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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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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工业设计是制造业价值链中最具增值潜力的环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是地区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几年,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工业设计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从全省来看,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排位靠后。为更好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提升服务型制造业水平,加快推动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照国家、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借鉴其他地市的经验做法,结合宜春实际,制定了《宜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

2.《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赣工信规字〔20219号)

三、主要考虑

总体是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为基础,结合市级的实际情况确定的框架内容,主要有以下调整:

1.申请条件较省级标准适当调低。如,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省级要求工业设计人员20人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70%以上,市级的要求为15人、50%以上。省级要求近两年内获10项以上专利,市级的为6项以上。

2.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有关要求,将涉及注册地为本地、有营业收入门槛要求、要求备案的条款进行了优化调整。

主要内容

《认定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申请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附则五个部分,共十八个条款。

第一章总则,对工业设计及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依据、概念、主管部门、认定原则等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申请条件,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建立了工业设计中心的工业企业,二是专业从事工业设计的服务企业。这两类企业认定条件有所不同,前者标准略高于后者。对这两类企业明确了申请的具体条件,包括从事工业设计人员人员、比例,专利数量、成立年限等。

第三章认定程序,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按属地原则,对申报的流程及需提交的材料、初审、审查等予以明确。

第四章监督管理,对认定后的公布、复核以及撤销、更名备案等情形予以明确。

第五章附则,对县市指导支持及发布时间、解释单位等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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