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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365体育手机投注移交的第十七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2-04-21 08:00 字体:[ ]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事项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

D2JS202204100008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大华社区公园,每年清明节、冬至、春节,焚烧纸钱导致烟尘扰民。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大气

411日,收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会同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公安分局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大华锦绣华城香榭美颂小区自建公园现场确有焚烧痕迹,系清明节期间居民为祭祀焚烧冥币造成。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防控影响,全市骨灰堂、公墓关闭,暂停开展祭扫和骨灰安放,政府倡导广大市民通过网上祭扫、代祭扫寄托哀思。为此,清明节前大华社区开展了广泛宣传,并在清明节期间安排了社区网格人员巡查,但仍有部分居民囿于习俗避开巡查就近焚烧冥币产生烟尘扰民。这种情况在往年清明节、冬至、春节也有,今年尤其突出。

属实

一、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在关键时间(清明节、冬至、春节及有去世人员等节点)红白理事会工作人员加强劝导力度。
二、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告示、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文明祭扫新风尚,提倡市民通过网上祭扫、代祭扫寄托哀思。
三、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合理布点,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到来前合理选择一些远离居民、空旷地带的点位提前设置一些火盆,以疏导市民需求。

2

X2JS202204100033

南京市江北新区化工园区,南京蓝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阶段,但顺酐和14— 一丁二醇生产过程导致的土壤污染问题至今未解决,设备至今未拆除,生产设备和污水池内尚存大量残留化工污染物,极易渗漏污染土壤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土壤

411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顺酐和14— 一丁二醇生产过程导致的土壤污染问题至今未解决问题
411日下午,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蓝星化工公司丁二醇项目装置、四氢呋喃和顺酐项目装置以及罐区周边土壤进行采样,进行检测分析。
二、关于设备至今未拆除问题
20211月,蓝星化工公司破产,法院委托江苏友诚律师事务所担任资产管理人,企业主要生产装置已断水断电,装置已退料,无重新启动的可能,并于20213月通过市化治办去功能化关闭退出验收,目前由资产管理人外聘10名员工负责现场看护。前期资产管理人依法确定了设备拆除单位以及治污单位,拆除方案经新区应急管理局备案,拆除后的机器设备需通过招标确认的受买人购买,而第一次竞拍确定的受买人违约,第一次竞拍失败,拆除生产装置受买人第二次竞拍正在协商中。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三、关于生产设备和污水池内尚存大量残留化工污染物,极易渗漏污染土壤问题
蓝星化工公司所有生产装置已退料,但因生产设备尚未拆除,设备内部残留物待拆除后按照拆除方案妥善处置。厂区两个污水池内残留有废水和污泥,根据池容初步预测废水约4000吨,经对废水采取21个样品检测,结果显示pH6-9)、COD5-103mg/L)、氨氮(0.068-3.32mg/L)、总磷(0.02-1.17mg/L)四个因子均达到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的废水接管标准,可作为废水送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置;初步预测污泥约500吨,出于安全考虑拟参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污水池周边土壤进行采样,正在检测分析,数据待出。

部分属实

一、根据土壤监测结果,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流转前依法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工作。
二、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督促蓝星化工公司资产管理人尽快开展拆除生产装置受买人第二次竞拍工作,并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拆除工作,同时对生产设备内部残留物料,依法依规处置。
三、因企业在资产清算,由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进行行政代处置,将污水池内废水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置,污泥参照危险废物送危废经营单位处置,20229月底前完成,后续向责任单位进行追偿。
四、在蓝星化工公司装置拆除、废水污泥处置等工作完成之前,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

X2JS202204100016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罗汉巷,餐饮油烟、噪音严重扰民,如:重庆鸡公煲、西安面馆、安庆锅贴、好滋味、金陵小碗菜、新疆特色烤包子、紫竹园等,位于居民住宅楼下,违反居民楼不可开设餐饮店规定;西安特色饺子馆、正新鸡排、五禾渔粉、黄焖鸡米饭、辣一坎、沙县小吃等,风机、净化器设备距离两侧居民楼不足10米。

南京市 玄武区

大气

411日,接到交办单后,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办事处、玄武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罗汉巷餐饮油烟、噪音严重扰民问题
1. 由于历史原因,罗汉巷两侧沿街餐饮店开设时间已久,多紧邻居民楼或位于居民楼下。重庆鸡公煲、西安面馆、好滋味安庆锅贴、金陵小碗菜、紫竹园特色美食5家餐饮店有油烟净化设施,其中重庆鸡公煲、紫竹园特色美食2家餐饮店餐饮油烟净化后在楼顶实现高排;新疆和田特色烤包子无油烟净化设施,已停止营业。
2. 46日至11日,玄武生态环境局组织证照齐全且有油烟净化设施的重庆鸡公煲、金陵小碗菜、紫竹园特色美食3家餐饮店开展餐饮油烟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餐饮油烟、噪声均达标,但仍会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二、关于西安特色饺子馆、正新鸡排、五禾渔粉、黄焖鸡米饭辣一坎、沙县小吃等餐饮店风机、净化器设备距离两侧居民楼不足10问题
1. 西安特色饺子馆位于罗汉巷18栋与20栋之间,为2层建筑,风机安装在厨房室内,油烟净化器设施安装于2层屋顶平台。
2. 正新鸡排位于佳诚花园南区门口门面房,为单层建筑,风机、油烟净化器设施安装于屋顶平台。
3. 五禾渔粉位于罗汉巷16栋与18栋之间,为2层建筑,风机安装在1层厨房内,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口位于临街门头下方,未朝向居民,经检测,噪声达标排放。
4. 黄焖鸡米饭辣一坎卤味火锅冒菜、沙县小吃2家餐饮店位于罗汉巷2栋与3栋之间,为单层建筑,风机和油烟净化器设施均安装在罗汉巷小区内。其中,黄焖鸡米饭辣一坎卤味火锅冒菜经营地点为一处出租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待房屋收回后将不再用作餐饮业经营;该餐饮店自315日以来因疫情暂停营业。上述5家餐饮店风机及油烟净化设施距居民楼距离在310米之间。

属实

一、45日至6日,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对新疆特色烤包子无证无照经营,西安特色饺子馆、好滋味安庆锅贴、沙县小吃有照无证经营,西安面馆、正新鸡排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分别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经营。目前,上述6家餐饮店已停止营业。
二、412日至13日,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就罗汉巷秩序、就餐是否方便、餐饮店是否扰民、餐饮油烟排放方式、小区是否同意引进物业等5个方面的问题在罗汉巷小区开展问卷调查,征求群众意见,并开展面对面沟通交流。
三、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办事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控增量、管现量、减存量的原则,积极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管理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加强对餐饮店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餐饮店合法合规经营。

4

X2JS202204100021

南京市玄武区丹凤街29号恒基中心工业B座,位于市中心居民区,常年机器噪音、低频震动扰民,如:楼下金润发购物中心,空调冷凝器、货物搬运、食物处理等;4栋海蒸鲜饭店、海底捞集体宿舍等;三栋楼之间的退层空间,垃圾遍地,孳生蚊蝇。

南京市 玄武区

噪音

411日,接到交办单后,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玄武区丹凤街29号恒基中心工业B座,位于市中心居民区,常年机器噪声、低频震动扰民,如:楼下金润发购物中心,空调冷凝器、货物搬运、食物处理等;4栋海蒸鲜饭店、海底捞集体宿舍等问题
1. 经玄武生态环境局现场勘察,恒基中心公寓B座西北角的2层室内、3层室内及4层平台共安装3台空调室外机、2组冷藏冷却塔、4组低温动力机组、4组空调冷却塔等设备13台(组)。2组冷藏冷却塔、4组低温动力机组全天使用;4组空调冷却塔使用时间为每年51日至1030日,目前暂未使用。
2. 414日,玄武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现场噪声进行检测。金润发超市西侧界外昼夜噪声达标。根据倍频噪声检测要求,选择恒基中心国际公寓代表性点位作为噪声检测点进行噪声检测,室内噪声等效声级昼夜均达标,但倍频带声压级噪声(低频噪声)由于4组低温动力机组无法关停,噪声背景值无法测量不排除噪声超标的情况。金润发超市一楼货运仓库装卸货区域面积约为100平方米,工作时间为每日7时至22时。但因车辆和人员进出,确会产生一定社会噪声。仓库内设有一台打包压缩机,经玄武区生态环境局现场监测,噪音值59分贝,符合二类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昼间)。海蒸鲜饭店自316日来因疫情原因暂停营业。
3. 海底捞员工2间集体宿舍均符合市公安局群租房管理标准,管理质态良好,宿舍空调外机已加装隔音罩。但海底捞员工下班较晚,夜间可能会因高声交谈、频繁走动等产生一定社会噪声。
二、关于三栋楼之间的退层空间,垃圾遍地,孳生蚊蝇问题
经现场核实,举报人所反映三栋楼之间的退层空间为4楼花园平台,平台北侧凉亭与围墙间有少量垃圾堆放,居民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一、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办事处要求金润发超市将装卸货区域作业时间调整为每日7时至19时,教育引导货车司机和员工控制车辆及人为噪声,将压缩打包机由室外移至室内,并在机器外围加装隔音防护罩。为进一步降低装卸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金润发超市已在装卸货区域整体加装隔音设施。
二、玄武生态环境局已责令金润发超市对4组低温动力机组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倍频带声压级噪声(低频噪声)达标排放。
三、玄武区新街口街道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监管和管理,发现问题后及时协调处理、予以制止,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要求海底捞加强员工宿舍管理,对员工进行教育引导,避免夜间产生噪声扰民。海底捞已签订不扰民承诺书,玄武区新街口派出所要求该片区社区民警加强巡查。
四、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将加大对辖区噪声问题的巡查整治,督促辖区大型商场、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物业的管理力度,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5

D2JS202204100051

南京市建邺区康怡花园,污水管道接入云锦路6号小区内,污染小区环境。

南京市
建邺区

411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建邺区组织相关部门和莫愁湖街道现场核实处理。
经核查,康怡花园东区和西区各有一个污水管道出口,分别汇入云锦路、汉中门大街污水节点井;云锦路6号小区仅有一个污水管道出口,汇入云锦路污水节点井;上述污水管道未发现混接的情况。
现场检查时,康怡花园-西区3幢存在5根私自架设的排水管道,经由立管架过围墙将污水无序散排到云锦路6号小区内,上述污水为居民阳台处等所产生的家庭生活污水。

属实

一、建邺区莫愁湖街道、建邺新城房产集团与康怡花园-西区3幢部分居民进行对话沟通,并安排施工单位拆除私自架设的5根排水管道,重新调整布局,将原有排水管道沿一楼院落东西两侧接入康怡花园-西区内部污水管网。目前,该项整改工作已完成。
二、建邺区水务局将加强监管,加大排水宣传力度,指导属地街道和养护单位督促小区和排水户规范排水。

6

D2JS202204100020

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街道正荣紫阙,小区第一排门面房开设多家餐饮店,无专用排烟管道及油污化油池,店铺招牌后直排油烟,污水直接倾倒在路边下水道,异味严重扰民。距离居民区过近,不符合开设餐饮店要求。

南京市
建邺区

大气

411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建邺区组织相关部门、双闸街道赶赴现场核实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街道正荣紫阙,小区第一排门面房开设多家餐饮店,无专用排烟管道及油污化油池,店铺招牌后直排油烟问题
1. 经核实,正荣滨江紫阙小区南门现有10家餐饮企业,餐饮企业所处商铺为独栋商业用房,各家餐饮企业均在室内预留位置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和油水分离器,并在室内单独设置排烟管道,油烟管道排口位于商铺前端;正在营业的7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未见有油烟直排的情况。
2. 经调阅39日至49日油烟在线监测数据,黄太牛牛杂庐员外安庆馄饨沙县小吃油烟小时排放均值均小于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3. 410日、12日,建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分别对西安面馆味美佳中式快餐兰州牛肉面开展餐饮油烟监测,依据《饮食业油烟快速检测气管法》(DB32/T664-2004),结果显示油烟排放合格;现场检查时,黄太牛牛杂经营场所内存在油烟异味,可能存在油烟外溢扰民的情况。
二、关于污水直接倾倒在路边下水道,异味严重扰民问题
经核实,沿街各餐饮企业所产生的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店前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吴侯街市政污水管道。现场检查时,未见有商户直接倾倒污水,未有异味,但不排除部分商户存在偷倒污水到路边雨水篦子的情况。
三、关于距离居民区过近,不符合开设餐饮店要求问题
经核实,该处沿街商铺为独立商业用房,且油烟管道排口与相邻最近的居民住宅边界的直线距离约30米,具备开设餐饮的条件。

部分属实

一、针对黄太牛牛杂油烟异味扰民问题,南京市建邺生态环境局、双闸街道要求经营人加装除异味装置进行净化处理,于430日前完成整改。
二、针对部分商户偷倒污水问题,建邺区水务局、双闸街道现场约谈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求其加强排水宣传工作,督促商户规范化排水;同时,建邺区双闸街道将加强巡查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建邺区双闸街道着重检查该处沿街商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器的运行状态、清洗以及清洗台账管理等情况;此外,及时督促餐饮企业按照规定做好油烟净化器的检修、维护和清洗工作,建立健全油烟净化器清洗台帐。
四、建邺区双闸街道加强餐饮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餐饮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同时,双闸街道将积极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餐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7

X2JS202204100015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多年前以规划建设江心洲新加坡生态科技岛名义,大搞房地产开发,长江隧道南侧仁恒地产开发建设百栋高层住宅楼。在长江大保护政策实施后,长江隧道北侧继续建设保利紫荆公馆等近百栋高层住宅,污水排放影响长江水质。同时地铁4号线北延线,将江心洲北侧纳入站点,影响江心洲生态环境。

南京市
建邺区

生态

411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建邺区组织相关部门、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江心洲街道现场实地核实江心洲生态科技岛的建设现状,调阅相关规划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江心洲生态科技岛的居住住宅和产业规划落实情况。
一、关于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多年前以规划建设江心洲新加坡生态科技岛名义,大搞房地产开发,长江隧道南侧仁恒地产开发建设百栋高层住宅楼。在长江大保护政策实施后,长江隧道北侧继续建设保利紫荆公馆等近百栋高层住宅,污水排放影响长江水质问题
1. 纬七路(即长江隧道)南侧现建有绿洲新岛住宅项目共3处,由南京仁恒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分别为:(1)水木园(NO.2013G73C地块),共5栋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44386.3㎡;(2)青杉园(NO.2013G73D地块),共5栋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44386.3㎡;(3)江枫园(NO.2013G73E地块),共4栋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06377㎡。
2. 纬七路(即长江隧道)北侧现建有2处住宅项目,由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分别为:1.保利·二十四院(NO.2012G67),共10栋多层住宅,建筑面积33221.8㎡;2.保利·紫荆公馆(NO.2012G33),共11栋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33221.8㎡。
3. 为形成良好的天际轮廓线,按照规划对建筑高度的布局控制和引导,中部建设组团(纬七路(即长江隧道)两侧)限高为120米。目前,纬七路(即长江隧道)南侧已建成的1栋商务酒店、2栋科研办公楼、14栋住宅楼以及北侧已建成的365体育手机投注测绘中心1栋办公楼高度均不高于80米,纬七路(即长江隧道)北侧保利·紫荆公馆等居住地块建筑高度均在24-35米,均符合规划要求。
4. 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下,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保持生态岛屿的特征要求,已组织开展三轮规划并获得批复,具体情况如下:20109月,获得《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概念性规划》批复(宁政复〔201078号);201110月,获得《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MCe010)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宁政复〔2011127号);20177月获得《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MCe010)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复(宁政复〔201736号)。目前,《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MCe010)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是现行法定规划。
5. 江心洲按照全岛法定规划布局,有序推进项目规划建设,生态、科技的产业集群已初现雏形。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现落地项目建筑面积累计约310万㎡,居住住宅项目包括银城长岛观澜、保利紫荆公馆、升龙公园道、胜科星洲府、仁恒绿洲新岛和江湾世纪等在内共计15个,建筑面积累计约152万㎡;产业项目包括新纬壹产业园、金基汇智园、仁恒置地广场、银滩文创园、365体育手机投注测绘中心和气象产业园等在内共计19个,建筑面积累计约158万㎡。另外,岛上已交付一、二期全装修安置房78.4万㎡以及8所学校、5处社区中心、4座排涝泵站、变电站、污水泵站、垃圾中转站和教堂等公共配套设施。
上述所有建设项目所产生的污水均按照雨污分流方式,污水收集纳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南京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关于地铁4号线北延线,将江心洲北侧纳入站点,影响江心洲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地铁轨道交通4号线按照现行规划串联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北部组团与南京主城城中、城东区域以及江北新区北部区域,在岛内预留设站。2018年,365体育手机投注发改委组织召开南京地铁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报告专家评审会,评审会专家认为在江心洲设站既有利于城市规划,也方便群众日常出行。
举报反映的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规划建设情况部分属实,但不存在污水排放影响长江水质等生态环境污染情况。

部分属实

一、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的开发建设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现行规划有序进行,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督促岛内各建设项目建设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和运营管理。
二、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建设定位和目标的宣传工作,构建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和社会和谐相互交融的国际化示范社区。

8

D2JS202204100010

南京市建邺区中泰国际广场楼下,西二楼烧烤、Zs Nanjing、莲花、翠贝卡酒吧,油烟、噪音扰民,周边餐饮店乱接油烟通道,且侵占公共区域。多次反映无果。

南京市
建邺区

大气噪音

411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建邺区组织相关部门和沙洲街道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处理。
一、关于南京市建邺区中泰国际广场楼下,西二楼烧烤、Zs Nanjing、莲花、翠贝卡酒吧,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1. 经调阅310日至411日油烟在线监测数据,西二楼烧烤“TRIBECA(翠贝卡)油烟小时排放均值均小于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 412日,建邺生态环境局对莲花开展餐饮油烟监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合格。
3. 411日,建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西二楼烧烤莲花开展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西二楼烧烤莲花边界处噪声排放昼夜噪声排放均超过排放限值。
4. 现场检查时,“TRIBECA(翠贝卡)酒吧部分正在装修,已于315日暂停营业,仅餐吧部分尚在经营,故未能进行噪声监测;莲花后厨未安装油水分离设施,存在油水未预处理的情况;“Zs Nanjing”受疫情影响于319日停业,至今未恢复营业,故未能对其油烟、噪声进行监测。
二、关于周边餐饮店乱接油烟通道、侵占公共区域问题
经核查,中泰国际广场一层为临街商铺,周边现存16家餐饮店,均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时,上述各家餐饮店已按照要求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并设置有独立排烟管道,未发现存在侵占公共区域的情况。
三、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经调取南京市“12345”政务热线综合管理平台记录,在 2021-2022年期间建邺区属地街道共收到22件举报有关中泰国际广场以及周边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的问题。在接到举报反映的问题后,建邺区沙洲街道均已及时核查处理,督促餐饮企业及时清洗油烟净化器、建立健全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优化排烟管道布设、合理设置排烟口。202231日,建邺区沙洲街道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现场约谈物管单位和餐饮企业经营人,督促落实油烟污染治理和噪声防治措施。上述处理情况均已反馈。

部分属实

一、建邺区沙洲街道现场开具《建邺区沙洲街道环境保护管理现场检查登记表》,要求莲花2022428日前安装油水分离预处理设备。
二、针对西二楼烧烤莲花边界处噪声超标的问题,建邺生态环境局要求限期整改,在202251日前完成整改。
三、建邺区沙洲街道加强巡查,待“Zs Nanjing”正式营业和“TRIBECA(翠贝卡)装修完成后,及时上报建邺生态环境局开展油烟、噪声监测工作。
四、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建邺生态环境局、建邺区城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地走访周边居民、了解实际诉求,针对诉求重点核查,督促餐饮企业在营业期间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大餐饮企业经营音响噪声整治力度。
五、建邺区沙洲街道加强餐饮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餐饮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同时,沙洲街道将积极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餐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9

D2JS202204100068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长阳社区,扬子江大道改扩建工程,规划不合理,环评报告弄虚作假,绿化带被砍伐,交通噪声、尾气扰民

