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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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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印发江西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8号),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环保水平,加强重点化工生产企业监控管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结合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化工重点监测点,是指因历史原因形成且事实存在(2022年12月31日前),位于省政府批准认定的化工园区(集中区)之外,规模总量相对较大、经济效益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设施及生产体系较为完善,并经属地政府认定的现有大型或骨干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  被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控点的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内企业执行。支持企业按照化工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在厂区内或紧邻厂区空地新建、改建、扩建现有装备产品和产业链上下游项目。

第四条 宜春市化工园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工作。

第二章 认定标准

第五条  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测点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县级及以上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