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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365体育手机投注移交的第十二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2-04-16 08:00 字体:[ ]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事项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

D2JS202204050033

南京市江北新区望江路,规划建设日处理量数百吨的垃圾中转站,将于下半年动工。举报人认为该垃圾中转站选址不合理,周边都是小区、学校,将产生污染。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其他污染

46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顶山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建项目为江北新区兴隆路生活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工程项目,目前项目未建设。
二、现场地块用地性质由《南京江北新区NJJBd0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版)(宁政复〔2016112号)确定,为U22环卫设施用地,该规划经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于20151230日至2016128日进行了公众意见征询,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2016711日获得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规定,U22环卫设施用地只能作为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置),以及垃圾转运、公厕、车辆清洗、环卫车辆停放修理等设施用地,该地块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筑,为周边住宅地块提供废弃物集中收集转运等民生服务,符合用地性质。该拟建项目目前已取得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评批复等前期手续,根据环评批复描述,建成后生活垃圾转运能力为200/天,可回收垃圾转运能力为40/天。举报人反映的规划建设日处理量数百吨的垃圾中转站情况属实,但该项目目前未实际建设,也并无明确开工建设时间。
三、举报人反映周边都是小区、学校,经查,(1)该拟建项目周边居民住宅项目包括:东北方向直线距离约为220米的正荣润锦城小区(已建);东侧直线距离约为110米的规划二类居住地块(未建);东南方位直线距离约为130米的雅居乐滨江国际花园小区(已建);南侧直线距离约为150米的金地江畔都会上城小区(在建),该小区北部为同地块的商业办公区域(在建),区域边界与拟建项目用地边界之间距离约为25米(2)周边学校是指南京一中江北新区分校,直线距离约为480米。
四、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18)关于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的相关规定,按该拟建项目规模,用地边界与站外相邻建筑间距应大于等于15米。经查,距离该项目用地边界最近的建筑为在建金地江畔都会小区北部的商业办公区域,二者用地边界之间为现有道路兴隆路,道路及绿化总宽度约为25米,该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五、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327日经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文号:宁新区管审环表复〔202044号),须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1、废水: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经收集池+初沉池+调节酸化+生物选择池+SNR氨氧化生化反应池+SNR生化沉淀池+中间水池+Fenton+A/O生化一体化设备处理;2、废气:预处理及渗滤液污水处理设备均放置地下密闭,渗滤液处理站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与中转站废气一并经水幕除尘除臭+二级喷淋接触反应除臭+干燥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分拣中心破碎可回收垃圾产生的粉尘经脉冲除尘系统处理。

六、查阅历史记录,从20206月起,开始出现多起针对该拟建的垃圾中转站的投诉,同年824日,江北新区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班,加强宣传引导,逐步化解信访矛盾。92日专班召开宣讲会,详细介绍中转站项目设计方案,通过对该站点不收运厨余垃圾,无腐败气味及腐烂细菌,不进行现场焚烧处理等方面的讲解,竭力消除业主误解。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主要是出于对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建成运行后的担忧。

部分属实

一、该项目为民生服务保障项目,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将继续推进对周边居民的解释工作及信访矛盾化解,争取获得群众理解。
二、江北新区管委会下一步将结合群众诉求,进一步优化垃圾中转站建设方案。

2

D2JS202204050023

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兴隆路,规划建设综合垃圾处理中心,距离居民区50米,目前已通过环评,尚未动工,担心建成后产生污染扰民。要求重新选址。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其他污染

46日,收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顶山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建项目为江北新区兴隆路生活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工程项目,目前项目未建设。
二、现场地块用地性质由《南京江北新区NJJBd0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版)(宁政复〔2016112号)确定,为U22环卫设施用地,该规划经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于20151230日至2016128日进行了公众意见征询,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2016711日获得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规定,U22环卫设施用地只能作为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置),以及垃圾转运、公厕、车辆清洗、环卫车辆停放修理等设施用地,该地块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筑,为周边住宅地块提供废弃物集中收集转运等民生服务,符合用地性质。该拟建项目目前已取得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评批复等前期手续,其中,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评批复在2020327日取得,文号为宁新区管审环表复〔202044号。举报人反映的规划建设综合垃圾处理中心,已通过环评情况属实。
三、举报人反映周边都是小区、学校,经查,(1)该拟建项目周边居民住宅项目包括:东北方向直线距离约为220米的正荣润锦城小区(已建);东侧直线距离约为110米的规划二类居住地块(未建);东南方位直线距离约为130米的雅居乐滨江国际花园小区(已建);南侧直线距离约为150米的金地江畔都会上城小区(在建),该小区北部为同地块的商业办公区域(在建),区域边界与拟建项目用地边界之间距离约为25米(2)周边学校是指南京一中江北新区分校,直线距离约为480米。
四、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18)关于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的相关规定,按该拟建项目规模,用地边界与站外相邻建筑间距应大于等于15米。经查,距离该项目用地边界最近的建筑为在建金地江畔都会小区北部的商业办公区域,二者用地边界之间为现有道路兴隆路,道路及绿化总宽度约为25米,该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五、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327日经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文号:宁新区管审环表复〔202044号),须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1、废水: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经收集池+初沉池+调节酸化+生物选择池+SNR氨氧化生化反应池+SNR生化沉淀池+中间水池+Fenton+A/O生化一体化设备处理;2、废气:预处理及渗滤液污水处理设备均放置地下密闭,渗滤液处理站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与中转站废气一并经水幕除尘除臭+二级喷淋接触反应除臭+干燥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分拣中心破碎可回收垃圾产生的粉尘经脉冲除尘系统处理。举报人认为该垃圾中转站选址不合理,周边都是小区、学校,将产生污染,更多的是对于项目建成运行后的一种担忧。
六、查阅历史记录,从20206月起,开始出现多起针对该拟建的垃圾中转站的投诉,同年824日,江北新区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班,加强宣传引导,逐步化解信访矛盾。92日专班召开宣讲会,详细介绍中转站项目设计方案,通过对该站点不收运厨余垃圾,无腐败气味及腐烂细菌,不进行现场焚烧处理等方面的讲解,竭力消除业主误解。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主要是出于对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建成运行后的担忧。

部分属实

一、该项目为民生服务保障项目,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将继续推进对周边居民的解释工作及信访矛盾化解,争取获得群众理解。
二、江北新区管委会下一步将结合群众诉求,进一步优化垃圾中转站建设方案。

3

X2JS202204050008

南京市江北新区健友生化,距离居民区仅数十米,异味扰民。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大气

46日,收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报人反映的健友生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726054999R)在江北新区共设有两处厂区,分别为位于学府路1号的南京健友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友药业公司)和位于学府路16号的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友生化公司)。健友药业公司建于1997年,主要从事肝素钠系列药物的研发与合成;健友生化公司建于2011年,主要从事肝素钠系列药物制剂加工和药品研发。
二、健友药业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是位于厂区北侧的旭日学府小区,直线距离约119米;健友生化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是位于厂区西侧的永丰新寓小区,直线距离约54米。均符合企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距离生产车间50米)。
三、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该企业两处厂区开展检查,健友药业公司厂区共有7个废气排口,健友生化公司厂区共有4个废气排口,现场无明显异味,相关废气治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对两处厂区的厂界无组织废气、厂内污水站无组织废气和11个有组织废气排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健友药业公司新低分子溶媒车间排口非甲烷总烃、甲醇因子超标,低分子生产仓车间排口甲醇因子超标,其他点位因子达标。尽管现场检查时未闻到明显异味,但不排除在企业生产波动以及特定气象条件下造成异味扰民。

部分属实

一、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该企业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45万。
二、督促健友药业公司对废气超标排口所涉及的生产车间停产排查原因并整改,复测达标后再恢复生产。
三、针对有组织废气,督促健友药业公司422日前完成废气处理水喷淋设施清洗,定期更换喷淋水;定期更换活性炭;930日前完成厂区废气处理设施优化改造,增设一套两级处理工艺处理对低分子生产仓车间、新低分子溶媒车间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合并收集处理。
四、针对无组织废气,督促健友药业公司430日前完成废气风管、弯头、风阀排查检修;630日前完成对污水站、地埋罐等区域排查整治;930日前增设溶剂回收车间集气罩,对抽放料环节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
五、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D2JS202204050093

南京市玄武区恒大翡翠华庭A区,小区垃圾分类不规范,影响小区环境。

南京市 玄武区

其他污染


46日,接到交办单后,玄武区城管局、红山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玄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小区内部环境卫生和3处垃圾分类收集点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3处收集点均未发现垃圾满溢问题,但有收集点周边摆放临时垃圾桶、收集点周围有零散垃圾、垃圾桶清洗不及时造成外表不洁等情况。经核实,由于清运频次不够,导致部分时段垃圾清运不及时;同时存在垃圾分类指导员履职不到位的情况,造成小区垃圾分类管理不规范,影响小区环境。投诉人反映小区垃圾分类不规范,影响小区环境的情况属实。

属实

一、46日,小区物业公司撤走收集点周边多余的临时垃圾桶,规范垃圾桶摆放位置,清扫周围零散垃圾,清洗垃圾桶表面。
二、玄武区城管局与红山街道办事处共同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的引领作用。加大对该小区的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三、玄武区红山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指导员培训和日常管理考核。
四、物业公司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人工作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及时解决垃圾投放不规范问题,保持收集点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规范设置误时分类垃圾桶,收集点除厨余垃圾设置定时投放外,其他垃圾投放口实行24小时开放。
五、玄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垃圾清运合同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掌握小区垃圾产生量底数,及时做好收运工作;建立应急收运管理机制,及时有效解决突发性问题。

5

X2JS202204050019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罗汉巷,卫生环境脏乱差,居民楼下多家餐饮店,不具备开设餐饮的条件,无排污设施,油烟异味扰民,占道经营严重。

南京市 玄武区

大气


46日,接到交办单后,玄武区孝陵卫街道组织玄武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罗汉巷卫生环境脏乱差问题
罗汉巷路两侧由于商铺众多,日常人流量大、外卖配送等原因导致街面市容环境较差。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二、关于居民楼下多家餐饮店,不具备开设餐饮的条件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形成16家餐饮店 上宅下店。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三、关于无排污设施问题
除新疆烧烤(无证无照经营户,已关停)无油烟净化设施外,其余餐饮店均有油烟净化设施和隔油滤渣池。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四、关于油烟异味扰民问题
玄武生态环境局46日至10日,对证照齐全的16家餐饮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对产生油烟较大的玄武区大马餐厅等7家餐饮店进行油烟监测,油烟均达标排放。玄武区陈良明小吃店等4家餐饮店,经营面食等,因产生油烟较少,未开展油烟监测;回味营业执照:南京顺通西式快餐店)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异味扰民情况属实。
五、关于占道经营严重问题
夜间存在占道经营现象。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一、玄武区孝陵卫街道罗汉巷总计33家餐饮,对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的17家餐饮店进行处理整改。45日、6日,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对2家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9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经营,上述餐饮店已停止经营。对6家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超范围经营,上述餐饮店已停止超范围经营项目。
二、410日,玄武生态环境局对回味营业执照:南京顺通西式快餐店)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行为开具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要求当事人3日内完成整改,并于411日到玄武生态环境局接受调查处理。
三、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已于2020年与南京玖生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南京通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家有资质企业签订垃圾清运合同,每日定时定人保洁,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组织专项整治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确保不再发生占道经营现象。
四、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加强对餐饮店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组织区职能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督促店家对油烟净化设施、烟道,隔油滤渣池等定期清洗和打捞,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五、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加大巡查力度,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管理机制,确保餐饮经营合法合规。

6

D2JS202204050073

南京市玄武区锁金村街道锁金五村南院,小区卫生环境差。

南京市 玄武区

其他污染

46日,接到交办单后,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办事处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锁金村街道办事处对该小区目前的卫生环境现状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小区环境卫生状况总体良好,但小区业委会活动用房室外有一处卫生死角,少量生活垃圾未清理,此外还有零星的纸屑、矿泉水瓶等杂物。投诉人反映小区卫生环境差的情况属实。

属实

一、46日下午,保洁人员对小区存在的卫生死角进行了清理,对院落进行了全面清扫。
二、46日,锁金村街道办事处召集小区业委会成员及居民代表就小区管理做进一步的沟通交流,取得初步共识。
三、锁金村街道办事处根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协调召开业主大会,就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实行自行管理再次征求业主意见。
四、在物业未进驻前,锁金村街道办事处强化常态长效管理,组织人员加强小区清扫保洁,确保不出现脏乱差的现象。

7

D2JS202204050037

南京市秦淮区八宝东街1号瑞鑫兰庭,宝港洗车行,异味、噪音扰民,将洗车废水、机油等直排下水管道中,并将电池、机油罐体等堆放在楼内。

南京市 秦淮区

大气噪音

46日,接到交办件后,秦淮区副区长带领相关街道和部门赴现场调度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举报人投诉的宝港洗车行,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八宝东街12瑞鑫兰庭综合楼一层门面(解放路72-15临),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2022120日和21日,该店分别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和南京市机动车辆清洗场备案证。该店于2022211日办理营业执照,从事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以及汽车清洗服务,共有7个工位(2个洗车、1个美容、4个维护),店内设有一台三级沉淀池设备和一处危废暂存点。
一、关于举报的异味、噪音扰民问题
经现场核查,店内设有空气压缩机一台,秦淮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设备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实地丈量,厂界位置距离解放南路主干道25.5米,根据GB/T15190-2014,该点位噪声功能区界定为4类区,监测结果为:厂界北侧外一米昼间噪声63分贝;在距离最近的居民楼敏感点处实测昼间噪声49分贝,监测结果均达标。虽噪声监测达标,但噪声扰民客观存在。
该店内无烤漆房、调漆房,无涉气项目。通过周边及店内巡查,周边未见明显异味,店内除洗车用的清淡洗洁精味道外,无其他味道。
二、关于举报将洗车废水、机油等直排下水管道中问题
经现场核查,该店于2022120日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项目类型为洗车污水。店内设置洗车工位两个,内部三级沉淀池运行正常,洗车污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入瑞鑫兰庭污水管网,并无直接排入污水管网中。同时,该店提供的202239日水质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三、关于举报将电池、机油罐体等堆放在楼内问题
经现场核查,店内设有危废暂存点,地面已做防渗处理,已张贴危废标识,有专人管理。该店于202234日开业,受疫情影响店内危废产生量较小,暂时未有转移行为;前期该店已与有资质的危废转移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合同,合同有限期2年;废机油、废电池、废机油桶均分类存放在危废暂存点内,并未堆放在楼道内。

部分属实

一、秦淮生态环境局要求经营者对空气压缩机处百叶窗进行封闭,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二、秦淮生态环境局督促经营者加强日常管理,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好污水和固废。

8

D2JS202204050024

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安泰村,节日焚烧纸钱产生大量黑灰,影响周边环境。

南京市
建邺区

大气

202246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建邺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城管局、房产局、南苑街道现场核查处置。
经摸排核实,在安泰村小区内部广场、部分楼栋前以及小区外部市政道路旁有零星灰烬,存在焚烧纸钱残留痕迹。
综上所述,举报内容属实。

属实

一、建邺区房产局、南苑街道现场要求小区物管单位安排保洁人员立即冲洗清理小区内部广场、部分楼栋前的地面、砖面焚烧残留痕迹,现场清扫保洁已落实到位。
二、建邺区城管局督促市政道路保洁单位,加强安泰村等外围市政道路旁焚烧残留痕迹清理,加大道路保洁频次,及时清扫清明节日祭祀焚烧留下的灰烬,确保周边道路保洁落实到位。