鼓楼区

生态噪音大气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规划不合理问题
1. 经调查核实,根据《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2001年调整)、《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和在编《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扬子江大道规划为城市快速路。
2. 南京市规划资源局依据建设单位申请和相关建设审批文件,于20171月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20173月核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77月核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扬子江大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二、关于环评报告弄虚作假问题
经调查核实,建设单位南京市城建集团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按照环评相关规范、导则编制了环评报告表,编制完成后按程序向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申报。市生态环境局对环评报告组织了技术评估,按规定开展受理审查并予以公示和审批,环评报告编制、报审程序合法合规。
三、关于绿化带被砍伐问题
经调查核实,本次快速化改造工程按照规划红线实施到位,为沿线居民增设了慢行系统,获市绿化园林部门许可批复后依法将道路红线内树木迁移。工程在中分带、侧分带、慢行道均进行了绿化设计并办理了绿色图章手续,经现场核查,已按图施工。由于种植时间较短,绿化及屏障效果尚不明显。
四、关于噪声和尾气扰民问题
经调查核实,当前扬子江大道为主城区大型工程车夜间通行的重要通道,夜间通行的大型工程车数量较多,周边部分小区居民楼距离扬子江大道较近,客观上存在噪声和尾气扰民的现象。331日,为了解瑞景家园噪声情况,鼓楼区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江东街道工作人员陪同,对扬子江大道瑞景家园小区段噪声进行监测,昼夜各一次。根据监测结果,初步判断投诉内容属实,存在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针对噪声和尾气问题,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协办单位深入研究,采取综合手段,最大力度系统治理,根据居民诉求制定针对性措施:
一、协调推进完成噪声监测工作。在与小区居民对监测单位和监测时间协商一致后,建设单位尽快组织开展全面的噪声监测。
二、实施瑞景家园噪声综合治理。一方面为满足居民对改善声环境的急切诉求,建设单位已基本完成隔声窗实施方案的制定,对符合隔声窗更换条件且协商一致、有急切需求的住户,可立即安装。另一方面针对群众强烈诉求,建设单位综合考虑噪声防治、交通功能、内涝排水、应急救援、景观效果等各方面因素,加快研究建设全封闭隔声棚的可行性,并尽快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
三、提升绿化对噪声和尾气的屏障作用。建设单位正加强对道路红线内沿线绿化的管养巡查,发现长势欠佳的苗木及时补种更换,目前已补种更换乔木108株、灌木1600平方米。此外,瑞景家园段道路红线外市政绿地还有密植高大树木的空间,待居民对围墙拆除、绿化方案的意见一致后,可纳入环保强化措施中统筹考虑。
四、强化噪声尾气的源头管控。管养单位强化路面维护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减少噪声和车辆怠速产生的尾气。相关部门持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对高排放机动车实行限行,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并开展大型车辆分流的研究。
五、继续做好与居民的沟通协商。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在噪声监测、噪声综合治理、绿化密植等方面做好与居民群众的沟通协商和解释答复,共同推动相关措施的顺利实施。

10

D2JS202204100087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330003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安装全封闭隔音罩

鼓楼区

其他污染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经调查核实,当前扬子江大道为主城区大型工程车夜间通行的重要通道,夜间通行的大型工程车数量较多,周边部分小区居民楼距离扬子江大道较近,客观上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331日,为了解瑞景家园噪声情况,鼓楼区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江东街道工作人员陪同,对扬子江大道瑞景家园小区段噪音进行监测,昼夜各一次。根据监测结果,初步判断投诉内容属实,存在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属实

针对噪声和尾气问题,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协办单位深入研究,采取综合手段,最大力度系统治理,根据居民诉求制定针对性措施:
一、协调推进完成噪声监测工作。在与小区居民对监测单位和监测时间协商一致后,建设单位尽快组织开展全面的噪声监测。
二、实施瑞景家园噪声综合治理。一方面为满足居民对改善声环境的急切诉求,建设单位已基本完成隔声窗实施方案的制定,对符合隔声窗更换条件且协商一致、有急切需求的住户,可立即安装。另一方面针对群众强烈诉求,建设单位综合考虑噪声防治、交通功能、内涝排水、应急救援、景观效果等各方面因素,加快研究建设全封闭隔声棚的可行性,并尽快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
三、提升绿化对噪声和尾气的屏障作用。建设单位正加强对道路红线内沿线绿化的管养巡查,发现长势欠佳的苗木及时补种更换,目前已补种更换乔木108株、灌木1600平方米。此外,瑞景家园段道路红线外市政绿地还有密植高大树木的空间,待居民对围墙拆除、绿化方案的意见一致后,可纳入环保强化措施中统筹考虑。
四、强化噪声尾气的源头管控。管养单位强化路面维护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减少噪声和车辆怠速产生的尾气。相关部门持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对高排放机动车实行限行,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并开展大型车辆分流的研究。
五、继续做好与居民的沟通协商。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在噪声监测、噪声综合治理、绿化密植等方面做好与居民群众的沟通协商和解释答复,共同推动相关措施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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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100014

南京市鼓楼区和会街,开设多家餐饮店,油烟异味扰民,选址不符合《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

南京市 鼓楼区

大气

411日,接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油烟异味扰民问题
1.和会街产生油烟的23家餐饮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其中,麦当劳安装有油烟在线监控,3家店清洗记录不规范,1家店油烟净化设备老化。411日,鼓楼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其中具备监测条件的7家餐饮店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蛙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油烟排放浓度为2.5-5mg/m?,油烟浓度排放超标,其余6家餐饮店油烟浓度排放达标。
2.沿街35家餐饮店中有34家办理了排水证,1家待开业店家(泰式大排档)还未办理,部分商户排水行为不规范,厨房污水通过露天明沟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隔油隔渣池周边存在油污,清洗不到位,容易产生异味。
二、关于选址不符合《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问题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1951日起施行,经核查,自20195月起,和会街片区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无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基本属实

鼓楼区中央门街道会同区城管局、房产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鼓楼生态环境局对和会街沿线餐饮店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问题的,采取现场告知、约谈等方式,督促店家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时更换老化油烟净化器,规范排水行为,减少油烟、异味扰民。
一、蛙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配有2台油烟净化设备,412日已完成2台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1台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另外一台油烟净化设备计划于430日前完成更换),414日在线监控显示油烟达标。
二、鼓楼区中央门街道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对无营业执照的常熟烧浇面馆进行查封处理。目前,该店已停止营业。
三、油烟净化设备清洗记录不规范的3家餐饮店(苏士翘脚牛肉、砂锅麻辣烫、老北京炸鸡腿)已于413日补充完善清洗台账。
四、油烟净化设备老化的潮汕砂锅店,于416日完成设备更换,并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
五、推进和会街沿街16家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餐饮店,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实现非现场在线监管。截至415日,除砂锅麻辣烫将有油烟的灶具搬回家操作外,已全部完成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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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39

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三环路液晶谷旁的拆迁工地扬尘、噪音污染严重。

南京市 栖霞区

大气噪音

411日,交到交办单后,南京经开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项目位于栖霞区西岗街道三环路西侧,为厂房拆除工程,施工单位为江苏金标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215日开工,预计工期100天。目前主体厂房已经拆除,现场正在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进行破碎。检查时,现场降尘措施不到位,场地路面积尘严重,部分裸土和物料未覆盖,破碎设备作业时产生较大的设备噪声。

属实

一、411日,南京经开区责令施工单位对现场裸土和易扬尘物料进行覆盖,撤除现场破碎设备。目前已经整改完成。
二、南京经开区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对现场环境进行整治,符合作业规范后再复工。
三、南京经开区约谈江苏金标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工地扬尘、噪声管理,做好与周边企业的沟通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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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27

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高科荣境商业街1楼,新疆伊犁烧烤,晚间油烟严重扰民

南京市 栖霞区

大气

411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西岗街道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高科荣境商业街1楼新疆伊犁烧烤地址为广志路16-41号商铺,营业执照名称为南京市栖霞区依力大排档小吃,经营者为依力哈木·阿吾提沙吾提,注册日期为2020116日,经营面积37.38平方米,涉及员工4人,主要经营烧烤。
经现场检查,该商户使用的烧烤炉自带有油烟净化功能,油烟首先经过烧烤炉净化后,再经过店内安装的油烟净化器二次净化,最后导入公共烟道排至屋顶由清风物业公司集中设置的8号油烟排口,通过该净化设施三次净化后排放。楼顶油烟净化设施位于高科荣境小区北侧,油烟排口距离居民住宅30米以上,由南京清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期清洗,并建立台账,每半年对油烟排口聘请第三方进行检测,监测均未超标。
二、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晚间油烟严重扰民问题。
1. 411日下午,栖霞区城市管理局现场检查新疆伊犁烧烤门店情况,未发现有店外经营现象,但发现门前摆放烧烤炉1只、塑料座椅若干,存在晚间出店经营烧烤作业的可能。
2. 411日下午,栖霞区西岗街道组织人员对新疆伊犁烧烤店和清风物业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商户和商业街楼顶净化器设备工作异常情况。
3. 411日晚,栖霞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楼顶8号排口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未超标;同时在该店经营时,对店铺附近进行了油烟无组织监测,将检测结果与商业街其他区域环境相对比未见异常。
4. 412日,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岗分局对辖区高科荣境商业街新疆伊犁烧烤店(南京市栖霞区依力大排档小吃)进行检查,该店证照齐全、票据完整。
综上,市民反映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高科荣境商业街1楼,新疆伊犁烧烤,晚间油烟严重扰民的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栖霞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西岗中队对新疆伊犁烧烤店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整改违反门前三包要求的行为,将烧烤炉等移除,并告知不得有店外经营行为。
二、自411日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后,西岗街道组织人员持续对该店家进行检查,未发现不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及倚门出摊等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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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29

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安德门大街,金峰汇酒店楼下的蓝湾咖啡,油烟扰民。

南京市 雨花台区

大气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雨花台区政府安排铁心桥街道办事处主办,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协办。
一、基本情况
南京金峰汇金陵酒店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21号,楼下共有2家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店。其中雨花台区佑腾咖啡店(门头为蓝湾咖啡店,面积约534m2),位于酒店1号楼一层23室及2层西侧区域门面,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期内),现有从业人员5人,每日营业时间为9:0024:00。南京鲜园绿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门头为西轩餐饮店,面积约为172m2),位于酒店1号楼一层3室,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期内),现有从业人员2人,每日营业时间为11:00至凌晨3:00
二、调查核实情况
1.蓝湾咖啡店主营中餐简餐,厨房有电子灶头2个,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及油烟在线监控,店内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不完善,最近一次清洗时间为2022110日。根据南京市《关于全面强化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相关规定,该店于2022320日停业至今,厨房内部分灶具已封存,灶台有明显灰尘,水池无水迹,无近期使用迹象,通过调阅该店202211日至320日油烟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其油烟排放浓度均达标,320日后无油烟排放数据。
2.西轩餐饮店主营炸串、小吃,厨房有电子灶头2个、电子油炸锅1个,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及油烟在线监控,通过调阅该店202211日至411日油烟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其油烟排放浓度达标,据店主自述,最近一次清洗时间为20218月,但无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并且在油炸食品制作过程中,易产生异味(喷洒佐料)。

部分属实

一、雨花台生态环境局责令蓝湾咖啡店立即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并做好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记录,确保恢复营业后,油烟保持达标排放。
二、雨花台生态环境局责令西轩餐饮店立即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412日西轩餐饮店已完成油烟净化器清洗,并建立清洗台账。同时在油炸作业时,规范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避免异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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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58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荣盛隽峰雅苑小区南侧4栋,间歇性夜间异味扰民,一般1920点后开始出现,已持续78个月。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江宁开发区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核查,荣盛隽峰雅苑小区周边江苏软件园范围(2公里)内(东至宁丹路、西至铁路、北至银杏湖大道、南至正方大道)无生产型(产生废气)企业,无焚烧痕迹,周边工地夜间也未动火等易产生废气工种作业,未发现可疑气味源。
二、411日下午,江宁开发区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对荣盛隽峰雅苑小区扩大范围(3公里)进行走访排查,发现凤凰山铁矿片区有焚烧树叶、生活垃圾等现象,现场立即扑灭。
三、412日晚,开发区组织江苏软件园和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从晚上7时至12时,对荣盛隽峰雅苑小区周边企业、工地开展巡查,巡查范围至凤凰山铁矿附近,巡查期间未闻到诉求人所描述气味,暂未发现可疑气味源。
四、415日,江宁开发区使用无人机对凤凰山铁矿片区做整体拍照,巡查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及疑似异味现场,暂未发现可疑情况。同时,在小区4幢楼顶设置风向标,以准确判断气味来源方向。
五、413日至17日晚,江宁开发区组织人员每日夜间7时至12时,对小区周边进行巡查,组建异味扰民问题业主沟通微信群并及时关注反馈信息。41316日夜间,群内无异味问题反馈,且现场巡查人员未发现异味情况;417日夜间1919分,业主群内收到第一个闻到煤油味异味反馈,此时部分开发区巡查人员及市执法组人员表示在小区内部也闻到类似气味,异味断续存在约几分钟,随即巡查人员立即向小区周边开展摸排,小区外围未发现异味来源;1952分时,业主微信群内又有新的业主反映闻到煤油异味,持续时间较短。随后,江宁开发区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对小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企业(软件园三创载体、金城航发、金城科创产业园、茂龙养殖场)、凤凰山石材厂、在建工地(联发云启工地、山语春风工地)进行巡查,均未发现汽油柴油或烧焦异味;同时,对江苏软件园周边5公里范围内2个加油站进行巡查,加油站417日晚未进行装卸油作业,周边也无明显异味。
六、20219月至今,江宁开发区接到4次(20219271次、2022492次、20224101次)该小区及其毗邻小区(银城蓝溪郡)居民关于夜间气味扰民的投诉,与诉求中反映的已持续78个月时间相符。每次接到投诉后,江宁开发区均安排江苏软件园城管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小区周边情况开展走访调查,但未发现气味来源,并将巡查结果及时告知诉求人,和诉求人保持良好沟通。
七、今年以来,江苏软件园共收到该小区3户业主投诉夜间气味扰民问题。经与荣盛隽峰雅苑小区物业了解,物业办公室也曾接到业主反映气味扰民问题,物业也组织了24h巡查小组在小区内排查,未发现可疑现象,物业工作人员日常在小区内也未闻到业主所述烧焦异味。另外,江苏软件园工作人员在对荣盛隽峰雅苑小区门面房日常走访中,各商铺店员均表示未闻到烧焦异味。

部分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江宁开发区成立荣盛隽峰雅苑小区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对小区异味问题进行跟踪、排查和整治。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开发区组织人员轮班驻点荣盛隽峰雅苑小区,24小时排查、处置小区异味问题。在小区内部张贴告示,公布驻点工作方案,建立异味扰民事项微信群,定期走访小区群众,组织业主座谈会,受理群众信访诉求,与小区居民建立快速、有效的沟通渠道。
2. 江宁开发区安排专人对小区周边企业、在建工地、加油站等开展驻点排查,强化夜间专人值守,加大夜间巡查力度,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同步开展无人机、走航车等走航溯源监测,若发现可疑气味源第一时间核实处理,形成每日巡查台账。
3. 江宁开发区持续落实跟踪核查,举一反三,对园区内各类污染源保持常态长效监管,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园区环境质量。

16

D2JS202204100037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小里社区金宁天成小区61层南京四季园酒店,油烟机运行噪音及油烟严重扰民。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东山街道进行核实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查,举报反映的江宁区东山街道小里社区金宁天成小区实为晓里社区金陵天成小区61层酒店实为世纪缘酒店。该店共设置3组油烟管道,楼顶安装3台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受疫情影响,该酒店餐饮部从2022315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业状态,现场无法对油烟机噪音和油烟排放进行检测。
二、经查,2021113日,该店曾委托第三方对18楼油烟机风机外1米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2022222日,委托第三方对油烟排放进行了检测,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排放标准。该店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最近一次清洗日期为2022225日,油烟清洗台账完整。
因酒店处于停业状态,现场无法对油烟机噪音和油烟排放进行检测。但不排除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一、待酒店恢复正常营业后,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开展检测工作,若油烟机噪声和油烟排放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东山街道将责令该酒店立即整改,合理制定整改方案,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江宁区东山街道加大日常巡查工作,督促业主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维护并做好台账记录;落实好属地监管职责,积极主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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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32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袁家边社区恒大龙珺,小区周边开设近20家餐饮店,油烟严重扰民,如兰州拉面、友梦烧烤、乐乐面馆、徐州快餐、乡村烧烤,油污水直接倾倒在店门口的小广场,该处不具备开设餐饮店的条件;沪宁高速下方、九香河两岸的草坪被农民占用种地,河水用来浇田。多次反映无果。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麒麟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小区周边开设近20家餐饮店,油烟严重扰民,如兰州拉面、友梦烧烤、乐乐面馆、徐州快餐、乡村烧烤,油污水直接倾倒在店门口的小广场,该处不具备开设餐饮店的条件问题
1. 经现场核查,恒大龙珺小区周边现有餐饮店15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且正常运行;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通过污水管道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其中乐乐面馆、徐州土菜馆沙县小吃等12家店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齐全,古品牛肉汤、鱼你有爱下饭酸菜鱼、淮南牛肉汤等3家店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不完善。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有油污水直接倾倒在店门口的小广场。
2. 411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处15家餐饮店进行油烟检测(快检法),结果显示兰州拉面(墨墨牛肉面馆)油烟排放不达标,其余14家油烟排放均达标。413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全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兰州拉面餐饮店进一步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为达标。
3. 经核实,该处商铺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15家餐饮店均已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现场检查,该处所有餐饮店均已配套安装独立排烟管道,用于排烟。
二、关于沪宁高速下方、九香河两岸的草坪被农民占用种地,河水用来浇田问题
经调查核实,袁家边社区区域内无沪宁高速、无九香河,实际为南京绕城高速和九乡河。九乡河河道两侧护坡无种菜种地现象,九乡河与南京绕城高速之间区域面积约169亩,土地性质为耕地,均未征收,原村村民承包种植、用河水浇田情况属实,但是历史成因已久,没有占用草坪现象。
三、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麒麟街道相关部门曾收到信访投诉,主要反映油烟扰民问题,均第一时间与诉求人电话联系沟通,第一时间赴现场核查,及时处理该处油烟问题的信访投诉。同时,督促餐饮店按要求进行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确保油烟净化设施高效运行。现场核查后,均会向相关诉求人及时反馈检查结果,但诉求人多次表示不认可。

部分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江宁区麒麟街道办事处责令古品牛肉汤、鱼你有爱下饭酸菜鱼、淮南牛肉汤等3家餐饮店完善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已于414日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区麒麟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定期检查督促各餐饮店及时对油烟净化器、油水分流器及管道进行清洗、检修和维护,保证油烟净化器、油水分流器等设施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
2. 江宁区麒麟街道办事处督促店家、物业公司做好门前三包及门前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江宁区麒麟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九乡河沿线巡查,及时清理垃圾、杂草。
4. 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宁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查处。

18

X2JS202204100011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清修社区美人山路99号的一家喷塑企业,粉尘直排,刺鼻异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江宁街道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蓝天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位于江宁区江宁街道清修社区美人山路99号,厂房面积1800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制造生产,年使用喷粉约20吨。201611月编制了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主要生产工艺:配电柜等金属制品手工打磨擦拭喷塑固化冷却产品。2020411日填报排污许可证,证号为913201051351877221001X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粉尘直排,刺鼻异味扰民问题
1.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包括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源于喷塑、固化烘干工序。企业建有一条喷塑生产线,现场建有两个喷塑车间,其中一间已去功能化,另一间配套建有滚筒滤芯+脉冲布袋收尘处理设施,固化作业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 41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滚筒滤芯有一定折损,活性炭最近一次于2022323日进行了更换(约20公斤)。
3. 411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对废气进行了快速检测,结果无异常。
4. 414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喷塑车间废气排口进行采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喷塑废气排放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标准。
(二)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经江宁街道和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核实,自202112022410日未收到反映该公司废气扰民的信访投诉。

基本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南京蓝天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于411日下午完成滚筒滤芯更换,对厂房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清理整治。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区江宁街道办事处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督促南京蓝天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按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和滚筒滤芯。
2. 江宁区江宁街道、江宁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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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100012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诺玛科有限公司、康师傅公司,长期废气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江宁)管委会进行调查处理。自20204月以来,翔宇花园业主多次投诉诺玛科和顶益公司废气扰民,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多次进行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监测结果均达到环评报告中相关标准要求,但在不利气象下,可能会对小区业主造成一定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诺玛科公司
1. 411日、12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现场委托中钢(南京)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对13个排气筒分别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2. 为切实解决气味扰民问题,20204月以来,江宁生态环境局会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多次现场调查,并邀请相关专家现场勘查会诊,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专家意见,督促诺玛科公司采取关闭屋面轴流风机、下料工位加装废气集气罩、更换新型砂芯粘结剂、加装三套异味降解系统和铸件区加装集气罩等措施,降低气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该公司还多次邀请365体育手机投注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同济大学相关专家及行业专家对公司废气排放进行诊断,并赴长安马自达,华东泰克西等同类型行业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共同研究浇铸行业废气治理方法。
3. 20204月以来,诺玛科公司陆续采取更换新型材料、加装异味降解系统等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20216月底,完成了废气深度治理工程,建成两套动力波洗涤+旋流喷淋塔+活性炭异味处理系统,并对车间内有机浇铸废气收集系统进行升级。为进一步深化整改,202110月底,企业制定了异味及废气排放综合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明确在2022年底完成有机浇铸转换为无机浇铸。目前,原有机浇铸线9条,已完成5条(RC5已完成改造,RC4有机和无机产品可切换生产,L5L14L17已停线);原有机冷芯12台,已拆除2台(CB1F1);原有机热芯9台,已完成改造5台(HB1HB2HB9HB10HB11),拆除1台(HB3),整改达到了总体方案时序。
二、顶益公司
1. 411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现场委托南京山普罗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废气有组织排口(制面 2 个,制酱 2 个,水处理设施除臭排口)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检测,同时委托江苏雁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点位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2. 历年来,该公司废气自行检测、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监测、走航监测显示,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限值标准。同时,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及其周边进行走航监测,数据均无异常。
3. 为切实解决气味扰民问题,202010月底,顶益公司在酱料车间原有废气处理工艺上新增药浴处理+混合剂吸收设备,降低了煮酱废气排放浓度。分别于20219月上旬、202112月中旬完成制面北车间、南车间水蒸气除白工艺,降低了排放尾气中的含湿量。20221月,完成油锅余热回收系统安装,降低了制面车间尾气含油量。为进一步提高调理废气处理效果,正在继续实施调理车间生物滤池改造工程,预计20226月底完工。
三、专班工作情况
202010月,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江宁)管委会成立翔宇花园异味扰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和督促整治工作中的具体事项。在整改过渡期,安排专人对两家企业、小区开展24小时常态化巡查,监督企业生产情况,要求严格落实设备检测核查和管控要求,并在不利气象下,及时做好应急预警工作,确保废气排放不扰民。20219月,江宁区组建工作专班,在翔宇花园小区实行24小时驻点办公,受理群众信访诉求。江宁区政府组织空港经济开发区、江宁生态环境局、江宁区信访局、禄口街道、诺玛科公司和顶益公司等相关单位多次召开居民代表协调会,邀请业主代表参会,积极主动化解群众矛盾。此外,通过上门走访、进厂参观等方式,争取业主对废气整治工作理解与支持。

