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三年
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征求意见稿)
.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创新平台布局,全面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69”行动计划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集聚创新要素,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提能、升级、扩面,加速推进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切实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载体支撑,为宜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以各种形式组建研发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提能升级,建成一批省级研发平台,在此基础上重点培育、优化提升国家级后备队,争创一批国家级研发平台,逐步构建和完善行业广泛、区域平衡、数质并进的制造业创新平台体系。
到2025年底,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中建有研发机构企业占比达65%,其中获评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企业比例达30%,获省级研发机构的比例达20%,新增国家级研发机构3家左右。
到2026年底,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中建有研发机构企业占比达70%,其中获评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企业比例达35%,获省级研发机构的比例达25%,新增国家级研发机构5家左右。
到2027年底,力争实现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企业占比达80%,其中获评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企业占比达40%,获省级研发机构的比例达30%,链主企业获省级研发机构基本全覆盖;三年全市新增各类市级研发机构200家,省级研发机构160家,国家级研发机构10家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覆盖面。加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宣传力度,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指导。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性质、行业特点、产业链分工及发展需求,按照“六有”(有场地、有人员、有投入、有设备、有项目、有制度)基本要求,自建或联合共建各类研发机构,如工程中心、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中试车间、检验检测中心、设计中心、实验基地等,提升企业科技研发整体水平。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础优势,率先全面建立企业研发机构。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建设研究院,为集团所属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研发机构,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对企业建立的各类研发机构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主体负责”原则,对辖区内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信息台账,制定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引导及帮扶工作,努力扩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覆盖面。
(二)提高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层次。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归口平台建设标准及要求等政策宣贯和服务。按照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发展路径,建立科学的动态培育库,引导企业依托现有研发基础和平台,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研发条件,着力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持续产出创新成果,显著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中介机构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供专业的培训、指导和辅导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和完善研发机构建设。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按照各类省级研发机构标准开展建设,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不断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品牌产品,显著提高企业市场占有率和利税率。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创建国家级研发机构,重点打造一批集技术研发、人才集聚、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端平台,主动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提高行业“话语权”。
(三)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聚焦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鼓励有条件的政产学研用等各类主体因地制宜选取相应的建设模式,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制造业中试平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平台建设。实施“一产一校”,推动产业联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发挥行业企业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协作平台作用,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优势学科与优势产业(协作)联盟紧密对接,使技术研发聚焦于产业发展瓶颈和需求,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鼓励企业特别是大型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和政产学研力量,通过重组、合作、共享等方式自主自愿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共性技术企业类平台。鼓励由政府、研发实力较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等共同发起建设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可以是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积极布局高水平研发机构。聚焦主导产业科技创新需求,瞄准国家、省、市重点研发导向,支持创建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鼓励开展原始创新和基础应用研究,打造既能解决基础研究的关键核心问题,又能为产业创新提供强大科技支撑的高水平创新平台。积极引进中央直属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一流高校、高端人才团队,以独立建设或合作共建的方式在宜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鼓励各县市区、企业“借梯登高”,积极探索“研发在外地、成果转化在本地”的区域创新合作新模式,在国内发达地区以建立“科创飞地”、设立异地研发中心等形式布局高水平研发机构,就地消化吸收先进技术。
(五)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背景下,公共服务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公共服务的供给和质量是地方营商环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各地应高度重视公共服务的供给和质量提升,以此作为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面向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以开发区为载体,建设一批功能齐全的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加快建设各类服务机构,如生产力促进、技术转移、科技企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信息咨询等,加大分析测试、试验验证、产权交易、研发设计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打造完善的全产业技术创新孵化链条。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中试装备等向企业开放,促进公共创新资源共享。建设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区域性技术合作平台,为企业参与国际国内研发分工、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提供优越条件。
四、政策支持
1.专项资金奖励。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相关产业、科技财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企业研发机构的创新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级重大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职能部门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论证评估后报市政府批准确定。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作为省、市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重要参考。
2.研发设备补助。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对标创建各级研发机构,对市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纳入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创新投入统计范畴的研发设备进行后补助。对市级、省级、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市财政分别按不超过认定研发设备投资额的16%、18%、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试验检测设备改造,对企业在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更新先进设备,对认定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认定检验检测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市级财政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3.科技金融支持。对新建研发机构的规上企业,三年内给予专项创新券支持,定向用于购买专家服务团或科创服务平台的技术服务。规上企业为创建研发机构购置研发检测设备的,优先纳入再贷款、科贷通、知识产权质押等支持范围,并可享受银行相关的金融创新服务。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组成详见附件),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研发机构的不同类型实行部门分工管理负责制,市科技、发改、工信、人社、科协、市委人才办、教育、统计、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共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展合力。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进度,提高建设水平。
2.深化措施落实。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内容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既定的行动目标,压实责任、细化举措,高质量高效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