9

X2JS202204050006

南京市鼓楼区龙江路与郑和中路交汇处西侧,一处铁皮门内的大池子收集工程废水、泥浆,并通过管道运至停靠江边的船上,该处前方为南京自来水厂。

南京市 鼓楼区

46日,接交办单后,鼓楼区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单位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该泥浆池不属于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目录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与该项目距离约1500m的上元门水厂西厂系生态补水水厂,不是饮用水水厂。
二、46日,经核查,该泥浆池位于下关滨江7-04地块内,长约30 m,宽约20 m,深约3 m,设计日处理泥浆约5000 m?,池底及池壁均采用混凝土浇筑,全敞开状态。管道从泥浆池开始,沿惠民河暗涵、惠民河、岸边段至火车主题公园前趸船,全长约1000 m,为三根PE管道,其中2根直径350mm输泥管,1根直300mm回水管,全程处于密闭状态。工程渣土制作成泥浆后,采用280kw渣浆泵通过沿线管道泵送至运输船上,经2-3小时沉淀后,上层泥水经回水管回到泥浆池循环使用制浆,下层泥浆由船舶沿长江航道运输至泰兴经济开发区吹填上岸,用于土地复垦等。泥浆管道输送临时码头经海事评审,位于上元门水厂西厂(系生态补水水厂)上游约1500 m。因惠民大道综合改造工程基坑尚未开挖,该临时输泥管道系统目前尚未正式启用,处于试运行阶段,316日、412日分别试运行一次,共通过管道输送泥浆约2000 m?,目前仍在东顺 218运输船上,船舶停靠在上元门锚地。
三、南京市、鼓楼区相关部门就南京城建隧桥智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惠民大道综合改造工程临时输泥管道规划意见的函》均给予了回复,原则上同意和支持该项目建设,并给予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四、42日,鼓楼区城管局渣土执法中队在日常巡查管控工作中,发现该处泥浆池存在违规收纳惠民大道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以外工程渣土、泥浆的行为。

属实

一、立即纠治违规行为。鼓楼区城管局针对上述违规收纳渣土、泥浆的行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停止违规收纳行为,并对涉事单位进行立案调查。涉事单位根据要求,现已停止违规收纳其他工程渣土、泥浆。
二、鼓楼区人民政府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项目施工方强化管理,并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该处泥浆池不再发生违规收纳工程渣土、泥浆行为,维护好周边环境,避免扬尘污染;确保本工程土方输送过程中切实环保密闭,严防输泥管爆裂、泥浆泄露等情况发生,保障输泥管沿线水环境安全。

10

X2JS202204050014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大厦西侧,与漓江路48号中保绿苑61单元仅一墙之隔,银城大厦空调外机、垃圾运输车噪音常年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南京市鼓楼区

噪音

46日,接到交办单后,鼓楼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大厦西侧,与漓江路48号中保绿苑61单元仅一墙之隔,银城大厦空调外机常年噪音扰民问题
1. 经核查,银城广场主楼与中保绿苑小区围墙中间有一条两车道的内部道路,沿小区围墙外侧种有行道树,小区围墙距6栋一单元外墙约9米。银城广场主楼西侧地面的5组空调外机,距离中保绿苑居民楼外墙14.3—19.5米不等,中间有道路及绿化相隔。5组外机归属于南京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桃花源酒店、建设银行龙江支行、九尊餐饮、德美医疗等5家单位。现场检查时5家单位空调均未使用,其中九尊餐饮、德美医疗2家单位因疫情况未营业。
2. 47日上午,鼓楼生态环境局对以上3家未停业的单位空调室外机组(开机状态)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桃花源酒店和建设银行龙江支行二家单位昼间噪声超标。
二、关于垃圾运输车噪音扰民问题
经核查,银城广场主楼西侧(空调外机旁)设有一处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距中保绿苑小区围墙9米,距最近的居民楼外墙17米。银城广场西北角设有一处垃圾房和一处建筑垃圾池,与中保绿苑居民楼之间有围墙和小区树木相隔。南京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与鼓楼环卫公司签订了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协议,每天早上5:00-6:00有环卫专用电动三轮车对生活垃圾进行定时清运,在清运时会产生一定的噪音。
三、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经核查,2017年以来,南京市1234512369热线举报平台共收到反映空调外机及水泵噪音扰民5次,其中20172次,2018—2020年各一次,当时均现场核查,拆除了水泵,对三组空调加装了隔音罩(目前隔音罩还在现场,无破损),小区居民表示认可。经查询,近年来未收到该处关于垃圾运输车的噪音扰民投诉。

部分属实

一、鼓楼区城管局约谈南京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责人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要求整改如下:
1. 取消空调外机旁生活垃圾临时存放点,集中存放至银城广场西北角生活垃圾收集房内。
2. 优化收运时间和路线:生活垃圾收运时间从原5:00-6:00调整至6:00-7:00,建筑垃圾收运时间白天为工作时间,晚上不得晚于22:00。收运路线由南门进、南门出(经过居民小区东侧),改为东门进、东门出(不经过居民小区)。
二、鼓楼生态环境局要求南京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桃花源酒店和建设银行龙江支行等3家单位加强空调外机、风机等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运行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责令桃花源酒店和建设银行龙江支行两家单位于55日前完成噪声治理。

11

D2JS202204050006

南京市鼓楼区窑上村164号,雨天山上滚落泥土、石头,存在山体滑坡风险。

南京市鼓楼区

其他污染

46日,接到交办单后,鼓楼区政府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单位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雨天山上滚落泥土、石头,存在山体滑坡风险。
经现场调查核实并综合专家意见,该地质灾害点主要灾种为崩塌,崩塌主要分布于山体上部的岩质边坡段,岩体柱状节理发育,边坡坡度较陡,局部直立,坡体稳定性较差,为崩塌地质灾害发生提供了条件。该段边坡在开山采石、修筑房屋时开挖坡脚,改变坡体原始应力状态。

基本属实

一、目前,该地质灾害隐患点已经纳入到鼓楼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监测人员定期进行巡查监测,通过设置警示牌、发放避险卡等方式告知受威胁群众注意防范,汛期加大巡查频次,强降雨期间撤离受威胁人员紧急避险。
二、2021年汛期后,现场已经拉设警戒线,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紧邻坡体的房屋已通过设置栅栏和贴封条的方式进行封闭。目前已无人居住和使用。鼓楼区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处地灾隐患点巡查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上报。
三、下一步,鼓楼区将推进该地块征收工作,由鼓楼区建设局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消险工作,清除危岩体,降低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

12

D2JS202204050036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中垠紫金观邸附近绕城高速噪声扰民问题,近期相关部门已上门组织监测,但最近受疫情影响,绕城公路车流量相对于平时较少,测量值低于正常值;该小区周边多处工地,扬尘污染严重。

南京市栖霞区

噪音大气

46日,接到交办件后,栖霞区政府组织栖霞生态环境局、区交运局、马群街道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中垠紫金观邸附近绕城高速噪声扰民问题
1. 近期相关部门已上门组织监测,但最近受疫情影响,绕城公路车流量相对于平时较少,测量值低于正常值。
2. 开发商已为住户安装了三玻两腔隔音玻璃,并在小区南侧设置了20米宽的绿化降噪隔离带;小区靠近绕城公路主线段和匝道分别建有长354×5米、长202×5米的声屏障各1座。此次投诉前,328日和44日,栖霞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监测机构2次对中垠紫金观邸小区环境噪声敏感点及绕城高速噪声进行环境噪声监测。47日,再次对中垠紫金观邸小区环境噪声敏感点及绕城高速噪声进行环境噪声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达标、夜间噪声略有超标。
二、关于该小区周边多处工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栖霞区住建局、马群街道检查发现小区周边共有3处工地。其中,马群综合换乘中心规划二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施工场地内存在积尘问题;宁句城际轨道交通工程DS6-TA01标土建一工区马群站建设项目已竣工交付,场地交由江苏星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现场存在裸土覆盖不到位问题;中垠紫金观邸小区南侧绿化补植环境整治项目,存在部分裸土覆盖不到位问题,小区西侧马房山收储地块(含府军卫地块),现场存在部分建筑垃圾覆盖不到位问题。

基本属实


一、栖霞区马群街道重点推进该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拟采取种植乔木、灌木等降噪措施。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补植树种已订货,苗木采购因疫情原因托运大货车通行受限,现已从辖区范围内选株迁移部分苗木种植,覆土表面已撒草籽,实施相关绿化措施。
二、栖霞区住建局现场督促综合换乘中心规划二路市政道路建设和宁句城际轨道交通工程DS6- TA01标土建一工区马群站两家建设项目强化扬尘管控,已对内部道路进行了冲洗保洁,对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暂不施工的地段进行了防尘网覆盖。
三、为保证草籽尽快发芽成型,暂不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由栖霞区马群街道增调雾炮、洒水车辆分时段对施工现场实施降尘措施,并督促施工方加强日常洒水养护工作,以压降种植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
四、栖霞区马群街道已对马房山收储地块(含府军卫地块)实施封闭管理,对已拆房屋地块裸露区域覆盖防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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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050084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高塘路88号绿地小区,小区北门未设置垃圾分类箱,建筑垃圾堆放在北门处并围挡,异味扰民。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6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会同相关部门和秣陵街道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绿地小区名称为绿地理想名苑,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高塘路88号,小区设计容量为181500户,于20196月开始陆续交付,已入住732户、约2000人。现小区物业为成都嘉城新悦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小区北门未设置垃圾分类箱问题
202011月起,根据《南京市城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导则》(宁垃分办字〔202028号)要求,秣陵街道督促绿地理想名苑物业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撤桶并点,集中管理清运。嘉诚新悦物业完成了绿地理想名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并多次就垃圾箱房选址等相关问题征询业主代表意见。经过与业主代表多次讨论和意见反馈,达成初步意见即:在更大范围内征求业主意见,小区物业随即将垃圾箱房建设事宜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因部分业主不愿意垃圾箱房建在自家住宅附近等原因导致其建设无法最终落地。在此情况下,由于北门附近居民垃圾投放不便,在部分业主建议下,小区物业在绿地理想名苑北门围墙外绿化带区域设置了垃圾临时投放点,外部用围栏进行遮挡。
2. 关于建筑垃圾堆放在北门处并围挡,异味扰民问题
在小区垃圾箱房建设无法落地的情况下,绿地理想名苑物业为方便小区北门附近居民生活垃圾处置,在小区北门围墙外绿化带区域设置了临时垃圾堆放点,共两处围挡。46日现场发现,一处围挡内主要为杂草和零星的水泥块、废弃花盆等固体垃圾;另一处围挡内摆放有垃圾桶,存放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现场垃圾桶敞开未盖,异味扰民情况属实。

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1、江宁区秣陵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对绿地理想名苑小区北门两处临时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截至202246日下午已完成。
2、为妥善解决小区居民垃圾处置问题,在小区垃圾房未建成期间,江宁区秣陵街道办事处配合小区物业设置4处临时垃圾收集点,及时投放四色垃圾桶,方便小区居民投放垃圾。
3、做好居民的解释沟通及宣传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江宁区秣陵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小区物业加强日常管理,4处临时垃圾收集点划线定位、专人管理,确保收集点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严禁垃圾堆积,并做好收集点消毒工作,杜绝问题回潮现象发生。
2、江宁区城管局加强对小区垃圾分类箱房建设工作的指导,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并配合秣陵街道开展民意征集,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合理选定垃圾箱房建设位置并进行公示,确保在公示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垃圾分类箱房建设。
3、江宁区秣陵街道办事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小区外围环境卫生的巡查、保洁,会同小区物业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保持良好的居民生活环境。

14

D2JS202204060001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上湖社区,占用集体土地开办无名搅拌站,无环评手续,扬尘严重,污染农作物。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2022328日、331日,江宁区2次接到涉及该沥青搅拌站信访件,举报内容涉及无环评手续、建厂过程中扬尘污染、间接导致水土流失、距离居民区较近、违规占用农耕地、产能超标等问题。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和江宁街道调查处理,并责成江宁区交建集团、江宁街道落实建设主体、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加强沟通解释,争取得到群众的认可和理解。同时,督促江宁区交建集团尽快启动沥青拌合厂另行选址迁建的可行性研究,如迁建方案可行,现有地块将改造后另作他用。46日,经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无名搅拌站为江宁区交建集团下属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沥青拌合厂迁建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上湖工业园6号。该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用地面积109458.80平方米,拟建两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设计产能为60万吨/年。该项目于202047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0521日取得《365体育手机投注投资项目备案证》。
目前,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对《沥青拌合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修改完善,尚未取得批复。该项目202011月开工建设,2栋沥青拌合楼、原料仓库主体建筑、员工宿舍楼等基本建成,202112月至今一直处于停建状态。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占用集体土地开办无名搅拌站问题
经核实,江宁街道上湖社区仅有一家沥青搅拌站,信访件反映的无名搅拌站为江宁区交建集团下属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沥青拌合厂迁建项目。经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核实,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沥青拌合厂迁建项目202047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为109458.80平方米(约合164.19亩),所用土地均为集体建设用地。
2. 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
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沥青拌合厂迁建项目2栋沥青拌合楼、原料仓库主体建筑、员工宿舍楼等基本建成,202112月至今一直处于停建状态,尚未建成投产。202111月,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沥青拌合厂迁建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211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 关于扬尘严重,污染农作物问题
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沥青拌合厂迁建项目202011月开工建设过程中,虽然按照扬尘管控相关要求落实了围挡喷雾、冲洗平台、土方覆盖、路面硬化等具体措施,但2021922日江宁区攻坚办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并向建设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土方覆盖、洒水清扫等措施,整改后通过江宁区攻坚办检查组回头看检查。46日现场检查时,沥青拌合厂仍处于停建状态,场地四周围墙封闭,场内裸土全部覆盖。

部分属实

一、江宁区交建集团、江宁街道积极落实建设主体、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加强沟通解释,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
二、江宁区政府督促区交建集团尽快启动沥青拌合厂另行选址迁建的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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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050071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融侨观邸小区,多栋电梯常年运行噪音扰民。

南京市 浦口区

噪音

46日上午,接到交办单后,浦口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江浦街道办事处、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浦口生态环境局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经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核实,该小区全部电梯均在检验有效期内,符合相关标准规范。46日,结合前期居民反映较多的57栋、58栋、59栋和61栋的5部电梯噪音问题,组织专业机构对电梯开关门过程噪声、运行中轿厢内噪声、机房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5台电梯开关门过程噪声分贝值检验结果为51.9dBA—57.7dBA)之间,运行中轿厢内噪声检验结果为46.7dBA—54.1dBA)之间,机房噪声检验结果为59.8dBA—74.7dBA)之间,检验结果均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中开关门过程噪声≤65dBA)、运行中轿厢内噪声≤55dBA)、机房噪声≤80dBA)的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一、46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对小区物业和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约谈,要求加强电梯维护保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调整电梯曳引机鼓式抱闸间隙,减小开启、闭合时发出的声音,同时对电梯导轨进行润滑,减少电梯运行时轿厢与导轨之间的摩擦噪音。
二、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电梯噪声跟踪检验工作,如发现超标将督促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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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050054

南京市高淳区漆桥镇,南京市德惠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时异味扰民。

南京市 高淳区

大气

46日,接到交办单后,高淳生态环境局会同漆桥街道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被举报单位为南京德惠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高淳区漆桥街道双联村嘶马村128号,占地33.71亩,公司主要从事金属材料铸件生产,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已领取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201180532553496001Q,有效期20191115日至20221114日。南京德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数控机床、铣床、钻床和加工中心等机械制造的铸件生产项目20121217日通过审批,年产铸件10000吨;废气治理和除尘技改项目于201815日通过高淳环保局审批(高环审字〔20183号),该技改项目内容涵盖原环评内容,已于20181023日通过验收。
二、调查核实情况
现场检查时仅注砂工序在作业,经现场核查,该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注砂造型烘干熔炼浇铸落砂砂再生退火抛丸吹灰打磨喷漆。注砂工序固化剂和树脂产生的废气、烘干工序酒精废气、浇铸工序树脂废气等有机废气均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漆在喷漆房内作业,废气经水帘+滤棉+活性炭+UV光氧净化后有组织排放。喷漆废气治理中活性炭最近一次更换时间为202233日,更换量为300公斤。现场检查时浇铸工序未生产,未开展现场废气监测。但不排除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树脂等有机废气、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会产生异味扰民。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开展废气监测。