基本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1. 诺玛科公司20216月底建成两套浇铸线废气末端处理系统后,20217月、8月,20221月监测结果显示,有效减少了有机浇铸废气无组织排放,异味浓度明显降低。顶益公司通过多项整改措施,煮酱废气排放浓度明显降低,同时提升了调理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果。
2. 江宁生态环境局要求诺玛科公司安装3VOCs在线系统,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控,51个点位配电监控系统,监控制芯、浇铸等生产设施和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要求顶益公司安装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控以及14点位配电监控系统,主要监控油炸生产线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生态环境局联合空港经开区建立长效化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借助空气质量监控站、企业用电监控和污染源监控等手段,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动态监督,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2. 空港经济开发区(江宁)管委会督促诺玛科公司严格按照综合整治方案推进整改,确保2022年底前实现有机浇铸生产线全面转为无机浇铸生产线。督促顶益公司加快实施调理车间生物滤池改造工程,确保20226月底完工。同时,要求两家企业主动向周边群众公开企业监测报告和整治情况,逐步形成群企互信关系。
3. 空港经济开发区(江宁)管委会持续保持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交流,不定期召开居民见面会交流、组织开展群众进工厂和企业进小区活动。在信访受理时,及时搭建诉求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建立切实有效反馈机制,用行动换信任,提升居民满意度。

20

X2JS202204100005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南京高速齿轮公司,长期刺鼻废气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江宁高新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涉南高齿废气扰民投诉共两批次七件。后期南高齿侯焦路厂区历经多轮次深度治理,废气扰民现象已大为改观,所有交办件通过省、市两级销号。
一、关于长期刺鼻废气扰民问题
1. 20186月以来,根据多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和专家会诊意见,南高齿侯焦路厂区先后投入7600余万元完成了以下整改:一是完成喷漆车间3套废气治理设施建设(RCO),清洗剂更换为水溶性清洗剂;二是在热处理车间6台淬火油槽处安装了密闭罩,新增4套独立的旋风喷淋+静电油烟净化装置,改造1套机械过滤装置和1套大号静电油烟净化装置;三是将加工车间使用的切削油全部更换为进口环保型切削油,在每台设备自带1套油雾净化器基础上,再各加装1套油雾净化器;四是截至201910月,完成3号厂房热处理车间气楼封闭工作,降低污染源高空排放。
2. 20203月以来,在南京市、江宁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下,该公司委托南工大制定深度治理方案,投入5790余万元完成了热处理及滚齿车间异味深度整治:一是从源头上减少废气排放,20205月将水基淬火液更换为自来水;二是完成热处理感应淬火及第357跨油淬火废气治理升级改造,202012月通过专家验收;三是完成滚铣齿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安装,20214月底通过专家验收;四是完成热处理车间第91011跨油淬火废气深度治理设施安装,20214月底通过专家验收;五是20215月底,完成热处理及滚齿车间异味整治在线、配电监控等配套设施安装,并于2021825日完成验收并与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六是202112月底,完成废气综合治理工程效果评估,并通过专家验收。
3. 为强化对企业的监管,自201810月至今,江宁高新区管委会聘请专业的第三方环保管家进驻企业,开展环境问题摸底排查,协助监督企业落实规范化生产要求,对企业开展巡查,确保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1. 为积极妥善化解信访矛盾,江宁高新区会同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先后与居民业主代表召开座谈会13次,对大学城片区网格员进行培训3次,4次邀请居民代表16人赴企业实地参观,组织公众环境开放日及在南高齿公司侯焦路厂区大门口、方山熙园和弘阳上院周边安装电子显示屏,实时公示企业整改进度,认真听取业主代表意见,共同商议整治措施。为消除投诉居民的不信任心态,20209202112月,南高齿候焦路厂区出资由群众认可的南京工程学院代表投诉方成立专项课题组,在企业厂区及周边小区布点开展21天的连续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周边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2. 目前群众反映南高齿候焦路厂区废气扰民投诉大幅下降, 相关信访件均按要求与举报人进行了沟通,告知企业整改进展情况,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3. 411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南高齿候焦路厂区的有组织废气(共16个排气筒)、无组织废气(厂界外下风向和喷漆烘干车间门窗外1米)进行监测,有组织废气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苯、甲苯、二甲苯监测结果符合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中调漆、喷漆、烘干等工艺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365体育手机投注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19)表1标准限值要求;氨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厂界外下风向的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喷漆烘干车间外1米处的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A.1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要求。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虽然经检测废气达标排放,但不利气象条件下,生产废气可能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一、江宁高新区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企业在线监测及配电监控措施,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到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置。
二、督促南高齿公司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一线操作人员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加强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废气治理设施有效、平稳运行。
三、切实增强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对于群众的诉求,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继续邀请群众代表赴公司内部参观,对群众疑虑做到耐心解释,营造良好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21

D2JS202204100009

南京市江宁区雍景园小区旁,诚信大道交通噪音、尾气、扬尘扰民,其中雾炮车行驶噪音尤其严重,多次反映无果。现规划在距离居民住宅围墙不足10米处建设高架,将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南京市 江宁区

噪音大气

2022328日、47日,江宁区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D2JS202203270031,第三批次省编序号31D2JS202204060016,第十三批次省编序号60)均反映诚信大道江宁高新区路段交通噪音、汽车尾气扰民问题。411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高组织相关部门和江宁高新区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江宁区雍景园小区旁,诚信大道交通噪音、尾气、扬尘扰民,其中雾炮车行驶噪音尤其严重,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1. 雍景园小区位于秦淮河以东、诚信大道以北、竹山路以西。该小区2009年开工建设,2011年建成,共422户,入住人数约1060人。诚信大道道路红线宽度63米,根据《365体育手机投注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当相邻城市道路宽度≥40m时,建筑物外轮廓线退让道路边线距离不小于12米。经现场测量,雍景园小区最近楼栋外轮廓线距离诚信大道边线(非机动车道边线)直线最近距离为约25米,间距满足上述规定要求。
2. 2022328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雍景园171单元3处不同楼层房间阁楼南侧窗外1米昼、夜间噪声进行检测。根据(2022)环检(声)字第(ZW0401)号检测报告显示,3处房间外昼间分别为55分贝、63分贝和61分贝,3个点的昼间噪声值达标(标准限值70分贝);3处房间外夜间分别为61分贝、67分贝和65分贝,3个点的夜间噪声值超标(标准限值55分贝)。
3. 2021121日起,江宁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诚信大道货车禁区范围进行调整,诚信大道高新园段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同时,在调整后的禁区沿线及外围增设货车禁区标志牌,加大货车查处力度,严格规范货车禁区通行,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该区域汽车尾气排放。
4. 为了有效压降道路扬尘及机动车尾气污染,江宁区全域配备大型道路洗扫车、大型雾炮车,在全区主要交通干道实施洗扫及雾炮作业。其中,考虑到彩虹桥周边现有地铁五号线(天元路彤天路段)、地铁五号线前庄路站、诚信大道快速化改造江宁开发区段等工地施工,为有效降低施工工地扬尘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江宁高新区在天元路、竹山路、诚信大道等交通干道安排2台雾炮车作业,作业频次约为每小时2次。其中,早、中、晚等出行高峰时段,以及气温低于4℃、降雨等不利气象条件下,为避免雾炮车作业对居民出行造成影响,雾炮车暂停作业。
5. 2021年至今,共接到12345平台投诉关于雾炮车噪声扰民工单2件,江宁高新区及时处理并进行了回复。
综上所述,诚信大道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扬尘均对小区居民有一定的影响,江宁高新区在天元路、竹山路、诚信大道等交通干道安排雾炮车作业时,虽起到了降低道路扬尘及机动车尾气污染对居民影响的作用,但雾炮车正常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对居民仍有一定的影响。
二、关于现规划在距离居民住宅围墙不足10米处建设高架,将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问题
1. 根据诚信大道快速化改造设计方案,诚信大道(雍景园小区段)道路红线宽44.5-54米,辅道道路边线与雍景园小区住宅最小距离26.7米,满足365体育手机投注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 根据诚信大道快速化改造设计方案,诚信大道快速化改造拟在主线高架(彩虹桥竹山路段)设置全密闭声屏障,范围覆盖距离最近小区(雍景园小区)沿线。同时,诚信大道快速路路面采用降噪沥青,可有效降低行车噪音。上述降噪措施实施后,预计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4a类标准要求。
3. 2022328日收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D2JS202203270031,第三批次省编序号31)后,江宁区人民政府在该信访件办理情况报告中明确了4条工作举措,其中包含督促江宁高新区结合相关意见进一步优化诚信大道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拟通过增加道路洒水保洁频次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汽车尾气及扬尘对居民小区的影响。

部分属实

一、江宁高新区进一步合理优化道路洗扫车及雾炮车作业路线、时段和频次,在有效降低工地施工、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对周边小区居民影响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因道路洗扫车、雾炮车作业而造成的扰民问题。
二、诚信大道快速化改造(彩虹桥竹山路段)尚未启动建设,江宁高新区结合相关意见进一步优化诚信大道规划设计方案。
三、江宁高新区加强沟通解释,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缓解群众担忧,做好群众信访解释工作。

22

D2JS202204100003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顺塘街6号荣盛俊峰雅苑小区,每周有1-2天晚20-22点散发烧焦异味,之前曾反映该问题,城管部门回复称可能是诺玛科(南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夜间排放废气所致。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江宁开发区赴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顺塘街6号荣盛俊峰雅苑小区,每周有1-2天晚20-22点散发烧焦异味问题
1. 经核实,荣盛隽峰雅苑小区周边范围(2公里)内(东至宁丹路、西至铁路、北至银杏湖大道、南至正方大道)无生产型(产生废气)企业,无焚烧痕迹,周边工地夜间也未动火等易产生废气工种作业,未发现可疑气味源。
2. 411日下午,江宁开发区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对荣盛隽峰雅苑小区扩大范围(3公里)进行走访排查,发现凤凰山铁矿片区有焚烧树叶、生活垃圾等现象,现场立即扑灭。
3. 412日晚,开发区组织江苏软件园和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从晚上7时至12时,对荣盛隽峰雅苑小区周边企业、工地开展巡查,巡查范围至凤凰山铁矿附近,巡查期间未闻到诉求人所描述气味,暂未发现可疑气味源。
4. 415日,江宁开发区使用无人机对凤凰山铁矿片区做整体拍照,巡查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及疑似异味现场,暂未发现可疑情况。同时,在小区4幢楼顶设置风向标,以准确判断气味来源方向。
5. 413日至17日晚,江宁开发区组织人员每日夜间7时至12时,对小区周边进行巡查,组建异味扰民问题业主沟通微信群并及时关注反馈信息。41316日夜间,群内无异味问题反馈,且现场巡查人员未发现异味情况;417日夜间1919分,业主群内收到第一个闻到煤油味异味反馈,此时部分开发区巡查人员及市执法组人员表示在小区内部也闻到类似气味,异味断续存在约几分钟,随即巡查人员立即向小区周边开展摸排,小区外围未发现异味来源;1952分时,业主微信群内又有新的业主反映闻到煤油异味,持续时间较短。随后,江宁开发区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对小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企业(软件园三创载体、金城航发、金城科创产业园、茂龙养殖场)、凤凰山石材厂、在建工地(联发云启工地、山语春风工地)进行巡查,均未发现汽油柴油或烧焦异味;同时,对江苏软件园周边5公里范围内2个加油站进行巡查,加油站417日晚未进行装卸油作业,周边也无明显异味。
二、关于之前曾反映该问题,城管部门回复称可能是诺玛科(南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夜间排放废气所致问题
1. 经核实,20219月至今,江宁开发区接到4次(20219271次、2022492次、20224101次)该小区及其毗邻小区(银城蓝溪郡)居民关于夜间气味扰民的投诉,与诉求中反映的已持续78个月时间相符。每次接到投诉后,江宁开发区均安排江苏软件园城管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小区周边情况开展走访调查,但未发现气味来源,并将巡查结果及时告知诉求人,和诉求人保持良好沟通。针对诉求人提及的此前曾反映该问题,江苏软件园城管部门回复可能是诺玛科(南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夜间排放所致一事,经调查该公司距离荣盛隽峰雅苑小区约6公里,江苏软件园城管部门在沟通时未曾有此回复。
2. 今年以来,江苏软件园共收到该小区3户业主投诉夜间气味扰民问题。经与荣盛隽峰雅苑小区物业了解,物业办公室也曾接到业主反映气味扰民问题,物业也组织了24h巡查小组在小区内排查,未发现可疑现象,物业工作人员日常在小区内也未闻到业主所述烧焦异味。另外,江苏软件园工作人员在对荣盛隽峰雅苑小区门面房日常走访中,各商铺店员均表示未闻到烧焦异味。

部分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江宁开发区成立荣盛隽峰雅苑小区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对小区异味问题进行跟踪、排查和整治。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开发区组织人员轮班驻点荣盛隽峰雅苑小区,24小时排查、处置小区异味问题。在小区内部张贴告示,公布驻点工作方案,建立异味扰民事项微信群,定期走访小区群众,组织业主座谈会,受理群众信访诉求,与小区居民建立快速、有效的沟通渠道。
2. 江宁开发区安排专人对小区周边企业、在建工地、加油站等开展驻点排查,强化夜间专人值守,加大夜间巡查力度,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同步开展无人机、走航车等走航溯源监测,若发现可疑气味源第一时间核实处理,形成每日巡查台账。
3. 江宁开发区持续落实跟踪核查,举一反三,对园区内各类污染源保持常态长效监管,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园区环境质量。

23

D2JS202204100093

南京市江宁区博爱路8号,南京宁锦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内的喷漆厂,无喷漆资质,近期夜间作业,油漆异味严重,部分废水通过管道直排,部分外运处置。近期安排工人打捞漆渣,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空港经开区管委会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宁锦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宁区博爱路8号,目前处于停产收租状态,厂房承租方分别为南京凌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艾克斯密封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安达美业门窗有限公司、江苏华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源丰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帕锐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郎锦宜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其中仅南京凌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家企业设置喷漆房,含有喷漆工艺。因此,被投诉对象应为南京凌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南京宁锦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内的喷漆厂,无喷漆资质,近期夜间作业,油漆异味严重问题
经现场核查,南京凌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塑机实际9台,实际与环评不符(环评报告2台);现场使用的是60%油性漆和40%水性漆,与环评中水性漆不符。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开启,但车间内异味较重。47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企业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二)关于部分废水通过管道直排,部分外运处置问题
1. 经现场核查,该企业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排入禄口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工艺中水帘吸附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区域及装配区域3个拖把池拖地清洗废水存在直排、散排现象。现场未发现企业有废水外运处置现象。
2. 411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企业4个雨水收集井、1个排入化粪池管道等5个点位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2个雨水收集井监测结果异常,存在拖把池拖地清洗废水经雨水井排放问题。
(三)关于近期安排工人打捞漆渣,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问题
1.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会常态打捞产生的漆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显示:该企业于202249日、11日委托南京乾鼎长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共计处置了1.1吨废活性炭和11.922吨漆渣。目前,危废库中暂存1.2吨漆渣和0.549吨浓水。
2.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有偷倒漆渣行为。江宁区禄口派出所对企业法人和打捞、收集、转运的工人进行询问,均表示未将打捞出来的漆渣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部分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1. 江宁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排污行为,并对未完成环保验收、实际注塑机与环评不符、污水直排雨水管网、危废系统申报不及时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 江宁区空港经开区管委会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指导,督促该企业立行立改,规范危废管理,杜绝污水直排。
3. 该企业喷漆线已于411日停产,并已更新申报危废系统并及时转运处置了部分危废。公安部门介入,未发现涉刑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区空港经开区管委会督促该企业尽快完善注塑机等环评手续,完成环保自主验收;按照环评要求,全部使用水性漆,减少异味影响,确保达标排放。
2. 江宁生态环境局督促该企业加强危废库管理,按环保要求贮存危废并及时在危废系统进行申报,规范处置。
3. 空港经开区管委会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加强指导帮扶和巡查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24

D2JS202204100076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四季家园小区东北侧的一处停车场,路面面包砖断裂松动,车辆早晚进出时噪音扰民。

南京市 浦口区

噪音

411日,接到交办单后,浦口区人民政府组织江浦街道和区房产局赴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该停车场为小区配套地面停车场之一,位于小区东门,面积1500平方米,共有车位32个。经现场排查,发现该停车场内部车辆穿行易造成个别面包砖断裂松动,存在轻微破损情形。

基本属实

一、411日,浦口区江浦街道办事处现场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对东北角停车场面包砖进行更换修复,当天已全部完成。
二、浦口区江浦街道办事处要求物业公司举一反三,对该小区红线范围内停车场、道路开展全面排查,418日前完成所有破损断裂面包砖的更换修复。截至419日,已经完成了整改。

25

D2JS202204100066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大桥社区新楼组,铁路边的一家养猪场,下午17时至晚间22时,异味扰民。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大气

411日,收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会同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行政审批局开展调查核实,包案领导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潺嵋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如下:
一、陆华养猪场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设计年出栏生猪4999头,依法完成环评登记表备案;二期设计年出栏生猪45001头,未取得环评批复,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已于2021128日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二、检查时,一期项目正常生产,现有存栏母猪和仔猪约3300头,养殖方式为封闭式,废气经水帘除臭后通过排风管道排放,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且建有贮存场所,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二期项目未使用。
三、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农牧发〔201942)号)规定,为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促进生猪等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自20191218日起,暂停执行关于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距离规定。
四、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在41117时、19时、21时、23时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达标。尽管检测时段达标,但不排除个别情况下有异味逸散,对周边区域空气质量带来不利影响,举报人反映的异味情况属实。

属实

一、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督促南京陆华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一期规模控制养殖数量。
二、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持续加强对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巡查服务指导,督促南京陆华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对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开展全面自查,加强日常管理,尤其关注17时至22时时间段的设施运行情况,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设施正常有效运转,同时积极参加省、市、新区举办的畜禽粪污培训,不断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加强项目周边巡查,做好居民的解释、协调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26

X2JS202204100017

南京市永济大道的一处1000平方米违建公司办公用房(靠近部队,对面为中石化加油站),位于长江及森林保护地范围内。

南京市 鼓楼区

其他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南京旅游集团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违建公司办公用房问题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违建公司办公用房为滨江风光带(幕燕段)指挥部临时办公用房,该指挥部成立于2013年(宁委(20132号)。指挥部临时办公用房为集装箱板房材质的临时性建筑,在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土地证权属范围内,共两层,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650平方米,选址充分考虑了幕燕滨江各限制性条件,但未办理临时规划许可手续。
二、关于违建公司办公用房位于长江及森林保护地范围内问题
经核实,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接到该信访交办件后,第一时间向南京市规资局鼓楼分局申请多规合一审查。经市规资局鼓楼分局核对《365体育手机投注林业局关于同意变更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范围的函》(苏林函〔202158号)所附范围图等后表示,该临时建筑物不属于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范围,并且不涉及20198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版)、20216月省自然资源厅上报的生态保护红线以及202011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矢量数据范围。

部分属实

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正在与鼓楼区宝塔桥街道、市规资局鼓楼分局积极沟通,咨询办理路径,后续将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完善规划手续,整改工作计划在四个月内完成。根据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等相关工程的进度调整活动板房位置,或适时拆除。

27

D2JS202204100082

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石桥坝,无锡东亚发电厂,夜间噪音扰民,工业废水通过管道直排河中,导致河内大量死鱼。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多次监测该处水样,结果均显示严重超标。

无锡市
锡山区

2022411日,锡山生态环境局、东港镇政府、锡北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东亚电力(无锡)有限公司,位于锡山区东港镇锡沙路旁,主要从事天然气发电,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距厂区西侧约80米的锡北镇光明村石桥浜居民点。
1、关于夜间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查,该公司厂界噪声主要为机组开停机期间管线压力排气声和冷却塔水声。47日,锡山生态环境局委托无锡市恒信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开展监督性监测,因企业于2250分停产(受365体育手机投注电网公司调度,生产时间及日期无规律),厂界东、南未监测夜间噪声,其余点位昼、夜间监测结果均达标。
2、关于工业废水通过管道直排河中,导致河内大量死鱼的问题。经查,信访反映的河为石桥浜,2020614日曾有村民反映613日发现河面飘了很多死鱼,经工作人员现场察看,未发现死鱼现象。自3月底以来,工作人员多次现场踏勘,均未发现河道有死鱼及工业废水直排河道的现象
3、关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多次监测该处水样,结果均显示严重超标的问题。经查,2021615日、1210日、2022330日、411日锡山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石桥浜水质进行检测,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类、类、类、类标准,水质逐步改善。

部分
属实

1、针对周边村民仍觉得噪音对其生产生活有影响的问题,东亚电力(无锡)有限公司将继续对噪音扰民情况进行整改,计划于4月底与江苏电力勘探设计院进行论证,采取进一步措施,寻求噪声源位置变更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降低噪音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2、锡山生态环境局将会同东港镇政府督促跟踪企业整改、加强对该公司业的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3、锡北镇政府加大对石桥浜的巡查,密切关注水质情况。
4、锡北镇政府走访光明村,村民的主要诉求是拆迁。锡北镇政府建立群众诉求及时收集反馈机制,合理的积极回应迅速解决,不合理的做好宣传说服解释工作,对生活困难的主动帮扶照顾。持续改善优化周边群众居住环境,尽力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8

D2JS202204100053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街道洛南大道与天汇路交叉路口的一处大型停车场,无环评手续,原先属于绿化用地,目前改建为商业用地,停放油罐车、渣土车,拆卸电瓶三轮车电池,稀硫酸渗透土壤。洛社街道东方红大桥下,曾于2014-2019年期间,拆卸电瓶三轮车电池,稀硫酸渗透土壤。

无锡市
惠山区

土壤

2022411日,惠山生态环境局、洛社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信访反映的停车场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南侧、钱洛路西侧、天汇路东侧,主要用于停放超载货车、违章车辆、事故车辆,无需办理环评审批;信访反映的东方红大桥地块位于无锡市惠山区谢巷,曾为洛社镇违章车辆、事故车辆等涉案车辆的临时停放点,无需办理环评审批。
1、关于洛南大道与天汇路交叉路口的一处大型停车场,无环评手续,原先属于绿化用地,目前改建为商业用地,停放油罐车、渣土车,拆卸电瓶三轮车电池,稀硫酸渗透土壤的问题。
经查,该停车场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经查,根据《关于无锡港藕塘港区二期工程FG区及配套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1641号),该停车场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经查,该停车场为涉案车辆停车场,主要用于超载货车、违章车辆、事故车辆的停放。410日检查时,现场停放5辆渣土车、6辆非法加油车、约500辆电瓶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分之一在收缴时就没有电瓶、三分之一电瓶仍在车上、其他的凭借交警部门开具的放行电瓶的单据自行拆除电瓶。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电池拆卸作业及稀硫酸渗透土壤迹象。
检查发现该停车场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
2、关于东方红大桥下曾于2014-2019年期间,拆卸电瓶三轮车电池,稀硫酸渗透土壤的问题。经查,信访反映地点于2016年至20206月期间作为洛社镇违章车辆、事故车辆等涉案车辆的临时停放点,2016年初经招投标后租赁给无锡旭日进口汽车维修厂进行管理,不进行汽车修理,2020630日该停放点停止运营。410日检查时,该地块已完成清理并复耕。

部分
属实

1、洛社镇政府责令该停车场加强扬尘管控措施,配置雾炮车抑制扬尘。目前雾炮车已采购,受疫情影响尚未能到货,目前采用洒水车洒水抑尘,待雾炮车到位后即刻启用。洛社镇综合执法局加强对该临时停车场的日常巡查,停车场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洒水喷雾作业,确保扬尘管控措施落实。
2、惠山生态环境局已委托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对东方红大桥下地块进行土壤采样监测,目前已制定监测方案,将按方案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9

D2JS202204100046

无锡市江阴市青阳镇桐岐泗河口新建村98号,江阴市鑫臻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实际生产与营业执照内容不符,生产噪音、粉尘扰民。

无锡市
江阴市

噪音
大气

2022411日,江阴生态环境局、青阳镇政府、青阳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江阴市鑫臻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青阳镇桐岐泗河口村新建村98号,主要从事不锈钢铸件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该公司正常生产时间为每日7:30-17:00,夜间停产。该公司北侧距最近处青阳镇桐岐泗河口新建村村民住宅约170米。
1、关于无环评手续,实际生产与营业执照内容不符的问题。经查,该公司成立于2018521日,于201912月从外地搬迁至江阴市青阳镇桐岐泗河口村新建村98号,于当月底建成不锈钢铸件项目并投入生产至今。410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现址从事不锈钢铸件项目的生产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
2、关于生产噪音、粉尘扰民的问题。410日,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及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达标、昼间厂界噪声超标。

属实

1、针对该公司在现址从事不锈钢铸件项目的生产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评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超两年,不予处罚;针对该公司不锈钢铸件项目未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1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35号)。
2、目前该公司已停产,生产设备正在拆除,预计于20224月底前全部拆除。
3、青阳镇政府走访附近数位村民,表示该企业噪声和粉尘对村民正常生活基本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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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100022

徐州市新沂市唐店化工集聚区,新沂市永城化工有限公司(新沂市汇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生产,未经审批私自生产二三十种化工产品,环保设施未经三同时验收,无排污许可证,废气、废水超标排放,存在偷排漏排,雨污分流不彻底,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随意处置危险废物,部分通过废水排放。

徐州市新沂市

大气

2022411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会同新沂市经济发展局、新沂经济开发区、新沂市场监管局、新沂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
被举报对象新沂市永城化工有限公司(新沂市汇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为新沂市永诚化工有限公司,在2019年365体育手机投注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中,新沂市永诚化工有限公司和新沂市汇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重组,新沂市汇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注销,重组后名称为:新沂市永诚化工有限公司。 1.关于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生产,未经审批私自生产二三十种化工产品问题。经查,该公司20191129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20221128日,经营范围包括26种危险化学品。该公司生产涉及12项产品及7项副产品,均取得备案、环评和安评审批手续。经现场核查和调阅资料,未发现该公司存在非法经营、储存及未经审批私自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违法行为。
2.关于环保设施未经三同时验收、无排污许可证问题。经查,新沂市永城化工有限公司(新沂市汇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1﹣羟基﹣1﹣环已基甲酸乙酯技改项目、农药综合搬迁技改项目、年产830吨功能性新材料技改项目、高盐废水焚烧处置项目、40000Nm?/h废气焚烧处置项目、环保设施提标改造等6个项目均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和竣工验收。该公司第一次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1110日至2020119日;第二次延续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1110日至2025119日;第三次因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严,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329日至2027328日。
3.关于废气、废水超标排放,偷排漏排,雨污分流不彻底,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等问题。(1) 关于废气、废水超标排放问题。该公司废气、废水排放口已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并联网实时上传监测数据。徐州市新沂环境监测站分别于20211026日、2021111日、20211111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新沂市永诚化工有限公司土壤、废气、废水开展监督性监测并出具报告,根据监测结果未发现超标情况。调阅该企业2021年以来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数据,多次存在超标现象。
(2) 关于偷排漏排,雨污分流不彻底,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问题。经查,该公司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明渠收集后,经雨水排放口排放,未发现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问题。污水、雨水排放口均已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
4. 关于随意处置危险废物问题。经查,该公司主要产生危废类型有精馏釜残、蒸馏残渣、废铂碳、废活性炭、污泥站污泥、废旧包装袋、废盐及脱硫废渣等,已建立危废贮存场所,危废库废气内经收集后进入RTO炉进行处理。该公司分别与淮安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合同》,上述危废处置公司均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公司已按照365体育手机投注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填报危废产生和处置信息。经核查该公司2021年以来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及贮存情况,该公司已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运联单,核查未发现该公司随意处置危险废物情况。
5.其他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储罐区部分酸碱储罐防腐层出现破损;高盐废水焚烧炉在运行过程中,会有偶发的异味影响周边环境等问题。

部分 属实

1.新沂市人民政府责令新沂市永城化工有限公司对破损的酸碱储罐防腐层进行修缮,目前已完成修缮。
2.新沂市人民政府责令新沂市永城化工有限公司对高盐废水焚烧炉进行改造,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改造二燃室、更换余热锅炉、增加布袋除尘、增加碱吸收装置等,预计2022615日前完成改造。
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针对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运营、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实际排污状况以及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和数据传输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监管,确保企业依法排污。
4.企业恢复生产后及时开展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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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12

徐州市泉山区云龙湖风景区紫薇公馆南侧三环路扩建,目前基本建成,已通车,交通噪音、扬尘扰民,隔音屏设置不合理。相关部门未彻底解决该问题。

徐州市泉山区

噪音大气


1.针对交通噪音扰民问题。经核查,紫薇公馆位于三环南路与大学路交叉口东北角,小区南侧依托原高大乔木进行降噪,并未设计声屏障。因该处设有ES 匝道与三环南路相拼接,致使乔木需要迁改。20221 19日,三环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主线先行建成通车,车辆噪声对小区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2.针对工地扬尘问题。经核查,三环南路紫薇公馆段剩余辅路施工辅路水稳已铺设完成,待沥青铺设。受疫情影响,工程于330日全面停工,近期风力较大,产生部分扬尘。
3.针对隔音屏设置不合理问题。经核查,2022119日三环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主线通车后,紫薇公馆居民反映车辆噪音问题,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并于2022316日上报徐州市城建重点办《关于审查三环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声屏障调整方案的请示》(徐交计〔202262号)文件。4月上旬在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交办单后,徐州市交通局领导于48日、9日组织设计等相关单位到现场实地查看核实,就交办事项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方案。
徐州市城建重点办于2020414日专题组织泉山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共同完善调整降低噪声方案,加快工程进度。同时,畅通与紫薇公馆居民信息沟通,采取在小区门口张贴告示书、印发传单和小区物业管理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该处居民公布处理方案,努力争取理解支持。

属实

1.根据降低噪声实施方案,在紧邻跨大学路主线桥北侧的大学路ES立交匝道桥上(ESK0+120.531~ESK0+340.531)(紫薇公馆南侧)由市交通局负责增设长220m4m的声屏障;在三环南路北侧人行道外由市住建局负责密植高约3m、间距0.6m的丛生女贞降噪林带,林带覆盖紫薇公馆声环境敏感点范围,长度约370m。根据大学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泉山段)进度计划安排,力争在20226月份创造条件先行完成大部分声屏障的安装工作,剩余声屏障计划于20228月底前全部实施完成。市住建局园林部门负责降噪绿化林带施工,计划20227月份进场施工并完成种植。
2.针对路面扬尘问题,现场对裸土进行全覆盖,安排专门保洁队伍对道路和施工区域洒水抑尘,防止因风起尘。疫情缓和后,加快辅路路面沥青铺设进度,彻底解决路面扬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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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84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新华村,常州超德电器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时废气异味扰民。

常州市新北区

大气

411日,新北生态环境局、魏村街道办事处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常州超德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单位位于新北区春江镇新华村,租赁江苏常恒集团新宇投资有限公司厂房从事电器配件、车辆配件的生产。
经查,常州超德电器有限公司的环境问题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第十六批交办的信访件中已开展调查核实。接上级交办后,新北生态环境局立即开展检查,常州超德电器有限公司电器配件、车辆配件正在生产,注塑机正在运行。该单位生产过程中车间门窗开启,注塑工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车间内有异味。现场对常州超德电器有限公司所在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噪音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魏村街道已将该单位纳入散乱污名单,计划于515日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接本信访交办件后,调查组对常州超德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该单位未在生产。

部分属实

1、魏村街道办事处已对常州超德电器有限公司实施断电措施,计划于515日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
2、新北区政府将继续坚持常态管控、严厉打击原则,落实散乱污常态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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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56

常州市溧阳市平陵东路141号的一处院子,主要从事废旧泡沫回收,每天下午1718点至晚间1920点生产,异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常州市溧阳市

大气

411日,溧城街道会同溧阳生态环境局、溧阳市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溧阳市溧城梦奇废旧物资回收站。
1、关于异味扰民问题。经查,20214月起,该回收站开始采用化坨机对废泡沫加热压缩,每天下午约17点至次日凌晨2点生产,生产时有异味产生。202111月,该回收站拆除化坨机并新购一台冷压机,生产过程中无明显异味。202247日,有群众反映该回收站异味扰民,在48日现场调处中,溧城街道要求其立即整改。接本信访件后,411日,溧城街道会同溧阳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回收站已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废泡沫、废玻璃瓶等废品杂乱堆放,现场环境较差。检查中还发现,平陵东路141号院内存在其他废品回收站,现场环境较差。
2、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经查,2021年以来,溧城街道和溧阳生态环境局共受理8件该回收站的环境信访,均及时开展现场调处。

部分属实

1、溧城街道已取缔溧阳市溧城梦奇废旧物资回收站等3家回收站,411日晚间复查时,该区域已完成清场。
2、溧城街道加强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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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61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省庄河东路68号,常州金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异味、噪音扰民,夜间尤为严重,污水通过下水道直排长江。

常州市新北区

大气

411日,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滨开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生产废气扰民,夜间尤为严重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常州市金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厂区内共有4家租赁企业,其中常州恒浩电器有限公司从事线束装配、上海绅曼贸易有限公司从事宠物粮销售仓储、常州众合电器有限公司从事线束装配,上述3家企业无生产废气和废水产生。常州威格尔电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磁阀装配,生产过程中有焊接烟尘产生,配套建有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常州市金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注塑工段配套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未按照环评文件要求的频次更换设施内活性炭,活性炭装填量不足。监测结果显示,常州市金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411日夜间,调查组进行突击检查,厂区内企业未在生产。413日,新北区政府组织走访周边群众,表示未发现常州市金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废气扰民情况。
2、关于生产噪声扰民,夜间尤为严重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常州市金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噪声源为注塑机和3楼楼顶废气设施引风机,常州威格尔电器有限公司噪声源为气动压力机和焊接机。上述两家单位车间内噪声利用门窗和车间墙体进行隔音,厂房楼顶上安装的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空压机等设备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现场采样监测,常州市金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厂界昼间噪声符合相关国家标准。413日,新北区政府组织走访周边群众,表示未发现常州市金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噪声扰民情况。
3、关于污水通过下水道直排长江问题。经查,常州市金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厂区内企业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生活污水接管至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雨水排入厂区西侧省庄河,现场未发现污水通过下水道直排长江的情况。常州市金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厂区内已进行雨污分流,雨水排放口已安装截止阀,检查时处于关闭状态。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雨水排放口积存水中污染物浓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部分属实

1、对常州市金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北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
2、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常州市金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厂区内相关企业于430日完成厂房楼顶的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空压机等设备隔音、降噪措施整改。
3、新北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执法监管,待常州市金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常州威格尔电器有限公司恢复夜间生产时开展监测,视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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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100030

常州市天宁区丁横河,水质长期黑臭。2016年曾向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映,至今未解决。

常州市天宁区

411日,天宁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天宁生态环境局会同青龙街道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实地勘查。
1、关于常州市天宁区丁横河,水质长期黑臭问题。2022412日,现场对丁横河天宁区段开展分段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对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不属于黑臭水体。现场发现,丁横河天宁区段河面杨絮、柳絮漂浮物较多,水质感观不佳。此外,在前期小散乱雨污分流排查中发现沿线常发豪郡、水晶城、金新御园等小区23家商铺存在雨污混接现象,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经雨水管网排入河道,对河道水质有一定影响。
2、关于“2016年曾向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映,至今未解决问题。2016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丁横河天宁区段黑臭问题被群众举报(第二十六批84号)。经调查,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天宁区对横东桥、紫东桥以及丁横河桥点位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20186月,天宁区根据《常州市运北主城区畅流活水总体方案》,在丁横河实施拆除坝埂工程,打通原断头浜恢复河道畅通,并在丁横河与横塘河交界处建设临时闸口实施换水。201912月,天宁区投入127万元对丁横河天宁区段实施了清淤工程。

部分属实

1、青龙街道已对丁横河天宁区段沿线常发豪郡、水晶城、金新御园等小区23家商铺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完成立项进入招投标程序,202211月前完成整治工程,后期将加强沿街商铺的巡查及宣传教育。
2、青龙街道已对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并已委托第三方专业保洁单位对河道沿线定期开展保洁。
3、青龙街道严格落实网格监管要求,加强河道长效管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青龙街道按照《城市黑臭水体工作指南》要求,定期开展监测,建立长效排查维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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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100031

常州市滨江化工区,龙宇颜料,污水排入化工区内河后,由排涝泵站排入长江;飞宇化工,常年化工废水偷排长江。

常州市新北区

411日,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滨开区管委会成立联合调查组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常州龙宇颜料化学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有机颜料、4B项目生产。信访反映的飞宇化工实为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北区滨江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港区中路18号,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齐全,主要从事24二氯5氟苯甲酰氯及副产聚合氯化铝、NN二甲丙烯酸乙酯及副产氯化钠、环丙乙酯胺化物项目的生产。
1、关于龙宇颜料污水排入化工区内河后,由排涝泵站排入长江问题。经查,常州龙宇颜料化学有限公司2019年被列入新北区长江大保护拆迁腾退企业名单,20204月开始拆除,目前已基本拆除完毕。该单位原厂址周边的河道为港区北河,是常州滨江新材料产业园内的行洪通道,北端为龙江北排涝站,港区北河和龙江北排涝站均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调查组查阅2020年以来港区北河、龙江北排涝泵站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及手工采样监测报告,港区北河、龙江北排涝泵站河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要求。
2、关于飞宇化工常年化工废水偷排长江问题。经查现场勘查,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距离长江江堤距离约700米,巡查长江江堤未发现偷排长江排污口。现场检查时,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2套废水处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雨水排入北侧的港区北河。现场采样监测,污水接管口积存水、雨水排放口排放水中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调查组组织行业专家对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1月至20223月的水平衡核算,结果未见明显异常。检查中发现,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生产车间的环丙乙酯胺化物项目正在生产,反应釜人工投料口集气罩收集率偏低,车间外有异味。现场采样监测,该单位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1、对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生产车间反应釜人工投料口集气罩收集率偏低的问题,滨开区管委会要求该单位515日前完成整改。
2、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滨开区管委会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管,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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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100029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兴业路,六弄烧烤店,油烟严重扰民。

常州市新北区

大气

411日,三井街道会同新北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信访反映的六弄烧烤店名为新北区三井六弄餐饮店。现场检查时,新北区三井六弄餐饮店正在营业,该店内2个炉灶正在使用,店内、烟道、净化器无明显油污,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排气筒采样口未封闭,采样口附近有油烟异味。查阅相关台账,该店每月委托第三方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现场采样监测,该烧烤店有组织排放废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020年以来,三井街道和新北生态环境局共对该烧烤店开展9次监督性监测,结果未见明显异常。

部分属实

1、新北区三井六弄餐饮店已立即封堵排气筒采样口。
2、三井街道会同新北生态环境局加强网格化巡查,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38

X2JS202204100032

1.常州市溧阳市古县街道,公路360与城东大道交叉处,靠颜里巷旁的水稳拌和机,扬尘污染严重,无环保手续;2.溧阳市埭头镇靠中河桥,永祥物流公司处的小型轧石厂和水稳拌和站,无环保手续,扬尘污染严重。

常州市溧阳市

大气

411日,古县街道、埭头镇政府分别会同溧阳市住建局、溧阳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交办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古县街道靠颜里巷旁的企业为溧阳市杨平碳酸钙有限公司,从事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经营,未办理发改备案、环保审批等手续。埭头镇永祥物流公司处的企业为溧阳市埭头星杰废品回收利用经营部,建筑弃块破碎和水稳生产项目未办理发改备案、环保审批等手续。现场检查时,上述两家单位均未生产,现场均存在物料未完全覆盖,部分场地未硬化,地面积尘较多的情况。

属实

1、古县街道责令溧阳市杨平碳酸钙有限公司立即开展整治,415日复查时,该单位厂房、设备已全部拆除,场地物料已清空。
2、埭头镇政府责令溧阳市埭头星杰废品回收利用经营部立即开展整治。412日复查时,该单位设备已全部拆除,场地物料已清空。
3、古县街道、埭头镇政府加强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反弹回潮。

39

D2JS202204100080

苏州市张家港市常阴沙生态农业旅游区七干河阀处,梁丰乳业生态牧场,养殖废水直排河道;东沙垃圾发电厂,尚未正式运行,担心会产生环境污染行为。

苏州市张家港市

1.2022411日,张家港市经开区(杨舍镇)会同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对梁丰奶牛场开展信访核查。企业厂区雨水排口未见养殖废水外排。巡查周边河道,水质感官正常无异味,现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梁丰奶牛场及张家港市宏昌生态有机肥有限公司四周关联河道共6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指标开展监测,除奶牛场中心河北段河道氨氮指标受附近水稻育秧试验田灌溉退水影响偏高外,其余所有断面指标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饲料堆存时自然发酵产生少量废水积存于堆场周边水沟,检查时周边雨水口已使用沙袋封堵,周边雨水口干涸无排水。检查时同时发现该公司干粪使用装载机运输,物料易抛撒。
2.2022412日,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南丰镇、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对北控能源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信访核查。该企业项目主体设施(3台机械炉排炉、3台余热锅炉、2套发电机组)正在建设,配套的烟气净化系统、恶臭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飞灰固化车间及危废仓库均同步建设中。项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根据项目环评,焚烧炉烟气经脱销、脱酸、除尘等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水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河水净水器排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化水制备浓水等清净下水回用冷却塔补水。

部分属实

1.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督促梁丰奶牛场开展内部环境整治。该公司立行立改完成青贮饲料堆场周边沟道积存污水清理;粪渣改用农用车运输,减少抛洒并开展现场保洁,并计划于20228月底前完成集中粪污处理系统改造,完成后粪渣可在封闭车间内转运贮存。
2.张家港市南丰镇督促北控能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范建设,建成后督促企业做好环保三同时及日常管理工作。

40

D2JS202204100069

苏州市工业园区斜塘老街,山丘咖啡厅、雅致湖轩阁卡拉OK,晚间20-23时营业,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苏州市工业园区