属实

一、高淳生态环境局已对南京德惠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收集处理问题、工业固废露天堆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宁环案立〔202218033号),拟处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伍仟元整(?235000整)。同时要求企业建设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工业固废移入固废仓库规范贮存,禁止露天堆放。
二、南京德惠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业整改状态。高淳区漆桥街道督促该公司清扫场地,修复破损门窗,并按照高淳区攻坚办制定的《关于印发〈高淳区玻璃钢、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于420日前完成整治提升方案的编制,进行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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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050088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南大道与前洛路交界处,一号物流大件运输基地(停车场),无手续,使用建筑垃圾铺设地面。

无锡市 惠山区

其他污染

202246日,惠山区城管局、惠山生态环境局、惠山区交通运输局、洛社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信访反映的停车场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南大道南侧、钱洛路西侧,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70多亩,是洛社镇政府为解决超载货车、违章车辆、事故车辆停放难问题,于2019年建造的临时停车场。
1、关于洛社镇洛南大道与前洛路交界处,+F5:F7一号物流大件运输基地(停车场),无手续的问题。经查,该停车场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该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手续。
2、关于使用建筑垃圾铺设地面的问题。根据设计方案,并考虑到其临时性,该停车场采用建筑垃圾垫底(30公分左右)、再铺设石子的工艺进行建造。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的通知》(锡城管发〔20204号)要求,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利用建筑垃圾回填处置的,不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
3、检查发现该停车场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

部分
属实

1.洛社镇政府已责令该停车场加强扬尘管控措施,配置雾炮车抑制扬尘。目前雾炮车已采购,受疫情影响尚未到货,暂时使用洒水车洒水抑尘,待雾炮车到位后即刻启用。
2.洛社镇综合执法局加强对该临时停车场的日常巡查,停车场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洒水喷雾作业,确保扬尘管控措施落实。

18

D2JS202204050062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无锡旭日进口汽车维修厂,未办理相关手续,废气、噪音扰民,距离加油站过近存在安全隐患。

无锡市 惠山区

大气噪音

202246日,惠山生态环境局、惠山区交通运输局、洛社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无锡旭日进口汽车维修厂,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8号,最近的居民区为位于企业南侧的张镇桥村香花苑,距离约70米左右。主要进行汽车保养、维修、清洗等,检查时企业因疫情管控停产。
1、关于无锡旭日进口汽车维修厂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经查,该企业《汽车修理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于2000918日经原锡山市环保局审批,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已通过汽修行业备案。
2、关于废气、噪音扰民的问题。该企业已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因企业停产,未对废气、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3、关于距离加油站过近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查,该企业周边有2个加油站,分别是中化道达尔加油站,位于该企业东侧,距离约60米;中国石化无锡诚信加油站,位于该企业北侧,距离约170米,均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规定的安全间距要求。
4、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部分废机油桶露天堆放、废活性炭未及时入库、部分危废未及时进行网上申报等问题。
5、洛社镇政府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走访群众均表示近期未发现该企业异味废气和噪声扰民情况。

部分
属实

1、针对该企业部分废机油桶露天堆放、废活性炭未及时入库、部分危险废物未及时进行网上申报等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29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32号)。该企业已将所有危废入库并进行网上申报。
2、待企业恢复经营后,惠山生态环境局立即对该企业废气、噪声产生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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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050022

无锡市江阴市祝塘镇,三昌橡胶粉生产厂,异味、粉尘、夜间噪音严重扰民,近期被举报,短时间停产后又复工。

无锡市 江阴市

大气 噪音

202246日,江阴生态环境局、徐霞客镇政府、徐霞客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信访反映企业名称实为江阴市三昌五金橡塑有限公司,不在祝塘镇,位于江阴市徐霞客镇马璜路598号,目前仅从事橡胶粉碎加工生产,200718日,橡胶塑料制品、五金加工项目办理环评审批,20203月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该东侧约100米有村民住宅。
1、关于异味、粉尘、夜间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经查,受疫情影响,该公司断续生产,近期因原料供应不足,自41日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无明显异味。因企业停产,暂未对异味、粉尘、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发现,该公司自建厂后陆续新增粗碎机5台、细碎机22台、筛选机5台、磨床机1台,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接到信访后,江阴生态环境局连续多日对该公司进行昼、夜巡查,该公司均停产。
2、关于近期被举报,短时间停产后又复工问题。经查,江阴生态环境局自2019年至今未接到针对该公司的环境信访投诉。

部分
属实

1、针对该公司新增设备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评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0.924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23号);针对该公司未办理三同时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1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24号)。目前该企业停产,新增设备预计于20226月底前拆除。
2、关于该公司异味、粉尘、夜间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待企业复产后,江阴生态环境局将委托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20

D2JS202204050041

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楝聚村,靠近滆湖附近水道被倾倒500立方垃圾。

无锡市 宜兴市

202246日,宜兴市城管局、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宜兴市交通运输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和桥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信访反映的地点为位于宜兴市和桥镇楝聚村楝聚排水站边的防洪圩堤,防洪圩堤东侧为楝聚河支浜,西侧为S262省道,北侧为楝聚河,南侧为生产河,生产河南侧为鱼塘。
1、关于靠近滆湖附近水道被倾倒500立方垃圾的问题。经排查,该举报地点与编号:D2JS202204040035为同一地点,是防洪圩堤,不是水道。检查发现防洪圩堤上堆放有约400吨建筑垃圾及碎石块和约10吨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经向楝聚村村委缪绿明书记核实,防洪圩堤上的淤泥是该村费家浜河道清淤产生的,清淤工程由无锡市费氏建设有限公司负责,43日该公司擅自将淤泥堆放在防洪圩堤上,建筑垃圾及碎石块是前几年周边群众随意倾倒到该处。
2、检查发现,楝聚村东沙闸对面荒废的鱼塘内填埋约2500立方的淤泥,宜兴生态环境局对淤泥和积水进行了采样,重金属、有机物全扫描结果对比周边环境土壤及地表水未见异常。

属实

1、宜兴市和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堆放淤泥、建筑垃圾、碎石块的问题进行调查对照《365体育手机投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淤泥堆放行为不构成违法,不予处理;因建筑垃圾、碎石块是前几年周边群众倾倒,已无法查处。
2、楝聚村委托江苏格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防洪圩堤上堆放的淤泥、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其中可焚烧废物送至光大环保能源(滕州)有限公司焚烧处置,碎石块送至泰州越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新加工作路基新型材料,并对土地进行平整,目前已全部完成。
3、宜兴生态环境局已对楝聚村东沙闸对面荒废鱼塘内填埋淤泥的问题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规范处理处置。
4、宜兴生态环境局对鱼塘主进行走访,鱼塘主对处置工作表示满意。

21

D2JS202204050021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高新工业园区,由于疫情企业无法及时更换环保设备滤芯,导致废气排放系数过高。

无锡市 惠山区

大气

202246日,惠山生态环境局、洛社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惠山区目前正在筹建的365体育手机投注惠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于20211月获365体育APP批复筹建,其中核心区面积3.59平方公里,开发区内有重点涉气企业17家。
1、关于由于疫情企业无法及时更换环保设备滤芯,导致废气排放系数过高的问题。经核实,17家重点涉气企业均不涉及环保设备滤芯问题。受疫情影响,331日,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了《无锡市疫情防控第97号通告》,通告明确惠山区按照管控区管理。从331日起,洛社镇内除保障民生和部分规上企业外,其余企业停产停业。
2、调阅自动监控平台331日至46日在线数据,发现无锡市南方石油添加剂有限公司431-3时氮氧化物超标,其他16家企业在线数据未发现异常。经现场核查,无锡市南方石油添加剂有限公司331日至42日停产,431-3时因复工烘炉导致氮氧化物数据超标。

部分
属实

1、针对无锡市南方石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氮氧化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7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48号),44日起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均达标。
2、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已下发《关于当前应对疫情保障入锡货运车辆通行的通知》(锡疫指办〔202224号),洛社镇政府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货运保畅工作。

22

X2JS202204050005

无锡市江阴市临港街道李庄里1号,江阴市顺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噪音、油漆异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无锡市 江阴市

大气噪音

202246日,江阴生态环境局、临港新城管委会、夏港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江阴市顺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江阴市夏港街道李庄里路1号,现主要从事配重钢结构件的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主要生产设备:移动式喷漆房2座、切割机2台、铣床2台、抛丸机1台;废气经1套二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西侧厂界距离居民约5米,北侧厂界距离居民约20米;该公司日常生产时间:800-1600,晚上不生产。
1、关于生产噪音、油漆异味扰民的问题。46日检查时,该公司不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在钢结构件喷涂时,采用移动式喷漆房,因移动式喷漆房未完全密闭,在生产过程中喷漆废气未完全收集到位,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的现象。
2、关于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经调阅江阴生态环境局数字环保系统江阴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2018年至今未收到关于该公司的信访件。
3、夏港街道走访周边群众,反映该公司生产时噪音、废气确有影响。

部分
属实

1、江阴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锡澄环责改字〔2022〕第03306号)。检查当日,该公司将喷漆房断电,49日,将喷漆房拆除,其他生产设备切割机、铣床、抛丸机已断电,目前已不具备生产条件,计划于430日前将所有生产设备拆除。
2、江阴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23

D2JS202204050004

无锡市宜兴市经济开发区,江苏宇星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废气、异味严重扰民。

无锡市 宜兴市

大气

202246-7日,宜兴生态环境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江苏宇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宇星科技)位于无锡市宜兴市,主要从事氧化铁红、氧化铁黑的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距离最近的小区是西侧约600米的红塔新苑小区。受疫情影响,该公司从325日开始陆续减产,现场检查时停产。
关于生产时废气、异味严重扰民的问题。该企业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氮氧化物、污水处理设施吹脱废气和粉尘。
1、该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氮氧化物共配套建有7套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吹脱废气配套稀硫酸吸收处理设施。202242日,宜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五车间和三车间的废气进行了监测,氮氧化物、硫酸雾、氨等均符合相关标准。由于疫情原因,企业原料不足,其他车间未生产,其他车间和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未监测。
2、烘干工序及包装工序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等设施。现场检查成品包装车间分装过程中的投料工序未配套除尘设施。拼粉和包装车间已密闭,未设置排放口,但车间内包装投料部位存在物料扬散,车间内地面、墙面积尘较为严重。46日,宜兴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对企业粉尘排放对红塔新苑小区的影响情况开展调查,在红塔新苑小区内采集无遮挡的表层土壤样品,在红塔新苑小区外采集无遮挡的背景表层土壤样品,待检测结论做进一步处理。
349日、10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红塔新苑小区居民进行走访、座谈,小区居民反映该公司在2016年前存在一定的异味和粉尘扰民情况,2016年后该公司对环保设施进行整治提升,同时对小区东面种植绿化,并定期对小区墙面等进行清理,目前粉尘扰民情况有很大改善。

部分
属实

1、待企业复产后,宜兴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其他车间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粉尘的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
2、针对该公司成品包装车间投料工序未配套除尘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宜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7.6万元(锡宜环案字〔2022〕第206号)。

24

D2JS202204050075

无锡市梁溪区江海新村北区,小区树木全部被砍伐用于建造停车场。

无锡市 梁溪区

生态

202246日,梁溪区城管局、广益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
1202011月,原江海街道江海社区就小区改造内容征集居民意见,包括屋顶平改坡、移栽影响居民生活的树木、新增机动车车位并拓宽道路、非机动车智能车库改造及充电桩安装、拆除占地违章搭建等项目。小区共有1168户,其中常住户1048户,共征集到835户有效信息,同意户数760户,反对70户,弃权5户。因赞成户数超过小区总户数的三分之二,故后续街道按照树木可移植的规划设计方案。
2、根据小区改造方案,需移植各类乔木、灌木、球类植物、片植绿篱385株,其中95株所在空地后期改造为车位,剩余为道路拓宽及绿化更新所需,并补种96株落叶树,35株常绿树提升绿化环境。方案完成后,江海社区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展示小区现状植物保留迁移公示图,在两个月的公示期内未收到居民联名反对。
32021926日,原江海街道经无锡市市政园林局审批,办理江海新村南区、北区树木移、伐许可证,安排施工单位进场开始施工。202112月改造工程整体竣工,20222月梁溪区各职能部门完成验收.
446日检查时,小区车位整齐统一,绿地规划有序,未发现树木被全部砍伐情况。
52021103日,江海社区巡查发现江海新村北区内有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情况,经街道执法中队现场取证确认,为施工单位砍伐香樟4棵、雪松4棵。

部分
属实

1、针对施工单位损坏城市绿化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已立案查处,处罚款 12.005万元,施工单位于2022222日缴纳罚款,并补种到位。
2、广益街道将加强小区的巡查,坚决杜绝过度修剪和损毁树木、园林的违规行为,确保绿化景观工程安全、规范,营造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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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050015

徐州市沛县龙固工业园区北侧两公里处,商通港码头,装卸石灰熟料及煤泥沫,无环保等手续,无环保、安全设施,冲洗污水直排南四湖。2021年此码头被列为南四湖生态受损污染源之一,至今未关停,多次反映无果。

徐州市沛县

43日以来,沛县交通运输局、沛县生态环境局会同龙固镇政府相关人员多次到商通港调查核实。
1.经核实,被举报对象商通港位于365体育手机投注、山东省交界处,共占地11000多平方米。该公司分别在江苏沛县和山东微山县办理了营业执照。沛县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20128月,名称为沛县商通装卸有限公司,山东省微山县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20167月,名称为微山县商通港务有限公司。2017年徐州市两违三乱清理过程中,经龙固镇确认沛县商通装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地块属于山东区域,2017年后该港口经营人未再提出港口经营许可延续,沛县港务站对该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20198月,龙固镇政府已按照两违三乱的整治要求,对沛县境内的生产经营场地进行了清理,并进行了岸坡复绿作业。山东省微山县境内的经营场所,因土地权属及执法权管辖问题,前期一直未能取缔。
2.沛县商通装卸有限公司(微山县商通港务有限公司)现生产经营场所用地分别租自山东省微山县南阳镇仇海村徐某某等8户村民及山东省微山县张楼乡刘香庄村的土地,未发现租用龙固镇的土地。经现场核查,商通港在江苏沛县及山东微山县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按照港口码头环保整治要求配备相应环保治理设施、安全设施,现场未发现冲洗废水直排南四湖问题。
3. 商通港存在的环境问题2021年列入最高检交办南四湖专案第一批线索。20216月,沛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局与微山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局会同两县属地镇政府已对商通港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48日现场核查时,该港口码头吊装设施及硬化地面已全部拆除。

部分属实

沛县人民政府已关闭取缔该港口。48日港口码头设施已拆除,正在进行岸坡复绿作业。

26

D2JS202204050094

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都市桃源小区四期,小区内绿化被破坏,如:159160栋之间的绿化被砍伐,改建为水泥地,部分建成私人娱乐场地;小区内河流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填埋。

常州市钟楼区

其他污染

46日,钟楼区住建、城管和五星街道等部门对信访件交办的问题开展现场调查。
1、关于“159160栋之间的绿化被砍伐,改建为水泥地,部分建成私人娱乐场地问题。经查,都市桃源159栋和160栋均为独栋别墅,两户业主在装修施工期间出于安全因素考虑,实行封闭式施工。在房屋南北两侧设立了彩钢瓦防护,159栋和160栋院内部分区域新增水泥硬化,未发现私人娱乐场地。同时,两户业主为解决地下室渗水问题对房屋周边区域进行了开挖,上述施工对房屋周边绿化造成了破坏。
2、关于小区内河流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填埋问题。经查,小区内河流为2006年小区交付时景观水系,现场勘查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填埋情况。经与社区、物业及部分业主走访了解,因小区建成时间较长,物业未对该景观水系定期进行养护,目前该景观水系在小区内部不相互贯通,部分河道干涸,河道边有少量装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