噪音

2022413日,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开展信访核查。
1.因疫情影响,山丘咖啡馆和雅致湖沁阁酒店未在正常营业。山丘咖啡馆正常营业时噪声主要来自于承办的小型原创音乐人室内演出活动。雅致湖沁阁酒店正常经营时噪声主要来自于酒店内的半露天表演舞台,该舞台供客人举办草坪婚礼或生日宴会时表演使用。
2.经梳理投诉记录,20216月以来共有7次针对山丘咖啡馆和雅致湖沁阁酒店高音喇叭噪声扰民的投诉。接到投诉后,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商家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并控制经营噪声。
3.走访周边小区区民,反映山丘咖啡馆、雅致湖沁阁酒店正常营业时偶尔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1.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委会要求经营单位优化调整经营方式,强化噪声管控,切实降低社会生活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委会和金鸡湖街道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职责分工加强对斜塘老街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3.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对山丘咖啡馆的营业性演出依法从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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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48

苏州市张家港市德积街道长江西路419号,张家港市天运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常年早7点至下午17点生产噪音扰民,新增大型高噪音设备,无环评。

苏州市张家港市

噪音

2022411日下午,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德积街道办事处会同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对天运机械公司开展信访核查。
1.经核查,该公司增加了折边机1台、行车5台、金属带锯床1台、激光切割机1台、等离子(火焰)切割机1台、液压多功能机1台、钻孔组合机床1台、电动平车2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三十一类(通用设备制造业)第69条,该公司增加的设备属于物料搬运设备制造分割、焊接、组装工序设备类,均豁免环评审批手续。
2.该公司主要噪声源为行车启停噪声及场地搬运原料钢材时碰撞噪声。该公司于2022328日在北侧围墙内约1米处新建了6米高隔音墙。
3.张家港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噪声情况进行监测。经检测,该公司北侧厂界噪声等效声级值为49.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二类区昼间标准。但北侧厂界偶发噪声最大声级值为68.6dBA),对北侧村民确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411日,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要求天运机械公司对偶发噪声进一步整改。天运机械公司已将场地上堆放的原料钢板进行了清空,并已经停用露天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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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47

苏州市太仓市大庆锦绣新城,距离G15高速较近,交通噪音扰民。要求做好隔音措施。

苏州市太仓市

噪音

受疫情影响,大庆锦绣新城小区封控、管控,无法进行实地调查。此前,太仓市已收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类似信访件,开展了现场调查核实。
1.大庆锦绣新城小区位于太仓市娄东街道滨河路1号,共6266户,项目建设、验收手续完备。大庆锦绣新城小区东侧边界距沪武高速公路直线距离为58米至107米不等,介于沪武高速K0+100K0+720桩号间,该段已建设4m高隔音屏约670米,相关设计符合规范要求。目前该段落声屏障状况良好,无明显破损。
2.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于33022时和33110时在大庆锦绣新城小区距离沪武高速公路最近的雍景苑42楼东侧、翠庭苑19幢东北角、翠庭苑236楼东侧三个点位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昼间分别为62dBA)、60dBA)、62dBA);夜间分别为61dBA)、59dBA)、62dBA),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2类)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1.365体育手机投注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已计划在对沪武高速太仓至常州段进行扩建工程时一并解决该段高速公路对大庆锦绣新城高层住宅的噪声影响,并专门制订了《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太仓大庆锦绣新城段综合降噪方案》。该方案采取更高标准、更严格的降噪措施,从声屏障、低噪声桥梁伸缩缝、减震吸声型降噪路面三个方面实施,目前降噪设计工作进行中,共设置声屏障724米,其中半封闭声屏障372延米,7m高声屏障218延米,5.5m高声屏障134延米。一旦实施预计昼夜间降噪效果良好,可降低沪武高速公路交通噪声对高层住宅楼的影响。该工程计划今年下半年开始启动,整个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计划二年半完成。
2.太仓高新区管委会及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将全过程监督该方案的设计、施工、验收,确保符合国家有关声环境质量标准。同时太仓高新区管委会加强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沟通,在建设期间采取低噪声机械和施工方式、相应路段设置围挡和减速禁鸣标志、物料进行遮盖及洒水抑尘、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等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区域的噪声和扬尘影响。并督促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加强对该段高速公路的日常巡查及维护。太仓娄东街道办负责做好扩建工程施工及运营期内施工方和运营方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反馈小区居民诉求,同时做好群众的解释沟通工作,共同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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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31

苏州市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长山旁倾倒30-50万方渣土、垃圾,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苏州市张家港市

土壤

2022412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信访核查。
1.现场检查时,生态修复项目回填工程基建弃土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累计43万吨。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回填工程基建弃土存在其他垃圾。宕口东侧闲置场地有个人临时存放约6000立方石料,3000立方黄沙,采取了防尘措施。
2.在现场核查时,发现施工方在回填过程中防尘网覆盖不彻底,场地上洒水不足,扬尘较大,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要求施工方进一步完善防扬尘扩散措施,加大现场洒水频次,对非作业面及时铺设防尘网。
2.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要求长山村委会510日前完成现场临时堆存建筑材料清理。
3.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要求长山村委会加强覆土复垦阶段表层土来源控制,并根据后续土壤采样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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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26

苏州市吴江区杨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通过暗管排入厂区东侧围墙外的小沟。

苏州市吴江区

2022412日,吴江生态环境局会同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陵街道赴现场开展信访核查。杨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实为扬洋体育用品(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洋体育)。扬洋体育位于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路498号,主要从事泳镜镜片及配件、泳帽生产。
1.扬洋体育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成型工段使用的冷却水经3套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未发现生产过程有废水产生,也无废水处理设施。公司生活污水接管至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雨水经收集后通过厂区西侧总排口外排。检查发现,扬洋体育厂区内生活污水管道为软管,存在破损、污水外溢现象。
2.扬洋体育东侧围墙无排口,围墙外无水沟,但有一生活污水收集池,用来接纳扬洋体育东侧餐饮及商业用房的生活污水,该生活污水收集池接管至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部分属实

扬洋体育用品(苏州)有限公司立行立改,将厂区内生活污水软管全部更换为固定塑料管道,整改工作已于413日下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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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100019

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苏州市国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大众4S店),紧邻名馨花园小区,散发浓烈油漆、香蕉水异味,下午和晚间尤为明显,严重扰民。

苏州市高新区

大气

2022411日下午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会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办事处对苏州市国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信访核查。
1.该公司大楼为4层建筑物,分别用于销售、保养、钣金、前处理,公司于202012月将位于4楼的烤漆房拆除,现用于前处理的打磨与刮腻子作业,设置有组织排气筒1个,近日未进行加工作业,不具备监测工况。
2.在前处理车间及公司仓库内均未发现油漆、香焦水,现场无明显异味。现场巡查该公司厂区外围,均未闻到散发浓烈油漆、香蕉水异味

部分属实

2022411日,国懋汽车考虑到大楼距离居民区较近,前处理工艺对周边居民生活有影响,自愿立即停止车辆打磨及刮腻子作业,现已断电并承诺前处理车间于420日前完成拆除。

46

X2JS202204100009

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536号,汇金新城204户楼下(二楼)商住楼开设食堂,无专用烟道,油烟排至井道,严重扰民;人民东路560号,芊寻花园艺术餐厅汇金旗舰店(原汇金售楼处),无专用烟道,油烟排至井道,严重扰民。

苏州市张家港市

大气

2022411日,张家港市联合执法办公室对芊寻餐厅、汇金置业原食堂开展信访核查。
1.经核查,汇金置业原食堂已停止使用,厨房间蒸箱动力线已剪断,大厅内未设置餐桌餐椅,不具备食堂经营条件。场向汇金置业证实,该公司已确定停用原食堂。
2.由于疫情影响,芊寻餐厅不提供堂食,只提供外卖。核查时,餐厅厨房一台三层电烤箱、两台双眼燃气灶,配套的油烟净化器开启,其余设备未使用。2022411日,张家港市联合执法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针对芊寻餐厅油烟净化器排气筒开展了现场监测。经检测,该餐厅厨房油烟排气口排放废气中油烟排放浓度为0.1mg/m3,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

部分属实

1.张家港市联合执法办公室要求芊寻餐厅加强油烟净化器清洗维护,由原来按季度清洗改为每季度清洗两次,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2. 张家港市联合执法办公室将在芊寻餐厅恢复堂食后,按规范对油烟排放情况实施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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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100008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东风村,东风村委驻地东南侧百亩漾,于2020年和2021年两次被泥土填埋,并砍伐五十余棵树木,破坏水环境。

苏州市吴江区

2022412日,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对东风村百亩漾开展信访核查。
1.调阅相关资料,根据吴江区政府要求,七都镇需提供排泥场解决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中太阳岛退垦、部分行洪通道疏浚及跃进圩退垦还湖工程产生的土方。百亩漾原为鱼塘,地势低洼,需补充泥土复垦还田作为七都镇提供的三个排泥场之一,分别于20201120215月、20211220221月,在百亩漾地块填入土方5.1万立方和4.48万立方。百亩漾经三治重点区块整治和复垦还田后,整体环境进一步提升,并未影响周边水环境。
2.202111月,交管部门拟将7605路公交车起始站由东风村村委会延伸至百亩漾倪家墩自然村村口。因百亩漾村道较窄,需要将村道拓宽。经东风村村民代表表决同意后,由村委会组织招标。202112月,倪家墩自然村小队长和村民代表砍伐了村道西侧的42棵树木。村委会砍伐树木时考虑问题不够全面细致,未做好解释工作。目前该村道拓宽工程已完成招标,东风村村委会将在工程结束后,对拓宽后的村道两侧补种数量更多的同品种树木。

部分属实

1、七都镇人民政府对东风村委负责人就树木砍伐问题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在工作中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树木和植被保护意识。
2、七都镇人民政府督促东风村在道路拓宽工程结束后,及时在新道路两侧补种树木,增加植被面积。

48

X2JS202204100007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江苏藏拙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科地劳务有限公司,主要承接胥口镇、木渎镇污水管网运维,借管道日常运维之便,将胥口镇9家、木渎镇2家排污企业的高浓度废液,用吸污车吸出后直排污水管井内,导致胥口镇、木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频繁超标。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苏州市吴中区

202241112日,吴中生态环境局、吴中区水务局对所涉企业进行调查。
1.吴中生态环境局调阅两家公司2018年以来的财务资料,发现与其发生业务往来的除了镇、村集体、国资公司(非生产型企业)外,仅有8家工业企业,业务主要涉及管网建设及检测维护。吴中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2411日至13日对8家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尚未发现8家企业违规处理废机油、废乳化液等高浓度废液的情况。
2.对于信访件中反映的将胥口镇9家、木渎镇2家排污企业的高浓度废液,用吸污车吸出后直排污水管井内情况,因信访件未提供具体的企业名称,相关企业数量庞大,吴中生态环境局进行筛选比对,截至目前对已筛选出的102家涉油水混合物、废乳化液、废有机溶剂、各类槽液企业进行初步材料审核,上述单位产生的危废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
3.现场调阅了两家污水厂2018年至20223月底进、出厂水质分析报表。木渎污水厂进、出水水质无异常。胥口污水厂出水水质无异常,进水水质偶有异常:胥口污水厂自苏州中晟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以来,曾于202089日发生硫化物冲击、202126日发生疑似含废机油污水冲击,造成进水水质波动,该厂均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立即上报水务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两家污水厂现场进出水未见异常。总进水口及总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吴中生态环境局联网。411日,两家污水厂总进水口、总排放口水质现场检测达标。
4.藏拙公司共有吸污车两辆,均租赁给科地公司使用。吸污车主要用于市政管网堵塞、污水管网高水位污水井污水外溢和管网未接通等三种情形的处置。通过调阅车载GPS轨迹信息系统情况了解到,苏E3T937吸污车(GPS20223月重新安装)2022314日至49日共记录相关11条轨迹信息,经逐一核对,发现该车421342分至1419分在苏州佳信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停留了36分钟,后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目前正在实施土建工程,吸污车到该点是吸收该工程项目部化粪池生活污水,其余10条信息未发现可疑点;该公司另一台吸污车为20204月购进,该车购进后已直接去除其吸污功能,目前作为专门疏通车使用。
5.经询问吴中区信访局、水务局、吴中生态环境局、木渎镇、胥口镇和吴中金控,仅吴中金控于202112月接到吴中区国资党工委纪检部门转交的反映倾倒废液相关线索。吴中金控纪检部门及时按照区委办、区国资办要求,对相关公司开展了调查,根据当时的书证和谈话取证所得,暂无明确证据证明存在第三方操作人员非法偷排行为。

部分属实

1.持续加大排查力度。一是属地政府调取污水管网沿线的视频监控,进一步查找是否有可疑车辆违法倾倒废液的情况;二是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属地政府进一步排查区域内产生高浓度废液的企业,通过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排查,确定高浓度废液是否得到规范处置;三是属地政府将充分发挥网格联动作用,用好属地网格员队伍,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2.加强源头管控。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督促各污水厂严把进水关,加大对进水水质的监控,对胥口污水厂进水在线仪立即进行校验,随机对污水厂进水抽样检查,对高污染重点企业进行合理控制,避免高污染污水对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冲击;对区域内重点排水户加强纳管管理,建立重点排污档案,增加采样频次,发现情况及时向生态环境及水务相关部门报告。
3.加强环境执法。因信访件未明确指出胥口镇9家、木渎镇2家疑似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名称,吴中生态环境局后续将结合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相关数据,会同属地政府进一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4.加强智能防范。全面排摸存在监控盲区、较隐蔽的路段窨井盖情况,水务等相关职能部门针对监控盲区、较隐蔽的市政路段污水窨井安装智能井盖,通过管理系统自动识别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置。
5.加强运维管理。水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将持续加强对金控公司的污水管网人员队伍、运维水平和养护效果的日常监管。金控公司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分包服务单位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要求对吸污车加装GPS,并制定相应检查制度,落实人员进行台账记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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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11

苏州市张家港市金港镇后塍新城路88-12号,格曼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间敞开式处理生活垃圾,异味、粉尘扰民,清洗玻璃瓶污水直排雨水管道内,无环评手续。

苏州市张家港市

大气

2022411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后塍街道办事处会同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开展信访核查。信访反映的格曼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为张家港市格曼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曼博公司),原址为张家港市金港镇后塍蟠港东路南侧(丰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20223月中旬搬迁至现址张家港市后塍街道新塍村新塍路88-12号,租用原张家港市鑫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车间。格曼博公司主要从事各种一般固废的收集暂存,主要收集废纤维布、废塑料袋、废木片、废橡胶及废剃须膏瓶、定型喷雾瓶等。
1.该公司车间内储存有一定数量的一般固废,未储存生活垃圾。
2.该公司不在作业,车间内堆放有废纤维布及废塑料等一般固废,车间内有一定异味。现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格曼博公司厂区内车间无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经分析,厂界无组织废气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污染因子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厂区内车间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应标准。
3.202245日,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发现格曼博公司当天上午10:30-11:30左右将铝制吉列剃须泡、美涛定型喷雾、曼秀雷敦爽身香体喷雾等罐装瓶中残余物收集后倒入公司西南侧厕所内,通过化粪池排入厂区外西侧雨水管道,最终流入北横河。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现场进行采样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分析,经检测,格曼博公司清洗区域残留清洗废水、西侧雨水窨井、北横河南侧雨水排口化学需氧量分别为:20500mg/L7100mg/L13500mg/L,甲醛浓度分别为:12.2mg/L6.10mg/L7.20mg/L,均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限值。
4.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行业未列入其项目类别区分明细,不需要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部分属实

1.414日,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根据格曼博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实施查封。
2.414日,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将格曼博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甲醛)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张家港市公安局。

50

D2JS202204100063

南通市崇川区唐闸街道尚海城小区3号楼与6号楼之间的网球场,私自放置篮球架,打篮球噪音扰民。

南通市
崇川区

噪音

2022411日,唐闸镇街道、长岸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该小区进行核实、调处。经查,尚海城小区3号楼与6号楼之间有一球场,内置篮球架等运动设施。该区域于小区建设时已规划为运动场所,最初为网球场,2019年因网球设施损坏,小区业委会协商后改为篮球场。目前因疫情原因,该球场47日起关闭。

部分属实

唐闸镇街道将联合小区物业进一步做好群众沟通工作,合理安排球场开放时间,每日晚10点至次日早8点为关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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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81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270086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调查情况称该单位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项目选址和用地符合规定。该单位生产区符合环评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国家规模猪场建设国家标准GB-T17824.1-2008》要求生产区要距离1km以上,该猪场距离村民住宅不足200米,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2、调查情况称该单位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该单位恶臭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标准,在养殖区周边围墙外感官有轻微异味,因为近期该场将几千头生猪运走,所以整体恶臭情况略微好转,但早、晚仍较为明显。猪场负责人此前承诺夜间不会开机器,但夜间仍开启,噪音扰民。投诉人表示检查期间恶臭会好转,检查结束后仍恢复原样。

南通市
海安市

大气

2022410日,11日,海安市政府组织海安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和属地白甸镇政府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1.海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牲畜饲养、畜禽粪污处理、饲料生产等。该单位年出栏30万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项目202047日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出具告知承诺制审批表,设置100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该单位自20207月开始进行生猪养殖,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经了解,举报件提及的《规模猪场建设(GB-T17824.1-2008)》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推荐标准,不属于国家强制标准。调阅相关资料显示该公司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项目选址位于海安市白甸镇周垛村6组,在《海安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办法》中确定的适度养殖区内,符合选址要求。该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由环评单位依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计算得出,417日经专家审核,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规范,结论合理。
3.2022412日,现场检查发现,早间养殖区周边区域无明显异味;晚间养殖区南侧围墙外和南侧新海村区域有异味,该单位虽采取了增加除臭墙喷淋液药剂量、紧闭门窗等应急措施,但未能及时消除异味。海安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单位早间和晚间厂界无组织排放恶臭浓度进行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该单位南侧厂界(下风向)三个点位的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4.2022328日收到噪声问题举报后,该单位对饲料运输管链重新包裹了隔音棉,根据管链运行记录显示运行时间均在80020:00之间。现场检查发现楼房猪舍通风设备运行噪声较大,隔音效果不佳。415日夜间,海安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单位四界及新海村十四组居民点处的夜间噪声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声功能区标准,新海村十四组居民点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声功能区标准。

部分属实

1.海安牧原自行整改,425日前出售靠群众较近的平铺猪舍存栏生猪,减少臭气污染源;强化平铺猪舍除臭墙循环喷淋液自动加药设施和场区围墙加装喷淋除臭装置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2.海安生态环境局督促海安牧原加快整改进度,对楼房猪舍通风设备加装隔音墙,降低运行噪音,减少噪声对附近村民的影响。海安生态环境局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单位厂界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
3.海安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4.海安市政府责成白甸镇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增加对该单位的巡查督查频次。

52

D2JS202204100016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镇政府东侧道路改造后,下水道堵塞。镇政府东侧40米左右的居民家化粪池,污水满溢。

南通市
通州区

2022411日,通州区政府组织五接镇政府、区住建局赴现场核查。
1.关于镇政府东侧道路改造后,下水道堵塞问题。经查,20208月五接镇因兴五大道路面破损,对该路进行维修,同年9月完成。现场检查未发现沿线下水道堵塞问题。
2.关于镇政府东侧40米左右的居民家化粪池,污水满溢问题。经查,两户居民中一户已进行了农厕改造,化粪池污水未见满溢,另一户因受空间位置所限,未开展改厕、截污纳管,生活污水未能得到及时收集处理,导致化粪池满溢现象。

基本属实

1.通州区政府责成五接镇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推进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结合农村改厕工作,实现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粪水生态处理。
2.2022412日,五接镇已将未改厕居民化粪池的污水抽运至五接镇污水站处理。同时,提前实施袁三圩村8组农户生活污水纳管建设。

53

D2JS202204100017

1、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清清家园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名人府邸小区南侧河道,导致水体黑臭;2、名人府邸小区北侧几百米处的几家印染企业,污水接入该小区雨水管网,雨天晚间印染企业通过雨水管道将黑色污水偷排该小区南侧河道。举报人要求明确:1、清清家园生活污水具体如何处理;2、具体哪些企业在排放污水,有无处罚,如何整改。

南通市
通州区

因疫情原因先锋街道全域封控,2022411日,先锋街道建设局、水利站、环保办派员至现场调查,通州生态环境局通过查阅资料以及与现场人员视频连线方式进行核查。
1.举报反映的名人府邸小区南侧河道为先锋街道一号横河,该河段西起先锋街道前锋路,东至富锋路,全长约600m,属四级河道;青青家园小区每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60吨。该小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先锋街道富锋路污水总管,经泵站排至南通欣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名人府邸小区北侧几百米范围内涉及的印染企业为南通市通州区鼎润纺织整理有限公司,从事色织棉布后整理加工,该项目于20171221日通过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登记备案,该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1127日。
2.2022411日,现场查看时,先锋街道一号横河河道淤积严重,部分河段河床裸露,水流不畅,水质混浊,河道流经地段未发现污水排口。经查,因南通地铁二号线施工需要,该河道长期处于分段截流状态。2022411日,街道工作人员现场采集水样,委托南通市环境监测站化验分析,监测结果表明河水属劣类水质。
3.2022411日,现场排查时,未发现该小区存在生活污水排河现象。经查,青青家园小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先锋街道富锋路污水总管,经泵站排至南通欣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4.2022411日,现场检查时,南通市通州区鼎润纺织整理有限公司不在生产。据调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时退浆、丝光工段有废水产生,日均产生量约250吨,连同部分生活污水排入1400立方米的收集池,通过单管排入南通众联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预处理,最终排至南通欣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化粪池生活污水拖运至南通志康环保服务所进行预处理,再纳管至南通欣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双方签订有生活污水转运协议;该公司雨水通过通甲路雨水管网排放,厂区无管道连接名人府邸小区雨水管网,未发现企业存在暗管和雨污混排现象。
5.2022411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工业企业排口和工业企业通过名人府邸小区雨水管网或私设暗管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现象,也未发现该小区雨水管网内有活水流动。

部分属实

1.通州区政府已将先锋街道一号横河列入2022年河道整治计划,由区水利局牵头,先锋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对该河道进行疏浚清淤、护岸防护、岸坡绿化等。该工程正在组织实施。
2.先锋街道督促中铁二十四局待一号横河派出所路东段地铁施工完成后立即恢复原状。疫情结束后,加快实施。
3.先锋街道加强河道保洁维护,加强长效管理。
4.通州生态环境局对南通市通州区鼎润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监管,增加环境监察频次,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54

D2JS202204100079

连云港市灌云县经济开发区内的多家企业,夜间散发类似轮胎烧焦的刺鼻气味,异味扰民。投诉多时会略有好转。

连云港市灌云县

大气

411日,灌云县政府组织政府办、灌云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
1. 经排查周边企业,结合生产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日常监管信息,溯源锁定为连云港鹰游新立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产品为涤纶针织绒,年产量60000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1225日通过原灌云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一期年产30000吨涤纶针织绒项目于20183月开工建设,20193月投入生产,2020315日通过项目污染治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该公司二期年产30000吨涤纶针织绒项目于20215月建成投产,2022127日通过项目污染治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该公司于202232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预处理工艺为隔油池调节池混凝反应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曝气生物滤池吸附反应池三沉池回用水池,处理后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
2.经查,连云港鹰游新立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距离西南侧居民小区(兴业城市花园)210米,距离西北侧居民小区(尚都新天地)1400米。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天然气加热工艺,布料中的硅油及碎绒在直接加热时易产生类似轮胎烧焦的气味。
3.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部分车间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发现该公司3号车间(后整起烫工段)排气筒设置不规范,并且排污口数量、位置以及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方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4.灌云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在生产车间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基本属实

1.对该公司3号车间排气筒设置不规范,并且排污口数量、位置以及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方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的问题,灌云生态环境局于2022412日进行立案调查。
2.督促该公司5月底前完成预定型环节的工艺改造,在生产过程中全面应用间接加热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异味产生。

55

D2JS202204100078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水表巷2-7号楼下,化粪池排污管道经常堵塞,污水漫溢,异味扰民。

连云港市海州区

411日,海州区政府组织海州区新海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现场核实,该地段的化粪池管道完好,环卫部门定时清理,并未堵塞漫溢。2003年以前,水表巷7号住户纪某某扩建自家宅院,将污水井围在自家院墙内,由于水表巷2-7号楼排污下水管道经常堵塞,导致污水从污水井漫溢到纪某某家围墙内。

部分属实

1.412日上午,新海街道办事处组织下水道疏通人员对污水井及排污管道进行疏通清理和维护,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2.新海街道河西社区已督促2-7号楼西侧住户进行长效管护,防止排污下水管道再次堵塞。

56

D2JS202204100077

连云港市东海县桃林镇徐许路东侧,东海裕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法搭建钢结构厂房,存储上万吨废钢,表面存在油污、油泥,表面废机油渗入土壤。

连云港市东海县

土壤

411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桃林镇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检查。
1.经查,东海县裕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2056日租赁薛某某厂房,从事收购废钢,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关于反映东海裕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法搭建钢结构厂房,存储上万吨废钢的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非法搭建钢结构厂房,一栋已建成,一栋正在建,均无用地手续,411日现场检查时,两栋厂房均已空置,场地上原储存的废钢已售卖完毕,场地上无存储废钢。桃林镇已通知薛某某2个月内自行拆除厂房,同时做好监督工作。
3.关于反映表面存在油污、油泥,表面废机油渗入土壤的问题。经查,东海县裕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地面为水泥地面,有废金属制品滴落的少量油污,未发现有油泥,地面已硬化。

部分属实

1.东海县裕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将厂区地面上少量油污妥善清理干净。 2.桃林镇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巡查监管, 监督两家公司厂房拆除工作。

57

D2JS202204100071

连云港市灌南县新集镇百禄镇,新集工业园区、百禄工业园区,多家企业无环评,非法生产。

连云港市灌南县

其他污染

411日,灌南县人民政府组织新集镇、百禄镇、灌南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1.关于反映新集工业园区多家企业无环评,非法生产问题。经查,该工业园区共有5家企业,均符合产业布局和要求。其中,2家公司项目为环评登记类,相关手续完善;1家公司项目为环评报告表类,相关手续完善;连云港梦之香纺织有限公司项目为环评报告表类,正在建设中,未取得环评批复,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连云港华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为环评报告表类,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灌南生态环境局于202112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目前正在完善相关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2.关于反映百禄工业园区多家企业无环评,非法生产问题。经查,该工业园区共有18家企业,均符合产业布局和要求。其中,8家企业项目为环评豁免类;8家企业项目为环评报告表类,相关手续完善;连云港以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项目为环评报告表类,正在建设中,未取得环评批复,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连云港美明工艺品有限公司为环评报告表类,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灌南生态环境局于20216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目前正在完善相关手续,现场检查时未建设。

部分属实

1.针对连云港梦之香纺织有限公司、连云港以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已于20224月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连云港华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连云港美明工艺品有限公司公司目前均未建设,督促两家公司加快环保手续办理,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3.举一反三,加大对集中区企业排查力度。

58

D2JS202204100022

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花果山中学后的一百余亩山林,2017年近万棵树木被推平后用土掩埋,破坏生态环境。

连云港市海州区

生态

411日,海州区政府组织花果山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调查,该信访件涉及两起毁林案件,涉及林地面积合计2353.2平方米(约3.5亩)。
1. 2017528日至31日,在未获得任何职能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王某某以200698日与原花果山乡大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为由,擅自在花果山大村村卧牛山工业园区北侧利用挖掘机私挖乱采,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花果山街道和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当事人暂停了违法行为。2018年,王某某进行了林木补植,但只有部分树木成活,还需要继续补植约300棵树苗。
2. 201612月至201710月,曹某某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在大村村集体林地上修建房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占用林地面积176平方米。原海州区林业局于20181119日对曹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海林罚决字〔2018〕第12号),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1760元。违法行为人曹某某已缴纳罚款,房屋已拆除,占用林地植被已恢复。

部分属实

1.2022年初,针对王某某林木补植问题,花果山街道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已责令王某某按照造林合理密度进行补植。43日,林木补植工作已完成。 2. 海州区加强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59

X2JS202204100026

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十里村,堆放数千吨废铝渣,一处在香港路与434国道交叉路口西北角,另一处在十里村工业集中点。

淮安市淮阴区

土壤

415日,淮阴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包案人带领生态环境局、淮高镇主要负责同志现场推动信访事项整改工作,要求相关职能单位调查核实并迅速制定处置方案。
经核实,201611月,淮安市公安局盐化工区公安分局对朱某等人危险废物(废铝灰渣)倾倒填埋污染环境案进行立案侦查。20172月,该案转交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侦办,经调查,查获在淮阴区淮高镇(原棉花庄镇)十里村、鑫园村境内,三树镇工业集中区(电子产业园)境内,渔沟镇境内共4处地点存在非法从事收集、贮存废铝灰(渣)进行加工、熔融、倾倒填埋涉嫌污染环境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对作案场所及涉案人员采取查封和刑事控制。20187-8月,完成该案涉及4处污染场地的环境损害评估工作,对3处填埋废铝灰(渣)混合废物进行应急清挖,并暂存于原场地覆盖封存,对封存场地采取硬化、围堰等防渗、防漏措施;同时,在公安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下,渔沟镇将倾倒在渔沟镇蒋桥村淮沭河西岸的1处废铝灰(渣)运至淮高镇十里村原沈某厂房和高架桥下原厂房内(十里村工业集中点)进行覆盖封存,并对高架桥下原厂房道路进行管控
在调查取证期间,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属地政府对挖出混合废物进行过磅称重废铝灰(渣)4300余吨,20175月、8月对该案件涉及4处疑似废物危险特性司法技术鉴别,鉴定废铝灰(渣)为危险废物。202112月份沈某等人因犯环境污染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服刑。

属实

416日,淮阴区召开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淮阴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于2022426日前选定《危废应急清运处置技术方案》编制单位,66日前完成《危废应急清运处置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730日前明确招标代理公司并公开招标,830日前开展危废清运工作,930日前完成危废运输,同步开展污染场地的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目前处置工作已启动,已制订铝灰(渣)分步处置方案,对堆放场地已进一步采取覆盖压实、加固围堰等措施,防止污水流入农田。

60

D2JS202204100040

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街道,城益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西侧空地下填埋危废。

淮安市清江浦区

土壤

2022411日至16日,清江浦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包案人第一时间组织清河经济开发区、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
被举报对象为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淮安市西安南路328号,主营业务为医药和医药中间体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腺苷、腺嘌呤,腺苷酸、双丙叉果糖等。2021322日,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已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此问题,并会同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对该公司开展调查,该公司自20213月下旬以来,基本处于停产状态。在举报人的指认下,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应急池南侧地块(1号点位)、厂区北侧空地厕所东侧(2号点位)进行挖掘时,均发现有不明黑色物质。清江浦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303车间北侧棚子下面(3号点位)及3号点位南侧的废水缓冲池旁(4号点位)进行挖掘时,又分别挖掘出混合物。上述4个点位挖掘出的固体废物全部暂存在淮安市清河经济开发区提供的仓库内。20215月起,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委托365体育手机投注地质勘探设计院对该公司进行全场物探和场地调查,并根据场地调查情况对可疑点位编制清挖方案。11月起,由淮安市清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院股份公司和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清挖方案规范开展工作。12月底清挖工作结束,共挖掘出的固体混合物约820吨,全部暂存在淮安市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和淮安市蓝天环保科技公司危废库内。
2021326日、42日、47日和8日,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司法鉴定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填埋固体废物事件中涉及的1-4号坑内的固体废物初步进行了代表性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根据检测结果,4号坑内填埋的固体废物初步检测属于危险废物,123号坑内填埋的固体废物根据检测暂不能判定其属于危险废物。2021621日,南大环规院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该公司4号点位挖掘出的固体废物属于具有浸出毒性危险特征的危险废物。7月,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就该公司4号点位发现的混合危废,向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移送案件,目前正在补充调查中。20223月,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对清挖出的固体混合物危险特性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置。

属实

目前该案件尚在调查处理阶段,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61

D2JS202204100086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290019信访件处理结果不满意,调查结果称2019924日、2020101日、20211113日卫星影响图比对,发现区域内缺失部分为批准采伐的杨树、板栗树”,事实上,该处为省级公益林,大量野生国家保护树木已被砍伐售卖,并非杨树和板栗树,盱眙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已立案并调查取证。现场检查敷衍,未到达真正砍伐区域。村民举报被阻扰。

淮安市盱眙县

其他污染

414日,盱眙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责任,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1.关于该处为省级公益林,大量野生国家保护树木已被砍伐售卖,并非杨树和板栗树,盱眙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已立案并调查取证的问题。经前期现场调查,小林场内确有存留116座柏树、朴树、桑树等林木伐桩。通过林调通平台关于该区域林地小斑性质及面积显示,被举报人承包的150亩山林中约有30.2亩为省级生态公益林,其余为一般商品林;存留的116座林木伐桩,有47棵位于公益林中,其余69棵位于在采伐证许可范围内的一般林地中。
2.关于举报人反映现场检查敷衍,未到达真正砍伐区域。村民举报受阻的问题。411日,盱眙包案领导要求天泉湖镇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对面督办整改该信访件,盱眙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现场检查均按规范要求开展,区域检查无遗漏;盱眙县、镇两级领导和部门人员多次到现场开展调查,未发现村民举报被阻扰的情况。

部分属实

1.411日,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被举报人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盱林罚权告字〔2022〕第8号),对其处以补种树木95棵、处22850元的罚款。
2、针对被举报人明显违反签订合同条约的行为,天泉湖镇社区两委已于411日下午初步形成关于解除林场经营管理合同的有关事宜,由村委会收回管理,现正拟通过协商解决、依法解除两种途径达成。
3.盱眙县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确保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天泉湖镇对履职不力、信访处理不到位的古城社区相关人员给予停职处理和立案调查

62

D2JS202204100085

盐城市大丰区政府西南角的数个施工工地,昼夜连续施工,噪音、扬尘扰民。

盐城市大丰区

噪音大气

411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润富花园二期安置房项目和珺和府项目。
2、润富花园二期安置房项目位于大丰区康平南路东侧、育红路南侧,总建筑面积约38.04万平方米,共计划建设30栋住宅楼,已取得盐城市大丰区预审施工意见书。目前,处于桩基施工阶段。
3、珺和府项目位于大丰区健康路南侧、阜南路西侧,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目前建设7栋住宅楼,均为15层,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7栋住宅楼正在建设中。
4、现场检查时,润富花园二期安置房项目正在进行夜间施工,裸土已覆盖。施工现场有两辆混凝土搅拌车准备驶离、一辆混凝土搅拌车行驶至北大门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六条和《365体育手机投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该项目立即停止施工,北大门外的混凝土搅拌车不得驶入施工现场。
5、检查时,珺和府项目处于半停工状态。据施工现场41日至10日视频监控显示,22时至次日6时期间未施工。珺和府项目现场虽已配备雾炮、喷淋等抑尘设施,但裸土未完全覆盖,道路清扫不及时;机械设备运行、起重吊装、钢筋切割等有施工噪音产生。
62022415日,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2 个项目施工噪声、扬尘进行监测,昼间厂界噪声均达标,扬尘达标。

部分属实

1、大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润富花园二期安置房项目41022时至116时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进行施工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大丰区责成项目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方现场张贴公示监督牌,便于群众参与监督。
3、大丰区住建局将加强日常巡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昼间施工时间,严格依规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进行信息公开;做好扬尘常态化管控。

63

D2JS202204100083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300099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检测报告作假,要求将此处蔬菜地、地下淤泥、三条水泥船全部清走。

盐城市建湖县

其他污染

411日,建湖县政府组织建湖经济开发区、建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建湖县冠华东路棉麻支路交界处向北约300米。
2、经核实,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农林土壤检测与评价服务,20173月获得365体育手机投注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对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2019)苏中检(委)字第(06053)号报告进行核查,原始记录与报告上所列数据一致。
3、举报人房屋东侧原为一废弃小河沟,河沟边有一条12吨住家水泥船。2019年因城市发展该河沟被自然填平,水泥船在填平时被破碎作为回填料,连同小河沟淤泥就地填埋。目前,周边居民利用填平河沟上闲置空地进行蔬菜种植。
4412日,建湖县开发区委托第三方对该地块的地下水进行监测,尚未出结果。

部分
属实

1、建湖县将持续推进环境整治,引导周边居民规范有序种植。
2、建湖县开发区将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64

D2JS202204100090

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镇内所有河道均水体黑臭,净化设施未正常开启。

盐城市大丰区

411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水利局、大丰生态环境局、净水公司、三龙镇现场调查。
1、三龙镇位于大丰区东北部,境内有区、镇、村三级河道共128条,合计长度399.8公里,其中区级河道7条、总长度64.3公里;镇级河道23条、总长度94.96公里;村级河道98条、总长度240.54公里。2020年以来,三龙镇共疏浚整治镇级河道8条、总长度14.56公里;整治村庄河塘82条、总长度102.75公里。
2、该镇建有一座1万吨/日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和一座0.2万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铺设污水管网26.9公里。生活污水处理厂于41日停运,目前三龙镇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均接入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近年来,该镇在28个自然村安装了49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铺设管网153.7公里。2022年计划新建镇级污水管网4公里、村级污水管网91.8公里。在集镇骨干河道护龙河、工业园区内河道建设河内建有20个曝气装置用于改善水质。
32021年大丰区河长办随机抽取了三龙镇16条镇村级河道进行水质检测,其中类水11条,占比68.75%,劣类水1条(为下坝村三排河,已治理达标),占比6.25%
4、经查,因2022年初建设河(全长3200米)修建桥梁时打坝施工,导致建设河西段约500米水流不通,水质恶化,存在问题,414日大丰环境监测站现场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不属于农村黑臭水体;护龙河东百姓舞台北侧水塘,东西长约85米、南北宽约20米,塘内有杂物,水面有浮萍。
5、因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优于生活污水处理厂,从202241日起,三龙镇生活污水通过提升泵站送至工业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已安装的49套农村生活污水微动力设施,由大丰区城镇净水公司委托第三方统一运维。目前,河水已全部抽至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现正在进行河道清淤。

部分属实

1、大丰区将建设河西段黑褐色水体抽入镇级污水管网,送至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对该河道进行补水,正常启用曝气装置。
2、大丰区对护龙河东百姓舞台北侧水塘进行清理,打捞塘内的杂物、浮萍。

65

X2JS202204100023

盐城市射阳县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后焚烧炉烟囱高度应为45米,实际仅15米,废气经usafe3000e 有机气体测试仪测量数据爆表,散发严重异味;废水未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而是通过雨水排口直排228国道东侧、农牧鱼业总公司西侧河道;承接250多家企业固废处置,由于固废填埋场已批未建,不具备承接处置能力,全部外运处置。

盐城市射阳县

大气


411日,射阳县政府组织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射阳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并专题会办。
1、群众反映的是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临海高等级公路东侧。15000/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于20181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97月完成验收;仓储废气VOCs收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02月备案;《新建废气治理脱硝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9月通过审批;201810月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112月换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经查,该公司采用回转窑焚烧工艺,将废气通过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后,经1根高4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当焚烧工艺检修或停运时,对储罐废气和甲类仓库挥发废气,采用备用装置处理,即通过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经1根高15米排气筒排放。对丙类1#2#3#仓库废气及检修等停炉状态时产生储坑废气,通过管道收集,经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根高25米排气筒排放。
3、调阅该公司2021年以来焚烧炉排放废气历史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排放情况。现场检查时,企业厂区及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未发现有明显异味。丙类1#2#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废气未能完全收集处理,库内气味较重。2022412日,射阳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排放标准。
4、该公司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射阳县新港污水处理厂,未发现有通过雨水排口直排废水的情况。该公司废水和雨水排口均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数据联网并正常上传,监控结果均达标。
5、经核查,该公司接收的外来危废类型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范围内,全部自行处置。群众反映的外运处置为该公司许可证经营范围外的次生危废,按环评审批要求委外处置。

部分
属实

1、射阳县督促企业对丙类1#2#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收集系统增加吸风罩并投入运行。
2、射阳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66

X2JS202204100002

盐城市盐都区大众湖镇,上百家私人铸造加工企业,属于小散乱污企业,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工艺落后,超标排污,存在安全隐患。

盐城市盐都区

其他污染

411日,盐都区政府组织区工信局、盐都生态环境局、大纵湖镇现场调查。
1、经调查,群众举报的是大纵湖镇小化铝企业(作坊),共涉及7个村,其中大范村22家、永新村5家、红星村1家、迎阳村1家、三庄村6家、于任村1家、石庄村5家,共计41家,3月底已全部停产。
2、经查,分布在大纵湖镇的41家小化铝企业(作坊),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现有工艺属淘汰落后工艺,属工信部《铝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6号公告)禁止使用坩埚炉熔炼的情形。
3、部分企业(作坊)离居民区较近,有利用自家住房生产情况,无治污设施,主要存在粉尘和噪声污染。同时,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部分
属实

盐都区将落实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及属地,依法依规处置,分类整治、关闭散乱污作坊。

67

D2JS202204100004

1、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翠洲家园人工湖,长期污染严重,水体黑臭,违法养鱼,人为阻断小区内循环河流;2、小区内部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绿化带内,破坏绿植,长期无人清理。

盐城市盐都区

411日,盐都区政府组织潘黄街道、生态环境等部门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翠洲嘉园小区位于盐城市青年路93号,小区内景观河为人工河,东西走向,东至前进河,西至奋进路,全长约400米,两端与外河(前进河、杨中河)均不相通。
2、经查,小区人工河西端北侧有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当前正值枯水期,河流水位低,河水轻度浑浊,现场未发现违法养鱼现象。
3、小区内有少量装潢垃圾和生活废弃品未及时清理,堆放处绿植被破坏。

部分
属实

目前,景观河内排污口已拆除,小区污水管网已排查维护,景观河与外河阻隔已打通。小区环境已整治,装潢和生活垃圾已清理,破坏的绿化已恢复。

68

D2JS202204100005

1、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万都装饰城旁的高架,晚间21-22点,改装车辆炸街噪音扰民;2、邗江区大学路至扬子江路一带的文昌路,晚间21-22点,改装车辆炸街噪音扰民。

邗江区(统稿和公示),市公安局共同办理

噪音

2022411日,邗江区分管领导召集区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专题会商。市交警支队市区二大队、城市快速路大队对城南快速路、文昌中路等相关路段的视频资料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出飙车炸街违法出现的具体时段和地点,进行针对性部署查缉。同时,积极排查大功率”“大排量的小型汽车、摩托车,与违法线索碰撞比对,确定10辆重点嫌疑车辆。根据摸排线索,交警市区二大队和城市快速路大队立即组织专项查缉行动。411日、12日,市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组织警力,对城南快速路万都装饰城段及周边路段开展炸街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每晚811时,在该路段设置1个巡逻点、1个守候点、1个观察哨,采取定点巡查、路段巡逻、伏击守候等手段,加大对该路段改装炸街车辆查处。万都装饰城旁的高架路段未发现改装炸街车辆。文昌中路查处1辆非法改装炸街车。民警告知驾驶人非法改装车辆的危害,依法暂扣车辆。