部分属实

1、五星街道办事处要求都市桃源159栋与160栋房屋业主,立即破拆新增水泥硬化区域,目前已完成整改。在后续装修过程中逐步恢复绿化,装修结束后立即拆除围挡,并补植绿化。
2、钟楼区城管局会同五星街道办事处约谈了都市桃源小区物业负责人,要求严格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对装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立即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对小区内景观河道落实常态化管理。
3、五星街道办事处督促都市桃源小区物业持续跟进问题整改,积极开展巡查和问题线索处理工作,严防破坏小区环境的行为发生。

27

D2JS202204050022

常州市溧阳市新昌镇新昌乌龟山村,溧阳往南渡方向上路桥公交站向西50米右转直走到底的无名搅拌站,露天堆放材料,扬尘污染严重。

常州市溧阳市

大气

46日,溧阳高新区会同溧阳市矿联办、溧阳市住建局和溧阳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是位于溧阳市昆仑街道淦西村的溧阳市南渡小乌山建材经营部,主要从事垫基础用水泥稳定碎石生产。检查时,该建材经营部停产,部分石子、石粉等物料露天堆放,场地未硬化,地面积尘较多。该建材经营部无工商、环保、土地等审批手续,现场环境较差。

属实

1、该建材经营部负责人承诺立即拆除生产设备,410日复查时,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物料已清空。
2、溧阳高新区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严防反弹回潮。

28

D2JS202204050007

常州市溧阳市社渚镇上蒋村,居民家中生活污水尚未接入村内污水管道。

常州市溧阳市

47日,社渚镇政府会同溧阳市水利局对该信访件开展现场核查。
经查,社渚镇上蒋村委下辖的12个自然村中上蒋、石里沟、李家围子、小李戴家4个自然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共有农户282户,其中已纳管 221户,未纳管61户,接户率78%61户农户未纳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部分农户因治污工程建设时无人居住或不同意纳管;二是部分农户因受地形限制暂时无法接入村内污水主管。此外,程家、孙郭等8个自然村为拆迁撤并类村庄和其他一般村庄,尚未实施农污改造。目前溧阳中建桑德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负责溧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运维。

部分属实

1、溧阳市水利局督促溧阳中建桑德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立即制定4个集聚提升类村庄未接户农户纳管方案,实施分类整治。
2、对8个尚未实施农污改造自然村的问题,溧阳市正在编制新一轮农污治理规划,待规划编制完成后严格对照规划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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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050086

苏州市张家港市乐余镇,因2018年沙钢集团在乐余镇长江边堆放钢渣被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调查,2019年张家港市成立三治办,以三优三保的名义将长江边东兴村、登全村、闸西村等村庄全部拆除,村庄旁的树木和竹林全部砍伐,改为耕地,目前杂草丛生。乐余镇南侧净谷小镇(乐余村、庙港村、永乐村),计划将基本农田改建为鱼塘,耕地和建设均未经省发改委批准,村庄附近树木被砍伐殆尽,庙港村靠近港枫公路处,堆放几百亩、近2层楼高渣土;庙港村、永乐村内遍地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并用绿网铺盖。

苏州市张家港市

土壤

202246日,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牵头张家港市资规局等相关部门对问题开展调查。
1.经核查,乐余镇沿江北部三优三保拆迁范围内有生态公益林6.74亩,这些生态公益林仍保持原貌。信访件反映树木和竹林砍伐问题,应为个人所有的林木。根据《森林法》第二十条相关内容,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在三优三保过程中,为保证拆迁工作顺利推进,乐余镇对区域内农户宅基地及自留地范围内自有林木进行了评估、补偿收购后进行相应处置,其中部分有价值的苗木由吉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和苏州腾强园林有限公司实施了移植。2019年以来,乐余镇沿江北部东兴、齐心、闸西、登全四村三优三保复垦的约2900亩农用地。47日,乐余镇现场排查,目前所有复垦土地均用于种植小麦等粮食作物,没有杂草丛生现象。
2.经核查,乐余·净谷项目规划建设集中水面2处,没有将基本农田改建为鱼塘的计划。目前乐余·净谷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修编,未进入发改委立项审批阶段。乐余·净谷项目区域内共涉及公益林10.319公顷,2018年以来没有发生变化。净谷区域拆迁过程中,乐余镇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江苏吉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对净谷区域水杉、池杉、广玉兰、桂花等部分苗木进行统一移植。
3.经核查,港枫公路应为港丰公路。庙港村靠近港丰公路处确有一处渣土堆场,占地约90亩,土方量约13万立方米。目前,庙港村、永乐村拆迁区域内还有零散的宅基地,拆迁后的建筑垃圾留在原址用绿色防尘网覆盖。
4.前期乐余镇发现庙港村、永乐村部分已拆迁区域存在建筑装潢垃圾、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偷倒情况,主要为石膏板、废砖头等建筑装潢垃圾,废塑料袋、废砂轮等一般工业固废,乐余镇已于202112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毕。

部分属实

1.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将加快开展渣土、建筑垃圾清理消纳。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将督促乐余镇继续加快庙港村、永乐村建筑垃圾消纳工作,同时,统筹协调渣土消纳处置去向,计划于202212月底前完成消纳。
2.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将督促乐余镇进一步落实属地主体管理责任,持续做好管控、巡查等措施,开展常态化的大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改善镇域、村域环境面貌;相关部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打击偷倒、倾倒等违法行为。

30

D2JS202204050065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经济开发区,河海(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非法洗沙,污水排入河中。

苏州市吴中区

202246日、8日,吴中区甪直镇政府组织开展信访核查。
1.经核实,河海(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为禾海(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洗砂废水的10个沉淀池及处理场地水的三级沉淀池均未发现有破损渗漏现象,洗砂废水和冲洗废水处理后的上层清水均循环回用,未发现异常。该公司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雨水均通过厂区东侧和西侧明沟流入沉淀池,生活污水接管至苏州甪直新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该公司厂区西侧挡墙内物料、废料未覆盖到位。经查阅该公司一般固废处置协议,洗砂出泥委外处置,现场台账齐全。
4.工作人员对该公司生产区沿河岸线进行排查,现场未发现存在入河排口。
5.吴中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246日对该公司搅拌楼、骨料仓排放口的有组织排放废气和厂界(东、南、西、北)无组织排放废气采样各3批次,监测因子均为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针对禾海建材厂区西侧挡墙内物料、废料未覆盖问题,吴中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47日向该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立行立改已完成厂区西侧挡墙内物料、废料的覆盖。
2. 吴中区甪直镇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会同吴中生态环境局进行依法处理。

31

D2JS202204050042

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街道新华苑小区121920栋附近,雨污分流后,下水道漫溢,恶臭(沼气味)扰民,该问题已存在两年。

苏州市工业园区

大气

202246日,娄葑街道开展信访核查。
1.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下水道漫溢及恶臭现象。
2.经走访小区居民,该小区日常无下水道漫溢、明显恶臭的现象。但如遇暴雨或连续降雨的天气,小区内确实存在污水满溢及恶臭情况。
3.经调阅相关资料及实地查勘,主要原因是该小区地势较低,污水管网末端井标高与市政污水管网文萃路接入点标高相当。在雨量较大、市政污水管网水位较高情况下,该小区内的污水管道易发生排水困难、污水倒灌的现象,造成小区内污水漫溢、恶臭扰民。

部分属实

1.娄葑街道协调清源水务,加大周边泵站排水力度及频次,避免新华苑小区出现排水困难、污水倒灌。
2.娄葑街道组织开展新华苑小区雨污管道疏通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列入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住宅小区排水设施维护运营管理计划。
3.进一步研究污水畅通排放长效治理方案。

32

D2JS202204050038

苏州市常熟市光华环路36号,苏州阿科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烧焦塑料异味扰民。

苏州市常熟市

大气

202246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辛庄镇政府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
1.经查实,阿科姆公司已于20222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尚未取得批复。该公司于今年2月开始进行设备安装等建设工作,目前,尚在建设过程中。现场检查时,因该公司正处于建设阶段,尚未投产,厂区无任何异味。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已安装了部分生产设备,包括混料机2台、双螺杆挤出机3台、切割机2台、风干机2台、振动筛2台、注塑机1台等,阿科姆公司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
2.47日上午,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辛庄镇政府派员对洞港泾村王家桥部分居民进行了走访,均表示未闻到烧焦塑料异味。

部分属实

1.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已于48日向该公司下发《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之前,不得继续建设。
2.辛庄镇综合执法局于202246日已对阿科姆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问题立案调查。鉴于该公司首次轻微违法,未批先建项目处于设备安装阶段,且已经停止建设,未发现污染后果,辛庄镇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指导意见(第一次修订)的通知》(苏环办字〔202150号),对该公司上述行为不予处罚。
3.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将会同辛庄镇政府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一旦发现存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再次开工建设情况或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33

D2JS202204050035

苏州市姑苏区金门路508号,路振兴面馆,早4点至下午19点,油烟低空排放扰民。该处商住楼根据相关规定不得经营餐饮。

苏州市姑苏区

大气

202246日,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会同苏州市姑苏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检查,该面馆处于停业状态。
1.经核实路振兴面馆实为姑苏区陆建新面馆。
2.陆建新面馆营业所在的商住综合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该面馆厨房设置在一层,内有两灶四眼燃气灶和一台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管道安置在一楼车库顶,排口朝向北侧居民楼。
2.陆建新面馆曾于202112月被居民投诉油烟扰民问题,经金阊街道查实,该面馆主要制售盒饭、炒制浇头、面条,制作过程中需使用炒、煎等产生油烟的烹饪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金阊街道要求该面馆立即停止炒煎类食品经营活动,经营者签订了业主承诺书。2022320日,该面馆停业整改,在整改完成后不再经营产生油烟类的项目。
202246日,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会同苏州市姑苏生态环境局对陆建新面馆现场检查,并走访周边商户和居民住户。该面馆处于停业状态。周边商户及3楼居民住户均称该面馆近期一直未营业。

部分属实

1202248日,苏州市姑苏区协调联络组、金阊街道对该面馆进行检查,陆建新面馆仍处于停业状态。下一步,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将加强巡查,防止该面馆擅自恢复制作炒煎类食品。
2.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消防部门负责落实《姑苏区餐饮业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指导投资者合法合规投资餐饮经营项目,从源头上杜绝油烟扰民问题。

34

D2JS202204050025

苏州市工业园区斜塘街道绿洲别墅72栋,临近金鸡湖大道,工程车运行噪音扰民。

苏州市工业园区

噪音

202247日,斜塘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核查。
对金鸡湖大道工程车运行进行突击检查,工程车均已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车辆临时通行证》,但发现有部分工程车在禁止通行的时间段内违规行驶。同时发现大型车辆在与72栋较近的莲塘路金鸡湖大道交叉口红绿灯刹车起步阶段,会产生一定的噪音。斜塘街道委托第三方于47日下午和晚上、48日下午和晚上对绿洲别墅72幢北侧进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声功能区标准。

部分属实

1.斜塘街道将加大金鸡湖大道上工程车运行的突击检查工作,并与交通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合巡查制度,依法严打渣土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2.与交警部门会商通过增设道路交通宣传牌等方式,提倡工程车主文明驾驶,经过住宅小区、红绿灯口时限速禁鸣。
3.落实社区、物业、居民沟通联席常态化机制,及时了解居民的诉求,商讨解决方案。

35

X2JS202204050012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盛南路,鼎盛大楼对面的一家水泥制品厂,无环保手续,噪音、粉尘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苏州市吴江区

噪音大气

202246日,盛泽镇综合执法局对吴江市月友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商品混凝土制造项目未在生产,水泥制品制造项目正在生产。检查发现月友墙体未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商品混凝土项目、水泥制品制造项目涉嫌未批先建。检查时还发现生产车间振动筛工作时有粉尘产生,粉尘通过车间东侧破损处逸散至外环境。202247日,盛泽镇综合执法局再次突击检查,月友墙体未生产,该公司正在拆除生产设备。202111日至202244日,吴江区和盛泽镇均未收到过针对该公司的环境信访投诉。

基本属实

1.针对上述问题,盛泽镇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对月友墙体的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2.盛泽镇对月友墙体未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的违法行为水泥制品制造项目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于15日内完成排污登记表填报工作。
3.月友墙体商品混凝土项目、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于2019年建成投产,建成时间已超过2年,依据相关条款规定,不予立案处罚,要求企业3个月内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4.月友墙体已进行停产,目前正在自主拆除生产设备,并计划20224月底前拆除完毕。

36

X2JS202204050011

苏州市吴中区经茂路,丝汇服饰有限公司内的一块空地用于废金属、危险化工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回收,危险品残渣直接倾倒路面,废水排入雨水管道,严重周边污染环境。

苏州市工业园区

202246日,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开展现场核查。
1.经核实,投诉对象实为苏州中豪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租赁丝汇服饰公司内部西南侧场地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2.现场核实,该公司回收的物品主要为废旧门框、废旧钢筋、废旧水管、废旧易拉罐瓶等。回收物品中包括废金属,但未发现危险化工品和易燃易爆物,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危险品残渣直接倾倒路面的行为。
3.该公司经营生产过程中无生产性废水产生。检查时发现场地内有一个水井,井内积存有生活垃圾,井内无水流流动,该井与场地外雨水管网不连通。

部分属实

1.苏州中豪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立行立改,已于47日完成井内积存垃圾清理。同时,中豪再生拟对水井及管道进行改造,增设沉淀池,将沉淀后的水导入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预计425日完成。
2.金鸡湖商务区持续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37

D2JS202204050005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藏书藏中路1455号,穗儿食品厂,无环评手续及污水处理设施。

苏州市吴中区

其他污染

202246日,吴中区木渎镇会同吴中生态环境局对苏州穗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信访核查。
1. 该公司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污染物治理工艺均与环评相符。现场检查时,1条挂面生产线正在生产,对应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天然气锅炉正在使用。吴中环境监测站对企业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均符合国家标准。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仅有生活污水产生。
2.现场检查发现,在穗儿食品厂2号楼1层东面厂房有一间小作坊。据穗儿食品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厂房已出租,租赁面积为270平方米,20215月装修完毕开始生产。该作坊主要从事河粉、米线的生产,产品挂牌使用苏州穗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商标进行销售。无营业执照,无相关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作坊不在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河粉加工生产线两条(1条停用),米线加工生产线1条。河粉主要生产工艺为拌浆-蒸汽成型-打包;米线主要生产工艺为拌粉-挤压成型-老化-复水-打包。车间内生产线电源接通,米线拌粉槽内存有待加工面粉。生产废气为拌粉工艺中产生的粉尘,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主要为河粉拌砂浆桶清洗水及米粉复水后产生的排放水,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直接接入苏州穗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管道。

部分属实

1.针对苏州穗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自行监测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吴中生态环境局于202246日立案调查。
2.针对河粉米线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吴中生态环境局于2022410日立案调查。
3.吴中生态环境局责令河粉米线作坊立即停止生产,在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生产。同时木渎镇已对该作坊采取断电措施。
4.吴中区木渎镇将加强对苏州穗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和河粉米线作坊的日常监管,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会同吴中生态环境局进行依法处理。