属实

一、扬州市市交警支队依法对驾驶人白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技术数据、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500元、罚款50元的处罚【扬公(交)行罚决字(20223210982900166415】,责令驾驶人恢复车辆原状,查处非法改装点1家。
二、扬州市公安局城市快速路大队细化查缉战法,在主线路段巡逻管控并对重点路段实施动态监控巡查追踪,实时指引在快速路出入匝道口设卡拦截。
三、交警部门将坚持违法整治不放松,围绕炸街车特点,快速查处违法行为,净化道路通行秩序;通过宣传发动,形成社会共同参与、共建共享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坚持安全监管不放松,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69

D2JS202204100036

扬州市邗江区山姆未城小区内,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

邗江区

其他

2022411日,邗江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区住建局、邗江生态环境局及邗上街道负责人到现场调查。
经核查,山姆月城明珠园小区建设时内部雨污管网分流不彻底,导致雨水出水口晴天有混流污水排至附近河流。根据邗江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精准攻坚行动方案,2021年以来,扬州市政管网公司对该小区进行了全面的溯源排查,发现该小区部分主管网缺失、出户管错接严重、小区雨污水出水口混接、雨水落水管有污水混入现象。20223月,邗江区住建局对该小区进行雨污水分流改造以及业主住家内部下水管路整改,现已解决约60%的错接混接问题。该工程仍在实施过程中,预计5月中旬结束。

部分属实

一、邗江区住建局联合溯源排查单位对该小区雨污水管网进行现场排查和核实;严格工程监管,防止发生施工改造不彻底问题。515日前彻底完成山姆月城小区内雨污分流工作。
二、邗江区住建局积极与业主沟通协调,515日前完成住户内部雨污混流调查和整改工作。

70

D2JS202204100065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联桥村先进组 88 号,江苏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猪粪异味扰民

扬州市江都区

大气

2022411日,江都区浦头镇政府会同江都生态环境局、江都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赴江都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现场调查。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养殖。20209月,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同意该企业江都一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扬环审批〔202004-86号),该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20214月一期工程项目建成投产,20214月取得排污许可(编号91321012MA22R7412F001Z), 20218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自主验收。
关于猪粪异味扰民问题。检查时,养猪场因疫情防控要求,执法人员未能进入养殖区。江都生态环境局用无人机对养殖区内部猪舍、生猪转运区进行了查看,猪舍均配套了过滤吸附除臭装置,通过在围墙外查看,距离围墙最近的猪舍配套的除臭装置正在运行。现场核查固粪处理区、废水处理设施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固粪处理区堆放少量正在堆肥发酵处理的猪粪,废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411日,江都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无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采样监测(共布点6个: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敏感目标点位2个),样品正在分析中。
经现场核查分析,厂区存在异味的主要原因是废水处理设施的A/O生化处理池未加盖,现场有臭味;企业近期成品猪频繁出栏,猪场离北侧村道约3米,东南风向出栏时臭味明显;堆肥发酵产生的有机肥基料在运时会有臭味。

属实

一、江都生态环境局针对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未备案的违法行为实施了立案调查(扬环案立〔20224D75号),拟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该企业于5月底前完成上述整改;责令企业于4月底前完成废水处理设施的A/O生化处理池加盖,减少无组织臭气排放。
二、江都区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江都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技术指导,要求固体粪肥及时处理,增加围墙喷淋设施喷雾频次,做好厂区除臭设施运行和维护,减少气味扰民。
三、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依据监测结果及时跟踪调查。
四、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属地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一线网格日常巡查和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环境管理,及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严防环境污染。

71

D2JS202204100075

扬州市高邮市文游南路84号,中国石化加油站,紧邻高邮中学学生公寓,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担心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搬迁。

高邮市

其他污染

2022412日上午,高邮市分管领导带领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高邮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会同扬州市级安全专家前往富豪加油站进行现场调查。反映的中国石化加油站全称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州高邮富豪加油站(以下简称 富豪加油站),位于高邮市文游南路(新华村李庄组),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零售。
一、关于中国石化加油站,紧邻高邮中学学生公寓,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问题。高邮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专家对该加油站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间距进行现场测量,测量结果如下:富豪加油站的加油机与正北侧居民住宅(文馨苑小区商住房,三类保护物)距离约为23.87米,埋地油罐与正北侧居民住宅(三类保护物)距离约为35.87米,油罐通气管口与正北侧居民住宅(三类保护物)距离约为41.37米;与正西侧居民住宅(文馨苑小区商住房,三类保护物)距离约为47.24米,埋地油罐与正西侧居民住宅(三类保护物)距离约为29.74米,油罐通气管口与正西侧居民住宅(三类保护物)距离约为35.44米。以上测量结果满足《汽油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中安全距离的要求。高邮中学学生公寓距富豪加油站约402米,远超安全距离。
二、关于担心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搬迁问题。经现场核查,富豪加油站虽然位于居民区附近,但符合加油站关于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无搬迁计划。

部分属实

一、413日,富豪加油站在高邮市应急管理局的督促指导下,已将安全警示标识老化、模糊,加油站内停放无关车辆,加油岛摆放杂物等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二、高邮市应急管理部门将督促全市加油站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定期开展加油站员工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强化安全知识宣传,保持与周边居民互动,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消除群众顾虑。

72

X2JS20220410025

扬州市仪征市马集镇,张山砖瓦厂,已拆除关停并于2020年复垦,原场地填埋大量建筑垃圾。

扬州市仪征市

土壤

2022411日,仪征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马集镇政府和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仪征市农业农村局、仪征市城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反映的张山砖瓦厂位于马集镇恒华村林业组,厂区分为东西两侧,东侧为取土区,占地35亩,西侧为制坯场,占地25亩。
一、关于已拆除关停并于2020年复垦问题。张山砖瓦厂2018年关闭,2018-2019年马集镇政府牵头拆除该砖瓦厂并复垦。根据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资料,张山砖瓦厂复垦项目共分两次实施:第一次纳入2018年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GF18K81007),项目面积57.63亩,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57.48亩,20195月江苏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苏自然资函〔2019315号);第二次纳入2019FG19K81204挂钩复垦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面积47.916亩,新增耕地面积47.44亩。20191226日该复垦项目通过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扬自然资〔2019232号),至此已全部复垦完成,拟用于种植麦子及水稻。
二、关于原场地填埋大量建筑垃圾问题。经查,反映的大量建筑垃圾实为原张山砖瓦厂拆除时遗留的部分散碎土坯及小部分碎砖。施工过程中,考虑到东侧取土区地势较低,施工作业时便将此部分散碎土坯及小部分碎砖填埋至东侧的取土区,填埋量约1400m3。该施工方案由马集镇政府委托南京东图土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合格。411日,仪征市农业农村局对原张山砖瓦厂所在地块随机开挖四个勘察洞(0.6米深)并采集两个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该复垦地块土壤重金属含量未超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有机质含量符合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评价指标与要求。该地块有效土层厚度均在60cm以上,满足补充耕地对有效土层厚度的要求;30cm土体内有大于7cm的侵入体,未达到365体育手机投注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技术规程中侵入体含量的规定。

部分属实

一、马集镇政府425日前完成复垦区域内30cm土体内大于7cm的侵入体的清除工作,清理结束后由仪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
二、仪征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农技指导,增施有机肥,进一步改良土壤理化性质,培肥地力。

73

D2JS202204100070

镇江市京口区医政路81栋,以305室冰糖葫芦作坊为主,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正常清理,长期堆积在楼下。

镇江市
京口区

2022411日,京口区包案领导带队,组织京口区大市口街道办事处、京口区城管局赴现场查勘。
经查,京口区医政路81305室房屋面积100m2,户主长期从事冰糖葫芦制作销售,202110月前,在八佰伴大统华超市开店,202111月关闭,后在大市口国际名店街一期C通道租店经营,所有清洗、制作、销售都在此店内进行。
一、关于生活污水问题。目前,医政路81305室为户主一家居住的房屋,现场未发现有涉及生产加工的物品,其家庭生活日常产生的污水由下水道排入污水管网。
二、关于生活垃圾未正常清理,长期堆积在楼下问题。经查,该单元楼道西南墙边堆积有塑料储物筐,楼道下方和车库对面各有一辆小餐车。

部分属实

一、京口区大市口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配合户主对楼道、车库周边堆积的储物筐和餐车进行了清理。户主本人承诺不在家中从事冰糖葫芦清洗、制作,并留现场笔录为证。
二、下一步,京口区大市口街道将积极落实网格化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该问题不再发生。

74

D2JS202204100067

镇江市扬中市永胜镇江边灯塔旁的一家工厂,202111月份通过排管向长江排放污水。

镇江市
扬中市

2022411日下午,扬中市八桥镇人民政府会同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迅速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被举报单位为镇江华生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扬中市八桥镇红旗村堤顶公路外江滩,厂区占地面积约80亩,建筑面积22650平方米。厂区内另有租赁该厂厂房的3家工业企业(扬中龙昌塑料废旧加工厂、镇江祥丰密封有限公司、扬中市晶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家贸易企业(未实体化运作)。镇江华生新材料有限公司新砂碳化硅清洗、废硅片回收利用项目于2015519日经过扬中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建设(扬环审〔201538号), 201611月建设完成进行验收检测,目前仅保留两间件废硅片生产车间,去胶工艺生产设备已于2020年拆除,废硅片回收利用项目已于20161021日通过废硅片回收利用项目验收(新砂碳化硅清洗项目验收时已停产),验收文号(扬环验〔2016153号)。镇江华生新材料有限公司PE塑料颗粒、PP塑料颗粒项目于2017928日经扬中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建设扬环审〔2017118201812月完成自主环保竣工验收。镇江华生新材料有限公司201912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913211825643010282001U)。扬中龙昌塑料废料加工厂塑料制品加工制造项目,2017928日由扬中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扬环审〔2017119201810月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扬中市晶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硅材料打磨、清洗项目,于201711月编制环境报告表,20171211日由扬中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扬环审〔2017143号),硅材料打磨项目于201811月完成项目自主竣工验收。)。厂区内另有租赁该厂厂房的3家工业企业(扬中龙昌塑料废旧加工厂、镇江祥丰密封有限公司、扬中市晶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家贸易企业(未实体化运作)。
关于“202111月份通过排管向长江排放污水问题: 411日下午现场调查核实,厂区内企业现已全部停产,大部分厂房已拆除。灯塔周围、江堤内厂区以及江堤外江滩均未发现排管。20175月,该公司曾经因使用排管向江堤外江滩排放废水被原扬中市环保局于20176月罚款8万元(扬环罚字〔2017〕第6号)。现厂区正在全面整治,无法查证群众举报202111月份通过排管向长江排放污水问题。该企业违章建筑22650平方米,于420日已全部拆除。

部分属实

镇江华生新材料厂房涉及违章建筑面积约22650平方米,八桥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截至420日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

75

D2JS202204100044

镇江市京口区谏壁街道蔡家村,谏壁精细化工厂内的镇江市富呈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京杭大运河。

镇江市
京口区

大气

2022411日,京口区区长赴现场调度,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会同京口区谏壁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查。经查,镇江市富呈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厂房主要用于堆放、灌装腻子粉等装潢材料,无其他生产工艺。201810月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2022227日,在京口区开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自查自改时,已发现该企业从事灌装作业,在灌装作业时扬尘污染较大,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政府要求企业立即停产。228日至今,企业未生产。
一、关于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现场检查时,厂房内堆放腻子粉等装潢材料,地面积尘严重。
二、关于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京杭大运河问题。现场对厂内厕所和厂区周边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用水及产污水的生产工段。厂区东侧原建有一厕所,通往厕所的小路已被堆放的物料阻断,目测厕所内无水,已废弃使用。厂区东侧围墙外(朝向京杭大运河侧)未发现有暗管及偷排痕迹。

部分属实

一、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对该厂混合机总电箱进行了查封,并要求企业立即清空厂区物料,做好厂区扬尘防控工作。目前,企业已完成物料和生产设备清场。
二、京口区谏壁街道办事处将加强闲置厂房日常监管,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76

D2JS202204100019

镇江市丹阳市导墅镇下汤村老村部内的一家塑料粒子作坊,废油肆意流淌,废气异味扰民。

镇江市
丹阳市

大气

2022411日,丹阳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丹阳市导墅镇人民政府会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单位为孙士田布粒子加工点,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生产。
一、关于废油肆意流淌问题。经查,2022325日,孙士田布粒子加工点喷淋设施水箱破损,导致含油废水泄漏,泄漏废水通过冷却水槽设置的排水管道排入厂区东侧水沟。现场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加工点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水箱内的原水和厂界外东侧水沟内的水进行了采样监测,视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二、关于废气异味扰民问题。经查,孙士田布粒子加工点挤出工段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建设了配套的废气设施。该加工点离最近居民住宅(厂区西侧)约10米,因未生产,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但是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该加工点生产时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有影响。

属实

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孙士田布粒子加工点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一个月内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周边环境。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孙士田布粒子加工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0万元。
三、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对孙士田布粒子加工点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水箱内原水和厂界外东侧水沟内水进行了采样监测,视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四、目前,孙士田布粒子加工点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原辅材料已全部清理,正在对厂区周边环境进行进一步整治。
五、丹阳市导墅镇人民政府将积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对周边区域的巡查,防止该加工点死灰复燃。

77

X2JS202204100003

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垃圾处理站,紧邻长江,堆放全镇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臭气异味严重,设备简陋,无污染处理设施,污水直排长江,无处置能力,夜间垃圾偷排长江。

镇江市
丹徒区

大气

2022411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组织世业镇政府、丹徒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并专题会商调度相关工作。
经调查,世业镇垃圾处理站,从20081月至今,共使用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生活垃圾压缩处理:20081月至20156月,采用立式垃圾压缩机,废水通过净化后外运收集池;20156月至20222月,采用卧式垃圾压缩机、渗滤液收集池和渗滤液处理设备,配套建设恶臭处理设施;20222月至今,采用自压缩垃圾车将垃圾直接外运至光大环保能源(镇江)有限公司。
一、关于堆放全镇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问题。经调查,20222月起,垃圾处理方式是通过垃圾收集车收集各行政村以及集镇垃圾后,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所收集垃圾和产生的渗滤液由压缩收集车闭环转运,垃圾不需要集中堆放。20222月前存在中转站垃圾堆放的问题。
二、关于臭气异味严重、设备简陋问题。经调查,卧式垃圾压缩房虽已经停止使用,但由于卧式垃圾压缩房未清理到位,存在异味。2022414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镇江新区环境监测站有限公司对该垃圾中转站进行厂界废气进行监测,视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三、关于无污染处理设施,污水直排长江,无处置能力,夜间垃圾偷排长江问题。经调查,该中转站20222月前垃圾压缩设备已经停止使用,并且20156月至20222月采用卧式垃圾压缩机处理垃圾时,污水通过净化后外运,没有直排长江现象。目前,世业镇生活垃圾全部通过自收集压缩,所收集垃圾和压缩产生的渗滤液由该压缩车转运至光大环保能源(镇江)有限公司处置。

部分属实

一、丹徒区世业镇人民政府督促世业镇垃圾处理站对垃圾中转站卧式垃圾压缩房残留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内残留物立即清理到位。
二、丹徒区世业镇人民政府督促世业镇垃圾处理站对已经停止使用的垃圾处理设备进行拆除,预计5月底完成。
三、丹徒区世业镇人民政府积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对此区域的巡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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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74

泰州市姜堰区姜堰镇罗塘街道米厂巷1号楼,小区东侧、北侧分别开设一家浴室,燃烧木材、煤炭,烟囱排放废气,烟尘扰民。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罗塘街道、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核查,康洁浴池未营业、锅炉未作业,该浴室锅炉房东侧堆放有木材,重量约2吨;备有一台0.5蒸吨立式锅炉、配有水浴除尘设施,产生的废气经30米高烟囱排放。
东板桥浴室未营业、锅炉未作业,该浴室门口堆放有大量木材、废家具等,重量约30吨;备有一台LSG0.5-0.4-S型立式锅炉、配有水浴加布袋除尘设施,产生的废气经30米高烟囱排放。
姜堰区全域为禁燃区,现场检查未发现2家浴室场堆放有煤炭。

属实

一、立即整改现场。责成罗塘街道督促2家浴室立即清理堆放的木材、旧家具等材料,并于2022430日前拆除原有锅炉,在落实清洁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前不得营业。截至目前,2家浴室木材、旧家具等已清理完毕。
二、强化监督管理。责成罗塘街道、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增加巡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2家浴室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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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72

泰州市兴化市城东镇污水厂后的一家养鹅厂(倪姓老板),同时从事屠宰,异味扰民。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11日兴化市兴东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该合作社从事家鹅养殖,目前存栏家鹅大小共18900只,养殖后供应屠宰;该合作社建有一条肉鹅屠宰线,日屠宰肉鹅约200只。经排查,该合作社产生的异味主要来源于肉鹅养殖、肉鹅屠宰烫鹅工序及人工脱毛使用食用松香甘油酯环节。养殖、屠宰场距附近村庄约650米。

基本属实

一、加强规范处置。一是针对肉鹅养殖产生异味,兴东镇人民政府已要求该合作社加强肉鹅养殖管理,及时清理养殖废弃物,减少异味排放,立行立改;二是肉鹅屠宰烫鹅工序产生异味经车间扩散后不明显;针对人工脱毛使用食用松香甘油酯产生异味,该合作社已建设水喷淋设备处理,要求正常运行。因疫情管控原因,暂未开展环境监测,待管控放开,及时组织对肉鹅养殖、屠宰场恶臭等污染指标进行监测,预计2022430日前完成;三是针对肉鹅屠宰线鹅毛未及时清理,不整洁问题,兴东镇人民政府要求该合作社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二、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兴化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烫鹅工序小型锅炉使用煤炭为燃料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拟责令该合作社停止燃用煤炭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6万元。
三、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兴化市兴东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对该合作社屠宰点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指导督促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降低养殖、屠宰肉鹅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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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52

泰州市高新区祥泰路,江泰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卤制品、肉制品、面制品加工,未通过环保验收,已生产一年多。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其他污染

收件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交办,明确区生态环境分局为牵头部门,明珠街道为配合单位。413日下午,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港区委常委就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411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会同明珠街道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未通过环保验收,已生产一年多问题。
该公司共有2个建设项目,《江苏酷瑞实业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819日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江苏江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500吨食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72日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于202010月投产,尚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
二、关于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无果问题。
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共接到反映江苏江泰食品有限公司的信访件1次,为202232日通过365体育手机投注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系统向365体育手机投注生态环境厅(信访编号JSW20220302002778)反映江苏江泰食品有限公司未通过环评及环保验收,大量生产2022322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会同明珠街道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豆制品车间正在生产,尚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未申领排污许可证,针对以上问题,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已于2022324日立案,并于2022328日将立案情况答复反映人。

部分属实

一、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于2022324日对江苏江泰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于2022415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7-30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37.6万元整。
二、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于2022411日对江苏江泰食品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危废仓库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于2022415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7-29号),责令于签收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改正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即投产的违法行为,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并拟处罚款36万元整。同时于2022412日对江苏江泰食品有限公司责任人胡蔚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于2022415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7-28号),拟处罚款5万元整
三、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现场要求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不得投产。
四、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联合明珠街道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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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42

泰州市泰兴市虹桥镇七圩祥福街北侧30号,江苏德昌彩印有限公司,无印刷许可证,长期在凌晨3-5点通过厂区南大门对面的一根暗管向连通长江的七圩港偷排印刷油墨,无污水处理设施及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

泰州市 泰兴市

2022411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虹桥镇人民政府对德昌公司现场核查。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固定污染源登记表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412日下午,泰兴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现场督办。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无印刷许可证问题。经核实,德昌公司于20183月取得了泰兴市文化广电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苏(2018326130609号),20223月取得了泰兴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2022)印证字第326130609,有效期至2026331日。该公司2016年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并于当年底经原泰兴市环保局备案公示,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编号91321283MA1MAG3730001Z,有效期2020522日至2025521日。
二、关于长期在凌晨3-5点通过厂区南大门对面的一根暗管向连通长江的七圩港偷排印刷油墨问题。该公司无工艺废水产生,在厂区东南侧建有一个排涝房,公司生活污水和雨水混排至排涝房收集池后,通过泵打入南侧祥福街市政污水管网。该公司在厂区南侧七圩港河道设置一个排涝口,汛期时部分蓄水通过排涝口流入七圩港。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放印刷油墨迹象和排放废水现象。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公司排涝房收集池、排放口蓄水,七圩港排涝口附近河水进行采样,结果显示相关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III类标准。
三、关于无污水处理设施及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问题。德昌公司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和雨水混排至公司东南侧排涝房收集池后,通过泵打入南侧祥福街市政污水管网,存在雨污分流不到位问题。该公司2021年购置的制版机配套有显影水处理系统,显影液年使用量120L,显影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家(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因用量较小和疫情原因未送处,暂存显影废液约7桶,每桶25L
德昌公司工艺废气主要为印刷、上光及覆膜工段有机废气,其中印刷工段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车间西侧排气筒排放,上光、覆膜工段废气以无组织排放。核查发现,德昌公司使用原料之一水性上光油(年使用量1吨)产品成分中丙烯酸及酯聚合物、聚乙烯蜡含量约35%,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7.2.1之规定“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德昌公司未对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工段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部分属实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泰兴生态环境局对德昌公司油墨印刷盒项目新增制版、喷码、覆膜等生产工序,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已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2-76号、泰环罚告字[2022]2-77号),拟处罚款47.781万元。
二、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泰兴生态环境局责令德昌公司在3个月内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泰环限改字〔20223号)。
三、责令德昌公司限三个月内完善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包装、装潢、印刷项目进行验收。
四、泰兴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属地虹桥镇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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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100024