38

X2JS202204050013

苏州市吴江区长青路口,窨井时常外溢污水,怀疑附近如海峰公司等几家企业偷排。

苏州市吴江区

202247日吴江区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管委会会同八坼街道办事处、吴江区水务局、水务集团、吴江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核查。经排查,长青路和友谊路交叉口区域主要有海峰集团和多福纺织两家企业。
1.检查发现长青路和友谊路交叉口污水窨井有污水外溢痕迹,长青路和友谊路路口存在市政主管网堵塞破损的情况。
2.海峰集团厂区内目前有9家从事塑胶、机械和钣金加工的生产企业和2个仓库。厂区内未发现有工业废水产生。经检查厂区内部雨水、生活污水未分流。海峰集团未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存在违规向市政管网排放污水行为。
3.多福纺织有印染废水产生,经自建的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接管至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废水接管口无废水排放。经对接管口积存水采样,检测结果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多福纺织未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存在违规向市政管网排放工业废水行为。该公司因存在工业废水排放需求,2021年底已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接纳管理的通知》(苏市水务〔2021108号)要求进行工业废水接入申请,因疫情原因,手续办理较慢,目前正在评估阶段。

属实

1.吴江区水务集团立即开展管网疏通和修复工作,在1个月内完成管道修复。同时对周边污水管网情况的进行大排查、大修复,预计6月底前解决片区污水冒溢的情况。
2.吴江水务集团立即对海锋集团污水排放口进行了封堵,吴江区水务局责令该企业按照雨污分流要求,补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6月底前完成整改。
3.多福纺织加快办理工业废水接入市政管网评估手续,在未获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前,不得排放工业污水。

39

D2JS202204050009

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岳镇村,徐建中塑料厂,在岳南小区内拆除绿化用于扩建厂房;小区内公厕污水未纳管。

苏州市太仓市

202247日,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会同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信访核查。
1.反映的徐建中塑料厂实为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弇丰塑料制品厂。现场检查时,该厂不在生产,且车间内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经了解,该厂去年已被沙溪镇人民政府列入国土空间全域整治名单,目前拆除的设备堆放在厂区空地上待搬离。
2.经核实,该厂成立于2012年,土地租用岳镇村集体土地,占地面积约3.2亩,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至今未扩建过新厂房,岳镇村岳南小区内绿化配套随小区的扩建而逐步完善,未发现该厂存在拆除绿化用于扩建厂房的行为。
3.岳镇村岳南小区内共配套建设有3个公共厕所,公厕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沙溪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至沙溪污水处理厂,清运频次约为一季度一次。经向属地村委会了解,其中位于小区内部道路西侧的一座公厕因老旧及清运不及时,曾有过因化粪池污水溢出而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情况。经现场检查,该公厕目前在正常使用,现场未发现有污水外溢现象。

部分属实

1.太仓市沙溪镇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全域整治工作,由岳镇村督促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弇丰塑料制品厂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尽快完成全面腾退清空,之后将进行厂房拆除。
2.为提高小区居民环境质量,太仓市沙溪镇目前正在制定公厕截污纳管方案,后续将根据方案内容,加快组织工程实施,预计2022年底前完成。在完成纳管之前,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督促环卫部门加密公厕污水清运频次,由一季度一次调整为每两个月一次。

40

D2JS202204050001

苏州市吴江区城南花苑小区3348号楼开设两家餐饮店,一家土菜馆和一家大排档,油烟污染严重,且排风扇噪音及食客喧哗声扰民。

苏州市吴江区

大气

202246日,吴江开发区管委会、江陵街道、新港社区以及城南花苑餐饮行业整治工作专班进行现场核查。
1.经核实,反映的两家餐饮店分别为大杜菜馆和宏花饭店。
2.因疫情原因,大杜菜馆和宏花饭店均未营业。检查时发现,大杜菜馆和宏花饭店均已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尾气通过烟道至楼顶排放。检查时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排放口无明显油污,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运维记录不完整。
3.大杜菜馆和宏花饭店油烟排放管道均未进行消音处理,开启油烟净化设施时,室外风机和烟道有一定的噪声排放。因两家餐饮店均未营业,未进行油烟及噪声检测。
4.走访大杜菜馆和宏花饭店附近居民,表示两家餐饮店正常营业时存在油烟和排风扇噪音及食客喧哗声扰民问题。

属实

1.城南花苑餐饮行业整治工作专班向两家餐饮店下发了《城南花苑餐行业规范化管理要求告知书》,要求两家餐饮店完善设施清洗运维记录,420日前对油烟排放管道进行消音处理。
2.江陵街道责令两家餐饮店立即停业整治,并对厨房灶具进行查封处理,整治完成后由两家饭店向城南花苑餐饮行业整治工作专班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41

D2JS202204050069

苏州市昆山市太湖南路33号阳光水世界小区,物业清理小区内部环境,机械噪音扰民。

苏州市昆山市

噪音

202246日,昆山市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会同昆山开发区安环局、综合执法局、社管局及乐康社区对阳光水世界小区进行现场走访调查。
因昆山市正处于疫情防控静默期(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永升物业未进行环境清理机械作业,无明显噪声源。经询问永升物业及小区居民,该物业公司曾于2022328日下午对云水阁(五期)南面主干道绿化进行修剪作业,修剪设备噪音存在扰民现象。2022119日,曾有该小区业主向社区反映绿化修剪机械噪音的扰民问题。昆山市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及乐康社区经调查后要求永升物业在绿化养护期间采用低噪音设备进行作业,同时向有需要的业主提供相对安静的办公学习场所。2022221日物业公司已采购了一台低噪音修剪机。

属实

1.因疫情防控期间,小区业主居家办公及学生上网课现象普遍存在,永升物业于202247日提交承诺书,承诺在疫情防控期间停止一切有噪音产生的施工作业。
2.昆山市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要求永升物业进一步完善绿化养护计划表,并提前一周向乐康社区报备,同时在公告栏进行公示,经多数业主同意后,方可有序开展施工作业。乐康社区要求永升物业进一步强化小区噪音管控,最大限度降低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
3.乐康社区现场走访该小区居民12人,并对119日信访群众进行电话回访,群众均对物业清理小区内部环境产生的机械噪音扰民问题的处置情况表示满意。

42

D2JS202204050058

南通市如东县化工园区,南通鑫港码头有限公司,向河内直排碱水。

南通市
如东县

202246日、7日,如东县组织生态环境局、洋口镇(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赴现场核查。
1. 鑫港化工码头项目于2017330日经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审批,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2018112日通过验收,固废、噪声污染防治设施20181227日验收。新建储罐区项目201789日经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审批,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201948日通过验收,固废污染防治设施2019429日验收。该企业于201981日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1981日至2022731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9415日完成备案。
2.执法人员沿码头对厂界外周边进行巡查,未发现异常排水口,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匡河河水采样监测,PH值为8.2(如东县沿海地区地表水受盐碱影响、PH值略高),码头应急池中积水PH值为9.1。液碱输送管道接口下方托盘损坏,导致托盘底部外壁以及下方地面有液碱滴漏产生的结晶体。码头应急池存在积水,积水深0.7米(应急池深度为1.8米),应急池敞口。

部分属实

1.如东县责成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该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做好危化品仓储、经营活动中的环境管理。
2.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按规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2万元。
3.如东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规范设置应急池,2022425日前整改到位。

43

D2JS202204050043

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孩儿巷南路602栋,居民将洗衣机污水接入雨水管道,散发异味。

南通市
崇川区

202246日,崇川区任港街道对被举报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市崇川区孩儿巷南路60号共有2栋住宅楼,总计住户78户,该楼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
2.经查,孩儿巷南路602栋某户居民在阳台安装洗衣机时将下水管道接入雨水管网,导致污水溢出、蔓延至邻居院中,散发异味。

属实

1. 46日,任港街道工作人员对该户进行教育,要求其将洗衣机污水纳入污水管网并对阳台内私接管道进行封堵,该户居民承诺按照要求办理并于当日完成封堵。
2. 崇川区将举一反三,通过实施城区老小区改造五年计划,不断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44

D2JS202204050090

1、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中汇矿业有限公司,将重金属超标的危险废物填埋在东棘荡村西南方向,距离东棘荡村2公里左右,高速公路收费站西侧约50-100米处,填埋约几十万吨危险废物并覆土。该公司西南方向约1.5公里、养殖场北侧,绿色铁皮围挡的区域内填埋几百万吨废塑料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部门曾开挖,但深度不够。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检测,显示重金属超标50多倍;2、永泰塑业有限公司,凌晨1点后污水排入厂区南侧河道,排污口堆积大量污泥,排入大河后有一个沉淀区,水面漂浮着塑料粉末。

连云港市赣榆区

土壤

该信访件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D2JS202203260047D2JS202203280073D2JS202203290091信访件为同一信访件。
46日,赣榆区政府组织赣榆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柘汪镇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现场检查。
一、连云港中汇矿业有限公司
1.该公司主要产品为铁精粉,年产量60万吨,该项目于20188月经原赣榆区环保局审批,11月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二期年产60万吨铁精粉生产线项目于20214月经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2225日与江苏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自主验收检测合同,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320707313902080X002Z
2. 该公司东南角1.4公里(沈海高速苏鲁收费站西侧100米)处存在一个40亩坑塘,坑塘南侧有倾倒固废现象(面积约2亩)。坑塘内填埋物为该公司尾矿(坑塘东南角处约400平方米有覆土,方便车辆倾倒尾矿)。根据企业环评报告书,尾矿是一般固废,不属于危险废物。
3. 调阅该公司尾矿登记台账,20188月至今尾矿产生量为13.8652万吨,其中13.4089万吨倾倒在公司东南方向约1.4公里处1个坑塘和南侧约550米处2个坑塘,涉嫌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2022210日以后产生的0.4563万吨存在厂区尾矿库房内。
4. 该公司西南方向约1.5公里为农田,绿色铁皮围挡的区域位于公司西南方向约550米、水坝及养殖场北侧。327日,柘汪镇人民政府会同赣榆生态环境局对该倾倒点进行开挖调查采样,在挖掘过程中已发现尾矿,并非挖掘深度不够。经该企业负责人现场指认,该坑塘内填埋物为该公司尾矿。
5. 调阅该公司对土壤、尾矿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检测项目符合要求;柘汪镇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尾矿开展检测。
二、连云港永泰塑业有限公司
1. 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尼龙成品颗粒、聚乙烯再生颗粒、聚丙烯再生颗粒,年产量分别3万吨、3万吨、2万吨,该项目于20185月经原赣榆区环保局审批,20193月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707MA1NHP2C10001Q
2. 经多次现场检查及夜查,未发现污水排放口,且该公司三同时验收意见要求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经查阅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用电量和购买药剂记录,显示污水处理站持续运转。经走访附近居民,均没有反映该公司夜间向厂区南侧河道排放污水,目前暂未发现该公司夜间偷排废水问题。
3. 现场采用无人机和执法人员双巡查方式,沿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向东排查举报人反映情况,排查至绣针河入河口处,河道中发现有大片青苔痕迹,未发现举报人所讲的沉淀区,水面未见漂浮的塑料粉末。

部分属实

一、连云港中汇矿业有限公司
1. 涉嫌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尾矿,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将根据对尾矿的检测结果,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
2. 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表水、取用地表水未安装计量设施。赣榆区水利局会同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依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司已经按照要求订购计量设施。
二、连云港永泰塑业有限公司
1. 取用地表水未按照要求安装计量设施。赣榆区水利局会同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依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进行立案调查。已经按照要求安装计量设施。
2.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发生变动、产生污泥贮存不规范。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固废堆场,及时处理固废。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已进行立案调查。
3. 废气排放口设置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已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司对超出排污许可证规定的7个排放口已经完成切割封堵。
4.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废气监测。该公司已委托有资质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组织开展废气自行监测。连云港赣榆生态环境局进行立案调查。
5. 西侧厂区物料堆场物料露天堆放问题,物料现已用彩条防雨布覆盖完成。
6. 料场东侧沉淀池未采取防渗漏措施,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污染。
7. 围挡内堆放废旧渔网露天堆放问题,该公司对物料堆场采用彩条防雨布苫盖覆盖。

45

D2JS202204050077

连云港市东海县山左口镇芝麻巷村北侧,1、唯一一处高烟囱下的非法拆解废旧汽车作坊,废机油未经处理随意排放;2、团林村南侧距离300米的老窑厂内,78家拆解废旧汽车作坊,废机油未经处理随意排放;3、王庄村301国道旁,王庄村蔬菜批发市场厂房内,堆放上千吨工业垃圾(包含危废和固废);4、王庄村东南角距离300米洗沙场,常年废水、污泥排入附近农田,渗透地下;5、王庄村东侧丫丫农场内的非法洗沙场,常年废水、污泥排入附近农田;6、山左口镇镇政府北侧蛇纹石矿北侧50米处的两家洗沙厂,扬尘扰民,污水排入附近农田;7、山左口镇与山东郯城县交界处的一家大型水泥厂,常年扬尘污染,污水排入附近农田;8、水泥厂南侧的化工厂,生产硫酸镁,罐内储存2千吨浓硫酸,罐体露天堆放,无任何保护措施。

连云港市东海县

,土壤

46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山左口乡开展现场调查。
1. 关于反映唯一一处高烟囱下的非法拆解废旧汽车作坊,废机油未经处理随意排放的问题。
经查,芝麻巷村小学校东北侧院内无废旧机动车拆解,未发现废机油随意排放的行为。院内发现堆放了生活垃圾和汽车坐垫废弃物,约50吨。
2. 关于反映团林村南侧距离300米的老窑厂内,78家拆解废旧汽车作坊,废机油未经处理随意排放的问题。该信访反映位置实为一个钢结构厂房,未发现废旧汽车拆解作坊。厂房内存在有部分废旧汽车压缩块、部分金属件,约20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机油随意排放的行为。
3. 关于反映王庄村301国道旁,王庄村蔬菜批发市场厂房内,堆放上千吨工业垃圾(包含危废和固废)的问题。经查,该事项与D2JS202203270081信访举报件反映内容重复。该厂房内所存放垃圾为2021618日在新王庄老窑厂内清理出的垃圾,同时由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现场取样分析,鉴定为一般固废。山左口乡已经根据专家处置论证意见,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东海县边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45日已处置完成。
4. 关于反映王庄村东南角距离300米洗沙场,常年废水、污泥排入附近农田,渗透地下的问题。经查,反映的地点为杜某玉洗砂场,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场约有2000吨堆料和少量洗砂设备,未发现洗砂作业痕迹。
5. 关于反映王庄村东侧丫丫农场内的非法洗沙场,常年废水、污泥排入附近农田的问题。
经查,该洗砂场为刑某平洗砂场,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有少量洗砂设备和约20吨原料成品,未发现洗砂作业痕迹。
6. 关于反映山左口镇镇政府北侧蛇纹石矿北侧50米处的两家洗沙厂,扬尘扰民,污水排入附近农田的问题。
该信访内容与D2JS202204010002信访件内容存在重复。山左口乡人民政府对两家散乱污洗沙场严格落实两断三清、依法取缔。两家洗沙场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
7. 关于反映山左口镇与山东郯城县交界处的一家大型水泥厂,常年扬尘污染,污水排入附近农田的问题。该厂实为东海县马陵山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产品为水泥,年产140万吨,该项目于200878日经原365体育手机投注环保厅批复,一期项目于2009217日通过原东海县环保局三同时验收,二期项目于201396日通过原东海县环保局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7226811409642001P。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已按环评要求安装除尘器,原料已入库储存,料仓内安装有集尘罩收集粉尘,喂料工序安装有喷淋设施,传送带已密闭,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联网运行。根据该公司提供的20216月、9月和12月检测报告,结果达标。经现场调阅环评文件及排污许可证,该公司无生产废水,设备冷却水经回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雨水流入厂区西侧外雨水收集池。现场检查时发现雨水排口不规范,西侧墙边雨水流动围堰有部分破损,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
8. 关于反映水泥厂南侧的化工厂,生产硫酸镁,罐内储存2千吨浓硫酸,罐体露天堆放,无任何保护措施的问题。
该厂实为连云港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硫酸镁,年产量10万吨,该项目于2015717日经原东海县环保局审批,于20181027日通过废气、废水自主验收,1129日通过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722346322154C001V。东海生态环境局通过查看该公司硫酸购买使用台账及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有9个硫酸储存罐。根据硫酸购买使用台账记录显示,目前硫酸库存储存量为677吨左右。公司购买硫酸有东海县公安局备案证明。硫酸储存罐罐区场地已做防渗处理,周边建设围堰墙,厂区内建设有应急池。

部分属实


1. 东海县山左口乡对芝麻巷村的生活垃圾和汽车坐垫废弃物以及团林村老窑厂院内废旧机动车压缩块和废铁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
2. 东海县山左口乡对杜某玉洗砂场实行两断三清,同时对堆料进行覆盖,确保机器设备423日前拆除完毕,堆料66日前清理完毕。
3. 东海县山左口乡对刑某平洗砂场实行两断三清,目前已清理完毕。
4. 东海生态环境局督促东海县马陵山水泥有限公司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已修缮雨水流动围堰,规范雨水排放口。

46

D2JS202204050039

连云港市东海县白塔镇于庄村,存在340家无环保手续企业,主要生产水泥管。

连云港市东海县

其他污染

46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白塔埠镇开展现场调查。
1. 白塔埠镇于庄村现有水泥制品厂27家,其中,九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家有365体育手机投注投资备案证;固火建材公司、雄展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大冬水泥制品厂、畅通水泥管厂、正刚水泥预管厂、玉斌建材厂、张桂华水泥预制品厂、致诚水泥制品厂等8家企业于2016年备案了自查评估报告,其余无环评手续。
2. 27家水泥制品厂均无污染防治设施。
3. 2020年以来,白塔埠镇制定整改方案,将分散在村庄各处的水泥制品企业进行整合或者关闭,计划建成占地124亩,包含6栋标准厂房的于庄水泥制品产业园。目前,建成一期一栋7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二期标准厂房已完成招投标,完成园区道路硬化3.5公里;取缔散乱污企业11家,培育规上企业1家;于庄水泥制品产业园环评等手续正在办理。

部分属实

1. 针对九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东海生态环境局已进行立案调查。
2. 白塔埠镇立即对于庄水泥制品企业进行严格管控,所有露天生产的、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的、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全部停产整顿。
3. 白塔埠镇立即督促企业采取措施管控扬尘,严格做好物料覆盖,增加喷淋降尘、道路洒水等设施设备。
4. 东海县政府督促白塔埠镇加快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加大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推进园区环评手续办理,坚决禁止新增小散产能。同时,加快水泥制品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整合;对现有生产企业进行有效整合重组,所有企业做到生产设施和原料堆场全封闭,继续取缔小散作坊。

47

D2JS202204050044

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二郎神庙南侧的五叉河,河道内堆放大量泥土。

连云港市灌南县

46日,灌南县政府组织灌南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进行现场调查。
关于反映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二郎神庙南侧的五叉河,河道内堆放大量泥土的问题,通过现场查看,所说的大量泥土为挡墙施工的顺河围堰,该围堰目前正在按照施工设计进行清理。

属实


1. 要求施工单位对挡墙临水面顺河围堰按照施工图抓紧清理,加快水下方清淤进度,墙后土方也需进一步放坡整平,完成后及时向监理、业主报验,预计420日前完成。
2. 要求施工单位将现场堆放的废弃块石按计划转运至其他地方利用,预计420日前完成。
3.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落实好扬尘管控、防止水土流失等各项保护措施。

48

D2JS202204050034

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辛高圩街道苏海路附近的多家化工厂,如虹港石化、卫星石化及其他多家小化工企业,异味扰民。

连云港市连云区

大气

46日,徐圩新区管委会组织徐圩新区环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徐圩分局、新区信访办、新区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查。
通过对苏海路附近的虹港石化、卫星石化等所有在产化工厂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虹港石化污水处理站污泥浓缩池附近有异味。

部分属实

1. 46日,徐圩新区环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徐圩分局现场责令虹港石化将清洗碱性废水的中和液由硫酸改为盐酸以避免硫酸根在污水处理系统中产生H2S臭味气体,对其污水处理站周边区域喷洒植物液除味剂减小异味影响,同时加快推进污泥浓缩池加盖工程改造进度。
2. 47日,虹港石化已将清洗碱性废水的中和液由硫酸改为盐酸,并对其污水处理站周边区域喷洒植物液除味剂减小异味影响。
3. 设计定制封闭效果良好的盖板对污泥浓缩池进行密封,预计531日前完成加盖密封改造。

49

D2JS202204050031

连云港市海州区路南街道向阳路兆隆新村,小区内的小厨小菜饭店,后厨油烟管道密封不严,油烟扰民;港城大排档,部分油烟通过排风扇直排。多次向当地反映无果。

连云港市海州区

大气

46日,海州区政府组织海州生态环境局、路南街道对小厨小菜饭店、港城大牌档开展现场调查。
1. 现场检查时,小厨小菜饭店油烟净化器运行正常,但该饭店的油烟净化器与管道密封不严,管道有油渍附着,净化器下面存在油污滴漏现象。46日,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饭店排放油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2. 2021年年底,路南街道在检查时曾发现港城大排档后厨私设排风扇,且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现场已要求该饭店对排风扇进行封堵,20221月检查该饭店排风扇已封堵。202246日现场检查时,该排风扇呈封堵状态。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饭店排放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3. 2018年至今,12345平台收到反映港城大排档油烟问题1件,时间2021925日,反映问题为港城大牌档油烟扰民,之后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相关部门督促其定期清洗,保证净化器正常工作,路南街道已及时处置并回复。2018年至今,12345平台收到反映小厨小菜饭店油烟问题2件,时间为2022331日和202242日,反映问题均为小厨小菜排烟管与油烟净化器之间封闭不完全,该问题正在处理中。

部分属实

1. 47日,路南街道行政执法局对小厨小菜饭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停业整改。当日,该饭店对密封不严的油烟管道进行了维修与更换、地面油渍进行了清洗、后厨窗户用泡沫胶进行了密闭,同时更换了新油烟净化器并减少弯道接入总管道,重新安装了油烟在线监控设施。
2. 47日,路南街道行政执法局对港城大牌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停业整改。48日,该饭店将后厨窗户用铁皮进行了密闭并安排专业人员对油烟管道进行了维修。
3. 海州区路南街道将成立案件处理专项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具体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在该问题整改到位后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50

D2JS202204050029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镇板瞿路,晚间经常可以闻到刺鼻异味,怀疑石化基地企业排放废气所致。

连云港市市辖区

大气

46日,徐圩新区管委会组织徐圩新区环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徐圩分局、新区信访办等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查。通过对徐圩新区板徐路周边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虹港石化污水处理站污泥浓缩池附近有异味产生,在不利风向和气象的条件下,该气味会飘散至板徐路附近。

基本属实

1. 46日,徐圩新区环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徐圩分局现场责令虹港石化将清洗碱性废水的中和液由硫酸改为盐酸以避免硫酸根在污水处理系统中产生H2S臭味气体,对其污水处理站周边区域喷洒植物液除味剂减小异味影响,同时加快推进污泥浓缩池加盖工程改造进度。
2. 47日,虹港石化已将清洗碱性废水的中和液由硫酸改为盐酸,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区域喷洒植物液除味剂以减小异味影响。
3. 47日晚,徐圩新区环保局安排走航监测车对板徐路附近进行走航,未发现异常。
4. 虹港石化正设计定制封闭效果良好的盖板对污泥浓缩池进行密封,预计531日前完成加盖密封改造。

51

D2JS202204050082

连云港市东海县与阿湖镇林东村交界处,曾填埋大量外地运来的工业垃圾,目前已清理出几千吨,但剩余工业垃圾仍在毛南6组胡某闪基本农田内。曾多次反映,相关人员谎报该处为生活垃圾。

连云港市东海县

土壤

该信访件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D2JS202203300003D2JS202204010083D2JS202204050080信访件为同一信访件。
1. 2022322日,安峰镇联合东海生态环境局对毛南村与新沂市交界处进行挖掘,截至324日共挖掘出49车约800吨垃圾和泥土混合物,均已转运至具备三防措施厂房暂存。326日,安峰镇再次安排挖掘机对举报地点附近扩大范围进行挖掘,未再发现垃圾填埋迹象。
2.经现场测量,毛南村6组胡某闪农田共0.56亩(长34米,宽11米)。由于农田上种植小麦、大豆等作物,种植户胡某闪多次表示土地一直都是正常耕种,不同意挖掘,安峰镇一直在与种植户协调相应工作。
3. 2021129日,经与种植户多次协商后,东海生态环境局及安峰镇对信访人现场所指位置进行挖掘,在指定位置深约2.5米处发现垃圾填埋现象,主要成分为塑料碎片和泥土混合物,共挖掘出8车约10吨,安峰镇随即安排车辆转运,并暂存于安峰镇垃圾中转站。
4. 20211224日,安峰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挖掘出的垃圾进行取样检测,202217日收到检测报告,根据专家出具的《东海县安峰镇毛南村固体废物属性论证意见》,挖掘出的垃圾为一般固废,表示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
5. 2022124日,安峰镇委托东海县凯润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转运、处理暂存于安峰镇垃圾中转站的毛南村垃圾,并要求按相关固废处置办法交由光大环保能源(东海)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截至2022211日,安峰镇毛南村6组胡某闪农田内挖掘出的垃圾全部处理完成。

部分属实


1. 安峰镇在固体废弃物规范处置前做好三防措施,妥善贮存看管,待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根据固体废弃物处置意见,对该批固体废弃物进行合法处置。
2. 安峰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挖掘地点周边土地进行钻孔勘探,再次判断是否挖掘清理完毕,若发现有垃圾存在,将继续开展挖掘清理工作。

52

D2JS202204050026

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大王村,镔鑫钢铁集团,距离居民区数米,扬尘污染严重,晚19点后生产噪音扰民,污水排入绣针河及厂南侧河流,排水口设在废钢区域,厂北侧及青岛大道最东侧倾倒大量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岚山大道双源新材料厂,晚19点后烧煤炭,产生大量黑灰。

连云港市赣榆区

大气噪音土壤

46日,赣榆区政府组织赣榆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柘汪镇开展现场调查。

一、365体育手机投注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该公司主要产品为铁水粗钢和钢材,年产量为1500万吨,其中铁水500万吨、粗钢600万吨、钢材400万吨,该项目自查评估报告于 201688日经原赣榆区环保局的审查同意,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7076709673091001P

2. 企业生产区内25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无成片居民区,仅在厂区北侧青岛路道路中间发现2栋老旧平房,经走访了解,2013年以来两栋平房常年无人居住。

3. 该公司主要物料铁矿粉、焦炭、煤粉等均存放于企业封闭物料大棚内,物料通过全密闭物料通廊输送,同时企业配备洒水车、机械化清扫车、雾炮车等降尘设备,现场未发现严重扬尘现象。经调阅大气环境质量自主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赣榆生态环境监测站人员已对该公司无组织粉尘进行监测,结果达标。

4. 调阅噪声质量自主检测报告,显示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47日夜间23点,赣榆生态环境监测站人员对该企业2号北门附近厂界布点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2号北门处厂界噪声超标。

5. 该公司北侧绣针河沿线有1个排口,正在往外排水。排出的水是企业生活区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管道排入绣针河,赣榆生态环境监测站人员在排口现场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超标。该公司南侧无名河沿线有1个雨水排口,位于废钢区域南侧,有在线监控和雨水阀门控制,检查时有少量水流出,赣榆生态环境监测站人员在雨水排口采取水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6. 厂北侧及青岛大道最东侧均未发现工业垃圾,厂北侧路边约有数吨建筑垃圾;青岛大道最东侧路边零散可见有塑料瓶、塑料纸、蔬菜叶等较少生活垃圾。

二、365体育手机投注双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该公司主要产品矿渣微粉,年产150万吨,该项目于2011922日经原赣榆县环保局批复,其中一期年产30万吨矿渣微粉项目于2014411日通过原赣榆县环保局三同时验收;二期年产30万吨矿渣微粉项目于20201212日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该公司大宗冶金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于2021429日通过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700570395841H002Z

2.该公司建有3条生产线和3个沸腾炉,1号、2号沸腾炉炉膛内有煤炭正在燃烧,3号生产线未生产但沸腾炉上料斗内有煤炭。

部分属实

一、江苏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 赣榆生态环境局将对江苏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排口的设置及走向做进一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2. 该公司已启动生活污水管网完善工作,正在编制管网完善设计施工方案,预计4月底前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3. 厂区北侧的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成;青岛大道最东侧路边生活垃圾已转运至赣榆区柘汪镇生活垃圾压缩处理站妥善处置。

4.赣榆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污水超标排放问题立案调查。

二、365体育手机投注双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 该公司使用燃煤的两个沸腾炉已停止运行,现场燃煤已清理完成,封堵煤炭进料口。

2. 赣榆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使用高污染燃料问题立案调查。

3. 将加强日常巡察力度,不定期对该类企业进行监督监测。

53

D2JS202204050013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城南四沟村,前进搅拌站,露天堆放原料,扬尘严重。

连云港市赣榆区

大气

46日,赣榆区政府组织赣榆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局、青口镇开展现场调查。
1. 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预拌混凝土和水稳层材料,该项目于2018427日经原赣榆区环保局审批,830日通过噪声和固体三同时验收,812日通过废气、废水自主验收。该公司水稳层材料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于2020213日经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1418日通过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707MA1MEQDU4L001W
2.该公司建有约3000平方米料仓,料仓内存有石子约2000吨、沙约1000吨、石粉约1000吨,料仓内已安装喷淋雾化系统。现场未发现原料露天堆放,洒水车正在洒水作业。
2. 信访反映的青口镇城南四沟村前进搅拌站实为管某租赁的物料堆场,管某是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原料供应商,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参与该堆场的管理。经核实,该物料堆场露天堆放的石子未覆盖。

部分属实

1.46日,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已用防尘网将堆场内的物料全面覆盖。
2.赣榆区将加强对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物料及时覆盖、进仓,减少扬尘污染。

54

D2JS202204050019

连云港市东海县三左口乡,湛蓝科技有限公司,偷改环保设备,厂区东南侧、西南侧偷排污水至厂外农田。

连云港市东海县

土壤

46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山左口乡开展现场调查。

1.江苏湛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复合肥, 年产30万吨,该项目于2013822日经原东海县环保局审批,201511月通过三同时验收。年产20万吨硫基复合肥技改项目20181127日经原东海县环保局审批,尚未完成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70066270922XB001C

2. 该公司20万吨硫基复合肥生产车间筛分设备、布袋除尘器加强密闭、包装设备增设负压管、1号仓库顶部修缮;30万吨复合肥生产车间增设布袋除尘器、尾气洗涤塔、包膜机负压管集尘罩及仓库设置小型渗滤液收集池。20216月,东海生态环境局下达《江苏湛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环境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该公司未按环评要求使用废气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该公司于2021119日通过专家现场核查验收。

3. 该公司在20206月,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之前存在初期雨水混合少量场地冲洗水外排行为。目前该公司在厂区西南侧建有一个初级雨水收集池(容量约5000立方),东北侧建有一个初级雨水收集池(容量约1800立方),初级雨水收集后用于生产。厂区东南侧有一雨水排口,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

部分属实

东海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江苏湛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监管,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环境的行为。