泰州市泰兴经济开发区,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农药产品生产,部分化工中间体项目未经环保审批。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氯甲酸异丙酯氯项目于327日停产,甲酸异丙酯未经环保审批,委托无锡贝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江阴市万丰化工物资有限公司销售,以逃避检查;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混入雨水排入长江;危废处置不规范,废酸作为副产品外卖,部分废盐通过废水排放;废气收集处置设施不完善;应急体系不健全,一旦发生事故,大量农药、化工产品将流入长江。

泰州市 泰兴市

2022411-13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泰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到现场调查核实,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415日,泰兴市委书记、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现场督办。调查情况如下: 关于部分化工中间体项目未经环保审批问题。调阅该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竣工验收意见、排污许可证及2020年以来每月生产产品明细表、中间体产量报表,该公司共从事6种化工中间体项目生产,其中光气、异氰酸甲酯、十八酰氯、2氰基苯酚和解草啶等5种化工中间体均通过环评审批,氯甲酸异丙酯产品未经环保审批。
二、关于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氯甲酸异丙酯氯项目于327日停产,甲酸异丙酯未经环保审批,委托无锡贝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江阴市万丰化工物资有限公司销售,以逃避检查问题。查阅该公司项目环评中产品方案、生产产品明细表及该公司与无锡贝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江阴市万丰化工物资有限公司的加工合同和交易产品增值税发票,该公司没有氯甲酸异丙酯氯、甲酸异丙酯产品,举报反映的氯甲酸异丙酯氯和甲酸异丙酯应为氯甲酸异丙酯。经查,该公司20223月共有5个项目停产,其中:2氰基苯酚产品装置因设备维修,于39日、10日停产;甲萘威装置因疫情防控导致原料无法供应,323331日停产;丁噻隆装置、唑烷酮装置因疫情防控导致原料无法供应、部分操作员工不能到岗,于31331日停产;丁醚脲装置因疫情防控导致原料无法供应,于323331日停产。3月停产项目中无氯甲酯异丙酯项目。
该公司建有十八酰氯生产装置,隶属搬迁技改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其生产工艺与氯甲酯异丙酯相同,但该公司尚未取得氯甲酯异丙酯产品环评批复。经查,该公司20209月与无锡贝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201月与江阴市万丰化工物资有限公司签订《酰氯加工合同》,利用已建的十八酰氯装置生产氯甲酸异丙酯,为两家公司提供氯甲酸异丙酯产品,2020-2022年分别向江阴万丰化工物资有限公司销售氯甲酸异丙酯52吨、478.2吨、47.4吨,合计577.6吨;分别向无锡贝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销售氯甲酸异丙酯43.8吨、448.87吨、43吨,合计535.67吨。调阅该公司十八酰氯车间生产记录,2022120日后未再生产氯甲酸异丙酯产品。
三、关于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混入雨水排入长江问题。常隆公司设有废水和清下水两个排放口,均安装了pHCOD、氨氮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中各类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送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不直接排放外环境;清下水排口设在该公司厂区南侧,清下水收集池内积水经实时监测符合泰兴经济开发区企业清下水(雨水)排放标准,外排南侧团结河。调阅该公司2021120224月清下水和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控数据,自202110月自动监控设备通过验收后未有异常超标数据。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污水总排口(正在排水)、清下水收集池(未外排)、清下水池(监测报告上为清下水池,实际是对团结河采样)进行采样,监测显示相关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对照泰兴经济开发区企业清下水(雨水)排放要求,氨氮超过排放要求0.43倍,特征污染物甲醛被检出,水质其余相关指标符合要求;清下水池(团结河)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类水质标准。鉴于在该公司清下水收集池内检测出特征污染物甲醛,可能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现象。
四、关于危废处置不规范问题。查阅365体育手机投注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和该公司近两年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危废管理计划,该公司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与全生命周期系统申报一致,自建危废焚烧炉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次生危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关于废酸作为副产品外卖,部分废盐通过废水排放问题。该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中明确,副产盐、副产盐酸和副产磷酸可作为副产品外售,其中,副产盐13841/年、副产盐酸18804/年、副产磷酸4232/年。经查,相关副产盐委外销售。该公司生产工艺废水中高盐废水部分经鳞板炉直接焚烧处理制盐,部分先通过MVR精制,精制后的高浓度含盐废水送鳞板炉再焚烧处理制盐(节约鳞板炉燃气成本),而低浓度含盐废水是与各车间经预处理后的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送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经对该公司外排废水采样分析,其全盐量5059mg/L,符合《365体育手机投注化工工业污水排放标准》(全盐量10000mg/L)和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六、关于废气收集处置设施不完善问题。该公司各生产车间、储存设施废气收集后经各自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相应的废气排放口排放,现场检查,各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该公司厂区共设有8个废气排放口,除CO应急废气排放口外,总光破废气排放口、RTO炉废气排放口(3RTO炉,21备,3个排口)、固废焚烧炉排放口、鳞板炉废气排放口(2台鳞板炉,11备,2个排口)均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在用相关废气排口进行采样,相关指标检测数据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限值、《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2标准限值(30mg/m3)、《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限值、《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限值等标准要求。检查发现,该公司3RTO炉在线监控设施于202112月完成安装并联网,但尚未组织验收。
七、关于应急体系不健全,一旦发生事故,大量农药、化工产品将流入长江问题。经查,该公司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其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1625日经泰兴生态环境局备案。2021323日,该公司组织甲醇储罐泄露应急演练现场方案与演练过程细节、消防与堵漏培训,并组织开展了甲醇储罐泄露环境应急演练。现场检查,该公司配有8吨泡沫消防车、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各1辆,建有一座1300立方米消防水池、一座30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厂区配备了消火栓、泡沫栓、灭火器、防毒面具、有害物质密封桶等应急物资。查阅台账,公司于2021年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部分属实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公司擅自新增氯甲酸异丙酯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在未取得氯甲酸异丙酯项目环评批复前,不得从事氯甲酸异丙酯项目生产,拟处罚款54万元。
二、责令该公司对厂区供排水系统、雨污分流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排水系统问题进行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
三、责令该公司在排放清下水前严格对清下水收集池内积水进行监测,达不到泰兴经济开发区企业清下水(雨水)排放要求时不允许外排。
四、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指标体系要求,420日前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责任制度,并严格落实。
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动监测设施验收备案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完成VOCs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的验收备案,拟处罚款3.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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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00023

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先东村派出所东侧的河流,河水黑臭。

泰州市 泰兴市

2022411日,泰兴市委生态办、河失镇人民政府对虾子港河进行现场核查并采样监测。
从感观上判断,虾子港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但不排除个别区域光线折射等因素,感官上较黑。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虾子港三个点位河水进行了采样分析,溶解氧浓度分别为16.30mg/L19.42mg/L19.15mg/L,氨氮浓度分别为0.17mg/L0.14mg/L0.13mg/L,均未达《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表1中的指标阈值(溶解氧<2mg/L,氨氮>15mg/L),不能判定为农村黑臭水体。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28mg/L24mg/L26mg/L,也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类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河失镇人民政府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各河道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进一步强化六位一体管理,及时清理河道两侧垃圾,确保河道干净整洁,水生态环境良好。

84

X2JS202204100020

泰州市海陵区院庄村,泰州市海陵区油脂加工厂,2018年拆迁后,原炼油厂场地及天然湖泊野洼周围,未经土壤、水源治理,直接倾倒建筑垃圾填平,至今仍散发恶臭,严重扰民。原炼油厂周边均为农田,担心农田土壤遭到污染。

泰州市 海陵区

大气

411日、14日,海陵区委常委、副区长带队赴现场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督办。
一、关于泰州市海陵区油脂加工厂,2018年拆迁后,原炼油厂场地及天然湖泊野洼周围,未经土壤、水源治理,直接倾倒建筑垃圾填平问题。经走访苏陈镇院庄村干部,原泰州市海陵区油脂加工厂仅从事动植物油脂的回收、销售,无生产加工行为,经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排放,拆除时仅将地面以上建筑物进行了拆除,未使用建筑垃圾进行填平,但存在周边居民将建筑垃圾偷倒至西侧废沟塘现象。拆除地块西侧废沟塘部分已被建筑垃圾填平。
二、关于散发恶臭,严重扰民问题。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周边有异味。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周边臭气浓度进行检测,上、下风向臭气浓度均小于10
三、关于原炼油厂周边均为农田,担心农田土壤遭到污染问题。现场核查,在拆除地块的南侧、北侧、西侧均为农田,东侧为京泰路。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拆除地块及西侧沟塘内的土壤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部分属实

一、苏陈镇于412日上午已将废沟塘填平使用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使用客土进行复垦并恢复种植。
二、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加强巡查管理,严防死灰复燃。

85

X2JS202204100018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开设近百家有氧化锌和土炼锌企业,均未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施,无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粉尘超标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随意露天堆放或向沟渠中倾倒,其中重金属铅、镉、锑等污染土壤和水体。其中约50家氧化锌企业,以技改名义,用环评审批表代替应有的环评手续,逃避关停取缔。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412日兴化市市长殷俊、常务副市长、副市长等市领导赴现场督办, 410日至413日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市工信局、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开设近百家有氧化锌和土炼锌企业问题。接到信访交办后,大垛镇通过全面排查梳理,境内现有48家氧化锌生产企业,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锌块)加热熔化气化自然氧化冷却收集包装。通过对2021年专项整治关停的炒锌作坊再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复产现象,也未发现有新增炒锌作坊。
二、关于均未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施问题。经核查,上述氧化锌企业均未列入废气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及有关规定未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相关企业均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三、关于无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粉尘超标排放问题。经调查核实,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要求,氧化锌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未明确要求安装脱硝装置,同时氧化锌企业均加装了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生产时除尘设备正常规范运行。根据生产工艺,生产时产生的少量氧化锌尘,通过侧吸式脉冲除尘设备予以收集,所收集的氧化锌尘即为成品。查阅相关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有废气超标排放现象。412日,兴化生态环境监测站组织对大垛镇兴化市金孔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兴化市鼎润锌业有限公司、兴化市万润锌业有限公司等3家氧化锌生产企业的加热炉废气排放口、粉尘无组织排放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兴化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对其余氧化锌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
四、关于产生的固体废物随意露天堆放或向沟渠中倾倒问题。经调查,氧化锌生产企业所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坩埚,存放在厂内的固废存放区,定期由第三方公司回收处理。近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约定的第三方公司未能及时回收处理,导致有少量废坩埚未及时转移处置,积存堆放。因现有氧化锌生产工艺的全过程产品,均可在市场出售,企业不会浪费倾倒,在检查中,也未发现企业向沟渠倾倒的行为。针对历史上曾存在的炒锌作坊是否有露天堆放或向沟渠中倾倒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大垛镇正在组织再次核实。
五、关于重金属铅、镉、锑等污染土壤和水体问题。氧化锌生产企业以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一定的废气,属于超低排放,无废水排放。企业已落实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定期开展废气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合格。因疫情原因,目前暂未对周边土壤及水体进行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六、关于50家氧化锌企业,以技改名义,用环评审批表代替应有的环评手续,逃避关停取缔问题。20186月,兴化市对大垛镇氧化锌生产企业开展整治,整治后,大垛镇共保留氧化锌生产企业48家。经查,48家企业氧化锌生产项目未获得环境审批。2018年氧化锌行业煤改气整治时,所有保留的氧化锌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煤改气改造,并就煤改气和除尘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网上登记备案。

部分属实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兴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订《兴化市锌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大垛镇及周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收储)一批的原则分类推进,12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工作。大垛镇对历史上曾存在的炒锌作坊进行回头看,并对其是否有露天堆放或向沟渠中倾倒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并督促整改到位,该工作预计5月底前完成。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对周边土壤及水体进行监测,预计7月中旬前完成,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制定执法计划,对无环保审批手续,未进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预计6月底前完成立案查处工作。兴化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开展监督性监测,预计6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对不能达标排放的氧化锌生产企业立案查处。兴化市应急管理局对无安全生产手续的企业依法查处。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大垛镇人民政府对所辖氧化锌企业未通过整治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通过整治的氧化锌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合法经营。对取缔关闭的企业,要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防止死灰复燃。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充分履职,对整治后的氧化锌企业加强监管,持续打击涉及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

86

D2JS202204100006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明珠街道,世茂河滨花园小区3号楼806室,空调外机安装不规范,噪音、震动扰民。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噪音

收件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交办,明确明珠街道为牵头部门。413日下午,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港区委常委就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
明珠街道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会同西湖翠苑社区负责人411日开始多次到现场查看,发现806室空调外机安装不规范,外机底部虽已安装防震垫,但用砖块垫放,稳定性差,容易产生振动。询问806室住户空调使用情况,其表示今年以来未使用空调。
415日上午西湖翠苑社区安排空调维修师傅上门查看,空调外机正常运转,无明显异响,西湖翠苑社区及明珠街道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对806室上下左右邻居进行走访调查,只有706室反馈有噪音,其他住户未反馈有噪音。

部分属实


411日,明珠街道西湖翠苑社区了解情况后,与806房主联系,房主表示已联系空调修理师傅,因空调防震垫迟迟未到,空调外机无法修理。
415日,西湖翠苑社区安排空调维修师傅到现场查看,确定整改方案,经与806住户协商,其同意重新安装空调外机,移除外机底部砖块,增加防震垫,重新连接管道。416日上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相邻706室住家均到现场,多方见证下重新安装空调外机,移除外机底部砖块,安装四个空调橡胶平台减震支架,规范布置空调铜管,从而降低噪音,减少振动。相邻706室住户表示整改后振动明显改善,噪声显著降低。

87

D2JS202204100007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明珠街道鲍庄9组车管所北侧50-60米处,三十余亩地上堆放大量生活垃圾,目前被绿色铁皮围挡。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土壤

收件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交办,明确明珠街道为牵头部门。411日,明珠街道及鲍徐社区主要负责人立即到现场实地察看,核实情况,确定整改方案。413日下午,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港区委常委就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
经查,反映区域总面积共30亩,绝大部分土地已被附近村民耕种油菜籽、小麦等农作物,留有一亩左右的空地堆放农作物,现场安装绿色铁皮围挡及大门,大门常年关闭,用于防止有大型车辆偷倒垃圾,平常社区安排人员巡查,严禁倾倒垃圾,发现垃圾及时清理。现场堆放垃圾约3立方,来源主要是周边区域居民倾倒的建筑、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411日,鲍徐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泰州鑫湘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泰州鑫湘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清理清运现场建筑及生活垃圾,并平整场地,该公司具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等资质,411日晚上该公司就已安排人员清运现场垃圾杂物,当晚已全部清运结束,现场已无垃圾杂物。
413日下午,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港区委常委带队到明珠街道鲍徐社区9组空地现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办,实地查看垃圾堆放情况,督促属地街道、社区确保整改成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后期,明珠街道及鲍徐社区将加强该区域的管护力度,长效管理,定期安排人员巡查,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同时加强宣传,劝导居民将垃圾投放到附近垃圾池内,共同维护村庄环境。

88

D2JS202204100043

泰州市兴化市昭阳街道拥绿园路238号牛哥炸串,油烟严重,晚间风机、油烟净化设施噪音影响嘉鸿豪庭小区居民,该小区底楼无专用油烟管道。要求彻底解决油烟、噪音问题。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11日由兴化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昭阳街道办事处、兴化市城管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油烟严重问题。经查,该小吃店从事油炸小吃外卖经营。20221月群众反映该店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外排污染环境问题,兴化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店进行整治,于20221月上旬安装了油烟净化一体机,同时要求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维护,并由第三方定期进行清洗,确保油烟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因为房产开发时未预留底层商铺专用油烟管道,该店将油烟净化处理后排入下水道。2022413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源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小吃店排放的油烟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浓度为0.532mg/m3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的2.0mg/m3标准。
二、关于晚间风机、油烟净化设施噪音影响嘉鸿豪庭小区居民问题。20221月,该店采用膨胀螺丝将油烟净化一体机架设安装在一楼墙体,油烟净化一体机运行过程中产生墙体震动,存在低频噪音及震动扰民。兴化生态环境局要求业主进一步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将油烟净化一体机架空安装,远离墙体,避免共振,并在支架临墙一侧及屋顶铺设隔音材料,切实解决声音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兴化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小吃店在经营时必须同时开启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且做到定期清洗。昭阳街道督促该小吃店设置专用高空排放油烟管道,预计2022530日前完成。要求该店合理安排经营时间,避免噪音扰民。责成昭阳街道做好信访人的工作,配合进行噪音检测,视检测结果作下一步工作,预计于2022530日前完成。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兴化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属地政府昭阳街道加强对该店面的环境监管,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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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100028

宿迁市泗洪县天岗湖,为江苏与安徽省界湖泊,泗洪县越权审批同意建设7处光伏项目(占江苏水域面积58%),违反淮河流域其他省界河流边界河段,省界上、下游各10公里河段建设项目应由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查的规定。

宿迁市泗洪县

其他污染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泗洪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现场调查推动,情况如下:
天岗湖(安徽称天井湖)为怀洪新河左岸的湖泊,位于泗洪境内西南边缘,与安徽省五河县共辖,南北向长约20km,东西向宽约800-2000m,湖泊常水位13.5m,常水位时湖泊水面面积35.5平方公里,其中泗洪县境内14.2平方公里。信访反映的光伏项目为201711月国家能源局批准的365体育手机投注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在天岗湖湖区总装机605MW,总面积1.74万亩,光伏投影面积占泗洪县境内天岗湖水域面积的58.03%,总投资约60亿元。
根据2021年《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各流域管理机构审查权限的通知》要求,该项目需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查。目前该项目暂未取得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批复。2020年淮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对该项目进行检查,要求泗洪县和安徽省五河县分别编制天岗湖保护规划,泗洪县已完成《天岗湖保护规划》编制,并已通过淮河水利委员会技术审查。

属实

下一步,泗洪县严格落实天岗湖保护规划和淮河水利委员会技术审查意见要求,加强天岗湖保护,依法推进项目建设。

90

D2JS202204100030

宿迁市沭阳县悦来镇肖湖村韩庄组东北拐,无名养牛场,异味严重扰民。

宿迁市沭阳县

大气

411日接交办件后,沭阳县组织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悦来镇进行现场核实处理,情况如下:
1.经核查,该养牛场与第五批次D2JS202203290040信访件提及的肖湖村养牛场为同一家,即沭阳县悦来镇韩庄养殖场。
2.该养殖场建于20185月,现有7栋圈舍共计约3000平方米,存栏肉牛208头,繁育母牛30头,共计238头。养殖场东、南、西侧均为农田,北侧为一栋四层厂房,距离养殖场约50米,四层厂房再北侧有居家农户7户,距离养殖场约150米。
2.养殖场符合四有三防两分离标准,粪污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干粪配套建设约170平方米堆场,堆场东、西两侧借用圈舍墙体,南侧建有围墙,上方有防雨棚,地面已硬化。干粪用于销售及农田消解;养殖废水及圈舍冲洗水配套建设2460立方米盖顶封闭储存池;排污明沟、粪污储存池已落实防渗处理,排污明沟上方设置防雨围挡。配套消纳农田160亩,用于消纳粪污。
3.沭阳县330日已组织检测机构对养殖场异味进行布点检测(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检测结果氨、硫化氢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标准。411日再次核查时,现场有轻微味。
4.沭阳县组织人员对周边农户开展养殖气味扰民入户调查,其中有个别农户(距该养牛场约150米)反映该养牛场有气味扰民情况。

属实

针对气味扰民问题,该养殖场已及时清理圈舍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已规范粪污转运台账;同时沭阳县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其科学饲养管理,正常使用微生态除臭剂,进一步减少气味;属地悦来镇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巡查检查,确保养殖户不出现养殖污水偷排漏排现象。

91

D2JS202204100018

宿迁市经开区黄河街道君悦国际花园,小区西侧门面房开设两家餐饮店(冰城一号、中膳居),油烟污染严重,夜间风机噪声扰民。

宿迁市经开区

大气噪音

411日接到交办件后,宿迁经开区组织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膳居餐饮店
411日中午、晚间,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时,该商户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中善居41日因疫情管控原因已停业,现场调查时仍处于停业状态。走访周边群众,反映营业时风机确实有噪音。
(二)冰城壹号餐饮店
411日现场核查时,冰城壹号餐饮店晚间有经营行为(疫情管控,仅处理外卖订单),该商户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现场发现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及时,油烟净化器配套的排风扇噪音较大。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存在油烟异味和噪音问题。

基本属实

1.针对中膳居餐饮店营业期间油烟净化设备配套的排风扇声音较大问题,该商户因疫情管控暂未营业,目前已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正在组织对油烟净化器排风扇外机采取隔音措施,预计422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前暂不营业;待整改完成后将组织对其油烟、噪音现场检测,检测达标后方可经营。
2.针对冰城壹号餐饮店油烟净化设备有污渍,油烟净化设备配套的排风扇噪音较大的问题,该店现已自行停业整改,411日下午已完成油烟净化设备及排烟管道清洗;正在组织对油烟净化器排风扇外机采取隔音措施,预计422日前完成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将组织对其油烟、噪音现场检测,检测达标后方可经营。
3.宿迁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将加大涉餐饮油烟单位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经营户对油烟净化设备、管道定期清洗维护,完善油烟清洗台账记录,保障油烟、噪音治理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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