55

D2JS202204050002

连云港市灌南县三口镇张湾村的一家猪场,侵占200余亩农民土地建设猪场,异味扰民,晚间尤为严重。

连云港市灌南县

大气

46日,灌南县政府组织灌南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三口镇等单位开展现场调查。
1. 反映猪场为连云港百绿牧业有限公司,主要为生猪养殖, 年出栏5万头肥猪、2500头种猪,该项目分别于20169月登记备案,201711月改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扩建项目于20201224日经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批准,该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20724694520501800Z
2. 经查,2009年连云港百绿牧业有限公司与三口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主要用于生猪养殖项目。项目用地位于张湾村新港大道南侧,面积为215亩,租赁期限为20年,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在2019年出台的《灌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划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之外,符合生猪养殖条件。该项目共分两期建设,一期115亩于2009年建设完成。二期100亩于2020年建设完成,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按规定进行了设施农用地备案并经灌南县生态环境局、灌南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上述地块土地租金由承租人连云港百绿牧业有限公司按照每年920/亩兑付给被租赁人。
3. 46日下午及夜间,对该养猪场及张湾村周边进行巡查,并组织对场界周边多个点位臭气浓度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4. 经走访张湾村10户居民,对异味扰民问题的整改情况较为满意。

部分属实

要求连云港百绿牧业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异味扰民情况。

56

D2JS202204050018

连云港市东海县房山镇林疃村南湖,一条长约200米、宽10米、深6米的河道内填埋生活垃圾。

连云港市东海县

46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房山镇、城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调查。
经核实,自2010年至2018年期间,房山镇林疃村在村庄环境整治过程中村保洁员刘某高将垃圾掩埋在房山镇林疃村赵于庄南湖与曲阳乡兴西村交界的一条南北方向废弃河道内,周边村民也会私自将垃圾抛弃于此处,从现场挖掘及走访调查情况看,掩埋垃圾全部为生活垃圾,初步估计填埋垃圾约为1200吨。

属实

1.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并已转运至房山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
2.房山镇将加强巡查监管,加大属地村对周边村民进行宣传,严禁垃圾乱倾乱倒,严格做到村内垃圾日产日清,避免垃圾积存。

57

D2JS202204050080

举报人前期反映连云港市东海县安峰镇毛南村与新沂交界处掩埋近三千吨工业垃圾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现场检查时仅开挖一部分,尚有部分未挖出,就用建筑垃圾回填。要求彻底解决该问题。

连云港市东海县

土壤

该件与D2JS202203300003D2JS202204010083D2JS202204050082信访件为同一信访件。
1. 2022322日,安峰镇联合东海生态环境局对毛南村与新沂市交界处进行挖掘,截至324日共挖掘出49车约800吨垃圾和泥土混合物,均已转运至具备三防措施厂房暂存。挖掘完成后形成深约6米、长约11米、宽约8米的坑塘,四周及底部均已挖至岩沙,未发现垃圾填埋现象。326日,安峰镇再次安排挖掘机对举报地点附近扩大范围进行挖掘,未再发现垃圾填埋迹象。
2. 该地块挖掘后形成深约6米、长约11米、宽约8米的坑塘,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维护周边群众安全,2022330日至41日,安峰镇共安排83车熟土完成坑塘回填工作,不存在用建筑垃圾回填的情况。

部分属实


1. 安峰镇在固体废弃物规范处置前做好三防措施,待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根据处置意见,对该批固体废弃物进行合法处置。
2. 加快毛南村填埋垃圾溯源调查,对周边群众进行入户走访,尽快查清事实,如涉嫌刑事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
3. 安峰镇安排综合执法人员、村干部组成镇村两级巡查队伍,进行不定期组织巡查、夜查,防止出现填埋工业垃圾等类似行为。
4. 东海县安峰镇于418日前完成回填熟土的挖掘工作,挖掘完成后开展场调工作,根据场调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58

X2JS202204050023

淮安市淮阴区淮安欣展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刺鼻废气、粉尘污染严重,废水交由无资质个人处置,产生的废料、废胶、废水、废渣去向不明,研磨后的废橡胶、粉末出售用于燃烧,生产噪音扰民。

淮安市淮阴区

大气噪音

46日,淮阴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淮阴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1生产过程中刺鼻废气核查情况:淮安欣展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半导电胶辊加工生产。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企业1号车间薄通、涂胶、烘干工序未在密闭空间内作业,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逸散,车间内有刺鼻性气味,2号车间加热工序车间门敞开,有无组织废气逸散较多。经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组织废气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未超标。
2粉尘污染严重核查情况:经查,企业2号车间的粗磨、精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由管道集中收集后经5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取样检测,公司废气排口颗粒物浓度未超出排放限值。
3废水交由无资质个人处置,产生的废料、废胶、废水、废渣去向不明核查情况:经查,公司产生废水主要有冷却水、精磨后的清洗废水、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精磨后的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喷涂产生的水喷淋废水已更换,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接入镇区污水管网经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口采样监测数据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未超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
公司产生的危废主要有废有机溶剂、含有废有机溶剂的废渣(涂胶后剩余的废胶水渣、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涂料)、废活性炭、废空桶、废水擦拭纸。环评、排污许可证设计危废年产生量92.65吨。2021年以来,因疫情及国外对相关产品需求影响,实际产能只达到50%左右,另外,公司在2021年开始设备改造,由手工喷涂变成半自动及自动喷涂,设备稳定性提高,涂料浪费少,导致危废产生量与环评审批量有差距。自20211月至今共产生29.1吨,已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26.1吨,现贮存3吨,有危废处置协议,台账记录齐全。
4研磨后的废橡胶、粉末出售用于燃烧调查情况:废边角料、不良品、废研磨灰为一般固废(可再生资源),环评、排污许可证设计年产生量一般固废363.75吨,实际年产生量约350吨,由废品回收经营部定期上门收购,并签订废品收购协议,目前,从20211月份以来共处置263吨,剩余未处置约30吨。
5生产噪音扰民调查情况:噪声主要是厂区南侧2号车间5台布袋除尘器引风机产生。经现场取样监测,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有超标现象。

部分属实

1、淮阴生态环境局对企业部分生产工序未在密闭空间作业和厂界噪声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进行立案查处。
2、要求企业在2022428日前完成对废气处理设施引风机加装隔音罩,并对排气口安装变频器,调整风速,降低噪音;2022520日前完成1号车间密闭工作。

59

D2JS202204050008

淮安市涟水县陈市工业园,淮安泰邦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凌晨45点开始生产,噪音扰民,煤灰、黄沙扬尘污染严重,生产时燃烧煤炭。

淮安市涟水县

噪音大气

46日,涟水县包案领导带领属地街道、涟水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处理。淮安泰邦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
1、噪音扰民核查情况: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没有生产。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和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企业因疫情影响,原材料供应不足,于45日起停产。 前期有夜间生产行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机械噪音主要为破碎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高噪声设备置于厂区中部,并采取减振和使用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厂区东侧约50米处有3户居民距生产车间约250、南侧为涟麻路、西侧为陈师驾校、北侧为农田,夜间生产时噪声会对周边居民有影响。
2、煤灰、黄沙扬尘污染严重,生产时燃烧煤炭核实情况:该公司使用生物质锅炉,检查时未运行,未发现有燃烧煤炭迹象,锅炉炉灰贮存于固废库内,根据配比回用于生产,厂区内有砂石物料未覆盖,会产生扬尘污染。47日凌晨,涟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公司进行突击夜查,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内砂石物料已使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

部分属实

1. 涟水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涉嫌部分砂石物料未覆盖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要求该公司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 要求公司夜间不得生产,待公司正常生产时,将组织对该公司产生的机械噪声进行监测,若超标,将依法查处。
3. 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组织对全县建材企业降尘抑尘工作进行排查治理,加强督查管控,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60

D2JS202204050074

淮安市淮安区流均镇中心村,占用基本农田改建鱼塘;与盐城交界处的湿地公园,至今仍未退耕还湖。

淮安市淮安区

其他污染

46日、10日,淮安区政府包案领导带领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流均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两次到实地进行核查:
1.占用基本农田改建鱼塘情况。经走访中心村干部群众、田间检查及查阅相关规划、影像资料等方式,确定该村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来,中心村没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改建鱼塘现象,但存在将永久基本农田内的可调整耕地(坑塘水面)用于藕虾综合种养现象。
2.“与盐城交界处的湿地公园至今仍未退耕还湖问题。查阅《365体育手机投注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及《365体育手机投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淮安区流均镇中心村不在重要湿地保护范围,但位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按照《365体育手机投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第十三条规定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允许开展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农业活动

部分属实

20216月,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文件要求,淮安区开展了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已将该村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坑塘水面作为不稳定耕地予以调出,调出方案已于20216月底报365体育手机投注自然资源厅待统一批复。下一步,淮安区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给予补划。

61

D2JS202204050085

盐城市亭湖区江苏丹顶鹤飞禽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内非法捕捞,滩涂被挖机破坏,南大门向南500米再向东处正在建设道路,非法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盐城市亭湖区

生态

47日,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48日,盐城市公安局组织食药环侦支队、海防支队、亭湖公安分局、射阳县公安局联合保护区管理处现场调查(侦查)。
1、经查,保护区管理处在核心区周边设置物理屏障,疏浚开挖隔离河22.5千米,增设隔离网20千米,以实现核心区全封闭管理。
2、核心区管理分别由盐城珍禽保护区小新河管理站和下坝管理站负责巡查巡护,保障核心区安全,杜绝包括养殖、捕捞等资源利用行为。同时,加强视频监控,用于监控海上和人员无法到达的区域。目前,保护区内共有摄像头295台,其中核心区11台、缓冲区27台、实验区257台。
320223月,保护区配合地方政府在核心区开展沿海滩涂的海洋垃圾清理工作,群众反映的挖机作业为清理海洋垃圾,并非建设道路。

不属实

1、保护区管理处将强化专项排查宣传,动员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逻力度,针对性开展蹲点伏击等工作,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处置能力。
2、市公安局将依托“2022清风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3、强化部门联勤联动,加强线索互通、资源共享、执法联动,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62

D2JS202204050079

盐城市东台市飞花砂轮有限公司南侧废弃的砖瓦厂,厂内堆存大量危废废渣和袋装飞灰,淋溶液浓度很高,污染环境。

盐城市东台市

土壤

46日,东台市政府组织东台镇、东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盐城市东台市飞花砂轮有限公司南侧废弃的砖瓦厂实为东台市华宇建材厂,原从事砖瓦制造、销售,2020年停产并拆除轮窑。2018年起,华宇建材厂将其厂区东南侧36亩区域,租赁给东台市德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金属回收)。经查,华宇建材东南侧露天堆放1.2万吨黑色粉状物料,为江苏震坤机械配件制造公司委托下属企业德源公司代为储存并作为铸造原料,德源公司提供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表》,备案表显示,该物料来源于上海市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转移的宝钢冶炼轧制过程中产生的炉料(金属氧化物废物,主要成分),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物代码:8-12金属氧化物)。据查台账资料,20201215日以来,东台震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该物料作为原料,先后4批次共接收11万吨,目前场地堆存约1.2万吨。针对德源公司提供的备案表真实性,东台市公安局、东台生态环境局正在开展详细调查。
2、现场检查时,东台市华宇建材厂厂区内未发现袋装飞灰。后核实,群众所诉袋装飞灰为2020620209月,姚某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转移废铝灰至华宇建材厂内。目前姚某已于2021722日被逮捕,其贮存于华宇建材的废铝灰由东台镇人民政府行政代处置,于2021113日公开招标泰州联兴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转运处置。目前废铝灰已于2022118日至2022310日之间分批转运,共计806吨,已全部转运完毕。
3、该物料堆场未采取三防措施。东台生态环境局委托恒誉环保对该物料、堆场周边的排水沟及废水塘进行采样检测,将根据结果作进一步调查。

部分属实

1、东台生态环境局针对东台市德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贮存工业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2、东台市正组织将该物料全部规范清运贮存于东台市精密机械电子产业园江苏海利特箱包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内,该厂房防护措施符合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标准。堆场淋溶液已运送至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收集池待处置。
3、东台市将根据最终调查结果和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该物料。同时,对堆场区域和南侧无名河河道实施环境整治提升。

63

D2JS202204050059

盐城市大丰区杨宇建筑有限公司,侵占生态红线,202112月份在343国道和226省道附近砍伐树木,违规偷土。

盐城市大丰区

生态

46日,大丰区人民政府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现场调查。
1、经查,20186月,365体育APP将新团河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列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20209月,365体育APP取消新团河大丰备用水源地保护区,但红线未取消。
220223月,润宇公司对地块正西侧239平方米、西南侧880平方米共计1119平方米的场地进行水泥硬化,并在硬化场地建设了3座占地面积各约15平方米的活动板房。20222月至3月期间,擅自对地块北侧使用权属于大丰经济开发区约4367平方米地块铺设碎砖土。上述两地块均处于原新团河大丰备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属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
3、经公安部门调查,未发现砍伐树木和违规偷土。

部分属实

1、搬迁3座活动板房。
2、拆除润宇地块1119平方米水泥场地和在开发区地块铺设的4367平方米碎砖土。
3、恢复润宇地块和开发区地块植被。

64

D2JS202204050032

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丁晏村,上海闵行盐都工业园区内多家企业,如:双强管桩有限公司、瑞润凯钢材市场等以及龙岗工业园区内78家企业,私排污水进入岗沟河;双强公司,扬尘、噪音严重。两个工业园区均靠近盐龙湖水库,影响当地饮用水源地。

盐城市盐都区

大气噪音

46日,盐都区人民政府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及盐龙街道现场调查。
1、盐城市双强管桩有限公司一、二期项目于201612月通过原盐都区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环保三同时验收,20203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露天存放的砂石料、裸土及运输船砂石已全部遮盖。现场查阅20223月份以来该公司扬尘颗粒物在线监测仪历史记录,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均符合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生产、生活废水全部接入园区管网,经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砂石吊装、输送、生产桩、车辆运输等产生机械噪声。因企业未生产,无法开展废水、粉尘、噪声监测。
2、群众反映的龙岗工业园区实为盐城市龙冈工业园,位于冈沟河西,占地面积约300亩,与上海闵行盐都工业园是一个园区。双强管桩、瑞润凯机械厂以及园区内其他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全部接入园区管网,经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未发现有私排污水入河情况。
3、瑞润凯机械厂区内东南侧露天有1个洗漱池,洗用废水排入冈沟河。瑞润凯机械厂区内一废纸收购点环境脏、乱、差,废旧品厂区内堆放无序,露天收购打包。
4、冈沟河位于盐龙湖水源地下游约3公里,不在盐龙湖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部分属实

1、加强对龙冈工业园监测监督,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落实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生活废水全部纳管集中处理。
3、龙冈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督查,严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后续督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防问题出现反弹。

65

X2JS202204050004

盐城市响水县东都逸昊小区9号楼,由于减震效果较差,导致电梯低频噪音严重影响17层住户。

盐城市响水县

噪音

46日,响水县人民政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响水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东都逸昊小区位于珠江路与北海路交叉口,于2019年交付使用。
2、响水县东都逸昊小区9号楼17楼顶楼,一个卧室与机房一墙之隔,另一个卧室位于井道边,电梯运行时两个卧室声音较大。
347日进行现场检测,两个卧室在电梯启动时的声值分别为23db26.8db,符合国家规定(白天标准为60db,夜间为50db)。

部分属实

1、为切实解决信访人提出的问题,经多方会商,拟在电梯曳引机底座部分增加缓冲垫以减少共振噪音。

2、响水县将落实相关部门,做好跟踪协调工作。

66

D2JS202204050003

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西康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处的一家碎石场,扬尘污染严重。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6日,大丰区人民政府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大丰丰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租赁江苏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东南侧地块从事石子骨料、水泥砖制造。该公司年产20万吨石子骨料、20万平方米水泥砖项目于20211月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
2、经查,该公司存在部分物料遮盖不到位,设备棚化程度不高,物料堆场场地未硬化等问题。
3202248日,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进行监测,结果均达标。

属实

1、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已对丰顺公司物料堆场遮盖不到位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2、责令丰顺公司对物料堆场遮盖到位;提高棚化程度,重建粉碎、筛选设备工棚,新建物料厂棚;完成堆场地面硬化。

67

D2JS202204050010

扬州市高邮镇汤庄镇工业园区,康乐化工厂,污水排入厂区旁的长林沟。

扬州市高邮市

202246日,高邮市汤庄镇政府会同高邮市工信局、高邮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检查。47日,高邮市分管领导召集汤庄镇政府和工信、生态环境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对象高邮市康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康乐化工)2019年经高邮市化工行业清理整治已关闭拆除(含雨污管网),并已平整为空地,原康乐化工厂区遗存少量房屋存放办公和日用杂物。
关于污水排入长林沟问题。对原康乐化工厂区周边踏勘,发现西侧界外沿长林沟有1个雨水排口(康乐化弃用,内部管道已拆除),排口北侧有截断弃用的取水泵管,未发现污水排入长林沟迹象,可能在极端天气情况下原康乐化工厂区内部分雨水漫溢至长林沟。46日、15日,高邮生态环境局对长林沟河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原康乐化工特征污染物均未检出。

部分属实

一、汤庄镇政府责令康乐化工10天内拆除弃用配电用房及临时库房。
二、49日,康乐化工已完成长林沟沿线弃用雨水排口和取水泵管拆除。
三、汤庄镇人民政府将联合高邮市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该关闭厂区的巡查督查,杜绝出现死灰复燃现象。

68

D2JS202204050017

扬州市江都市樊川镇东汇村,龙川兴业有限公司,非法炼铜,无环评手续。

扬州市江都区

其他

202246日、7日、8日,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政府联合江都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现场核查。举报对象实际为扬州市龙川锌业有限公司(简称:龙川锌业),该企业原生产氧化锌等产品,在2019年江都区化工行业整治中已被关停,仅保留氧化锌经营。
一、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经查,该企业于202110月开始在厂区西北侧擅自新建铜、锌冶炼生产线1条,当年11月底建成,该项目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关于非法炼铜问题。46日和7日昼间,以及8日夜间,樊川镇政府会同江都生态环境局跟踪检查,龙川锌业均未生产。

属实

一、针对龙川锌业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建成铜、锌冶炼项目的违法行为,江都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调查(扬环案立〔20224C33号),拟处罚款1.5万元,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责改字〔202204-37号)。
二、202249日上午,龙川锌业开始拆除铜、锌冶炼项目生产设备,并承诺2022420日前彻底拆除到位。
三、江都生态环境局联合樊川镇政府持续跟踪监督该企业如期拆除铜、锌冶炼生产设备,加强日常网格巡查监管,严防死灰复燃。

69

D2JS202204050030

扬州市高邮市干垛镇干垛工业园区,高远助剂厂,厂区中间污水塘内填埋建筑垃圾,污水漫溢至园区北侧内河。

扬州市高邮市

202246日,高邮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甘垛镇政府、高邮市工信局、高邮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核实和会商研究。举报对象高邮市高远助剂有限公司(简称:高远助剂)2019年经高邮市化工行业清理整治已关闭拆除并清空厂房。
一、关于厂区中间污水塘内填埋建筑垃圾问题:经现场勘查、周边走访、调阅厂区卫星图片,该厂区内无污水塘。
二、关于污水漫溢至园区北侧内河问题:对该厂区周边水体现场勘察,未发现污水漫溢入河现象,但厂区雨水汇入园区北侧内河。46日、15日,对河道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原高远助剂特征污染物均未检出。
核查发现,该厂区遗留建筑破损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关停厂区尚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部分属实

一、高邮市政府责成甘垛镇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于2022430日前完成厂区遗留建(构)筑物及建筑垃圾清理,并严格落实拆除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高邮市政府督促甘垛镇政府于2022731日前完成高远助剂遗留厂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高邮市政府将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依法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70

D2JS202204050057

扬州市仪征市月塘镇丁公村,荣泰新型建材厂,使用化工及生活污泥制砖,2年前已拆除,目前仍有几千吨建筑垃圾填埋在厂区西侧约几十米的水塘里,上百吨污泥填埋在厂西侧水泥地下,约78米深,厂区库房内堆放几百吨盐和几千吨污泥。

扬州市仪征市

土壤

46日,仪征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月塘镇政府、仪征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举报对象荣泰新型建材厂实为仪征市荣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荣泰建材),主要从事空心砖生产(原料含一般固废污泥),经仪征市砖瓦行业整治,该企业于202011月停产,20213月窑体和生产设备全部拆除。该企业关闭前有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申领过排污许可证。
一、关于使用化工及生活污泥制砖问题。经查,反映的化工污泥为扬州化工园区部分企业废水处理污泥和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氧化沟库存污泥,根据环评、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报告,均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反映的生活污泥为周边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三、关于目前仍有几千吨建筑垃圾填埋在厂区西侧约几十米的水塘里问题。反映的水塘为荣泰建材往年取土形成,为两处紧邻水塘,2022328日仪征生态环境局对水塘采样监测,水质符合地表水类标准。周边村民为方便农作,利用企业窑体拆除的土块、碎砖对两处水塘间的土埂进行了改造。46日,月塘镇政府对水塘部分点位初步实施机械挖掘,未挖到建筑垃圾;47日,调用水泵抽排水塘积水,计划10日内抽干积水勘察是否存在建筑垃圾。
四、关于上百吨污泥填埋在厂西侧水泥地下,约78米深问题。月塘镇政府委托专业单位对荣泰建材厂区西侧水泥地地进行了勘探,47日出具的《勘探报告》显示该区域地下主要为暗塘,暗塘为制砖取土坑回填形成,填土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经对比该公司库房的污泥样本,初步判定厂区西侧水泥地填土为非污泥。
五、关于厂区库房内堆放几百吨盐和几千吨污泥问题。荣泰建材停产后,在贮存库内遗留污泥约5200吨,截至47日晚库存污泥已全部转运完毕,分别转运至淮安玖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扬州锦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扬州宝杰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三家接收单位均有相关资质)。该企业转运污泥时,清理发现230包(约230吨左右)工业盐,查明为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副产品硫酸钠,荣泰建材将此用于制砖防冻剂;412日,工业盐已全部运回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暂存。
经查,该企业在关闭前存在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和部分生产环节未验先投问题,且未过两年追溯期。

部分属实

一、仪征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已进行立案查处(立案号:69号、70号),共拟处罚款65万元,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改〔202203-61号)和(扬环改〔202203-62号)。
二、月塘镇政府督促企业安全妥善处置堆存的各类污泥。同时月塘镇政府待水塘抽干后,将根据建筑垃圾填埋勘察情况,及时落实后续调查处理措施;同时将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开展荣泰建材厂区土壤调查,全面摸清厂区地下土壤环境状况,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将根据调查结果进一步依法调查处理。
三、月塘镇政府将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大对该企业厂区巡查力度,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71

D2JS202204050068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庆丰村10组北侧距离3000米,观光大道沿夹江河道旁,破坏农田建成长2000米、宽10米自南向东的大道,通向个人农庄,破坏周边环境。

扬州市广陵区

其他污染

202246日中午,广陵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集头桥镇政府、扬州市自规局广陵分局、区交通局赶赴现场调查核实。
一、关于破坏农田建成长2000米、宽10米自南向东的大道问题。根据信访描述,在庆丰村双丰11组发现一条长73米、宽4.5米的南北向新建水泥路。该道路连接村组内部片区,并通往外部干道(环洲一号线),为当地村民为便于出行筹资自建。该道路占用耕地0.1亩。
二、关于通向个人农庄,破坏周边环境。问题。在新建道路西侧发现一处苗圃,其砖木结构门头具有农庄风貌,苗圃距夹江河道约145米,类似群众反映的农庄。经调查,该苗圃202012月协议租赁庆丰村双丰11组农用地(园地)10.14亩,其中苗木占地9.77亩,其余设施占地0.37亩。苗圃违规搭建1座约32平方米彩钢瓦结构房用于存放工具肥料,以及1处约50平方米的外皮鸡窝棚。

部分属实

一、头桥镇政府将该道路占用的0.1亩耕地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实施方案予以补偿整改。
二、头桥镇政府责令苗圃承包户于412日前对苗圃肉鸡、鹅类家禽进行迁养,并依法责令其415日前拆除违规临时建筑。412日,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72

D2JS202204050072

扬州市宝应县泾河镇集体耕地,150亩基本农田被破坏改为水塘,挖出的土出售用于高速公路建设。

扬州市宝应县

其他污染

202246日,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和泾河镇政府开展联合调查。反映地块属宝应县泾河镇松竹村境内的镇集体农场,经营管理单位为泾河镇绿之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泾河镇农业农村局下属集体企业)。
一、关于信访反映“150亩基本农田被破坏改为水塘的问题。经调查,反映的“150亩基本农田地块,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现状图上显示属性为坑塘水面,不占用耕地也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目前实地仍为坑塘水面,用途仍是水产养殖,地类、用途均无变化。
二、关于信访反映挖出的土出售用于高速公路建设的问题。经调查,由于该坑塘低洼不平,无法合理使用,泾河镇和属地村结合国有京沪高速扩容工程,对该地块进行调整改造,竣深清淤后改造成规则的坑塘,同时将土源提供给京沪高速扩容使用。取土区域由365体育手机投注交通勘察设计部门多次实地土质检测合格后确定,并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界定的坑塘水面区域取土(宝应自归局确认该区域坑塘竣深清淤取土改造无须到该部门履行审批手续),泾河镇两次党政办公会研究确定施工单位,共取土20万方,面积150亩,取土时间为20209月至20215月,土方款422万元由南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124日、202127日分两批汇入该地块经营管理单位泾河镇绿之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户,取土资金用于该单位偿还债务和相关补偿。

部分属实

由宝应县政府牵头,泾河镇政府、宝应县交通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成矛盾化解处理工作组,加强基本农田、耕地、取土等方面政策宣传,全力做好信访问题的答复解释工作。同时,就该信访问题,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提高群众知晓度。

73

X2JS202204050021

扬州市宝应县开发区,江苏利德乐新材料公司,违法生产,非法排污。

扬州市宝应县

202247日,宝应生态环境局对该问题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举报对象应为江苏利德尔塑化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扬州金泽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泽尔公司),该企业2016年编制了塑化制品(尼龙电梯传动轮)研发制造项目(简称:尼龙电梯传动轮项目)环境影响自查评估报告,当年10月经原宝县环保局审查登记纳入规范管理;金泽尔公司扩建项目于2021年通过环评审批,目前已建成的钣金生产线尚未投产,其余部分均未建成。
关于该企业违法生产,非法排污问题。检查时,该企业龙电梯传动轮项目正在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该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熔融、聚合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收集经水喷淋+过滤+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尼龙工件热处理和废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公共管网送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转移给有资质单位处置。经核查,该企业未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未编制报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检查当日,宝应生态环境局对金泽尔公司集中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以及废水排放口分别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正在分析。

属实

一、针对金尔泽公司未按规定编制报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无证排污违法行为,宝应生态环境局已依法立案调查(扬环案立[2022]01-41号、扬环案立[2022]01-42号,),共拟处罚款43.14万元,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1个月内完成整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投产。同时,对该企业依法下达《查封决定书》扬环查(扣)〔202201-08,对其天然气管道总闸实施了查封。
二、宝应生态环境局将根据该企业废水、废气监测结果,依法开展后续调查处理。
三、宝应生态环境局、县经济开发区将联合加强对该企业的执法监管和日常网格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整改相关环境问题。

74

X2JS202204050024

扬州市宝应县范水镇成庄肠衣厂(瑞星生物),主要生产肝素钠,生产时臭味刺鼻,大量黑色废水和工业废盐去向不明。

扬州市宝应县

大气

202246日,宝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氾水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赴现场开展调查。47日,宝应生态环境局邀请技术专家开展现场核查。举报对象成庄肠衣厂(瑞星生物)实际为扬州市宝应县汜水镇成庄肠衣厂(简称:成庄肠衣)和扬州星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星瑞生物),均从事肠衣、肝素钠等生产,均建有水、气污染防治设施。成庄肠衣编制了环境影响自查评估报告并通过登记备案,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星瑞生物履行了环评审批手续,目前处于调试生产阶段,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关于臭味刺鼻问题。经查,成庄肠衣生产区域密闭不到位,厂区内部及界外有明显恶臭;星瑞生物生产区域和废水处理设施密闭不到位,厂区局部有明显恶臭。宝应生态环境局分别对两家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实施了监测,监测结果正在分析。
二、关于大量黑色废水去向不明问题。成庄肠衣生产废水经气浮预处理,2022312日前处理后废水通过槽罐车转运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查阅自来水使用票据和废水转运台账,该企业日平均用水量与废水转运量基本平衡;2022312日以后,处理后废水经管道输送至星瑞生物污水处理设施;星瑞生物生活、生产废水经本厂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氾水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查未发现黑色废水直排异常问题。
三、关于工业废盐去向不明问题。两家企业废水处理均无除盐工艺,也未发现有工业废盐产生、贮存;经调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用盐部分随产品外售,剩余废盐随废水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宝应生态环境局分别对两家企业废水排放情况和厂区周边河水实施了监测,监测结果正在分析。

部分属实

一、针对成庄肠衣废水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问题,宝应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扬环案立[2022]01-38号),拟处罚金8万元,同时对该厂生产电闸实施了查封,责成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迅速拆除与星瑞生物连接的废水管道。鉴于成庄肠衣治污设施陈旧,且新投资星瑞生物已建成试产,责成该厂限期关停。
二、针星瑞生物公司无证排污违法行为,宝应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扬环案立[2022]01-39号),拟处罚金29万元,并对其主要生产设施实施查封,限期1个月内完成整改,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擅自投产。针对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问题,限期2个月内完成系统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责令该企业制定高盐废水管控方案,落实源头控盐和末端除盐措施,降低接管废水含盐量。
三、宝应生态环境局将根据两家企业废水、废气监测结果,依法开展后续调查处理。
四、宝应生态环境局、氾水镇政府将联合加强对两家企业的执法监管和日常网格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整改相关环境问题。

75

D2JS202204050092

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金桥大道与迎江大道交界处红绿灯北侧,一处经营黄沙的场地,无环评手续,扬尘污染严重,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严重。

镇江市
丹徒区

大气

202246日,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办事处、丹徒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据了解经营黄沙的场地为高资讯强建材经营部。
一、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该经营部无环评手续,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十三项(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相关规定,该经营部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二、关于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该经营部目前未进行装卸作业,堆放的黄砂已全部使用防尘网覆盖,并已配套设置雾炮、喷淋、洒水车等降尘抑尘措施,防风墙高度低于黄砂堆垛高度,物料堆场建设未能达到颗粒物深度治理要求。
三、关于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严重问题。经调查,该经营部目前未进行运输作业。但该经营部场地进出口未设置冲洗台,存在车辆进出过程中物料带出、抛洒滴漏隐患,易造成扬尘污染。

属实

一、责令高资讯强建材经营部设置完善堆场防风墙,堆垛高度不得超过防风墙高度,并在堆场四周严格落实抑尘措施。根据《镇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二、责令高资讯强建材经营部增加车辆冲洗装置,减少车辆运输过程中物料带出情况。
三、加强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责令整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76

D2JS202204050087

镇江市丹阳市云阳街道万善公园,靠近海会寺北侧的一条浅水沟,夏季水质黑臭;海会寺敲钟、播放音乐噪音扰民。

镇江市
丹阳市

202246日,镇江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牵头会同丹阳市城市管理局、丹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人员赴万善公园进行调查。
一、关于靠近海会寺北侧的一条浅水沟,夏季水质黑臭问题。经查,浅水沟为万善公园景观河,现场检查时景观河道内堵塞芦苇丛生,又无水源补给,水体已呈现一定富营养化(待清淤完成后对河水进行监测)。经排查,万善公园周边无企业,雨污分流已到位,万善公园景观河边无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口。
二、关于海会寺敲钟、播放音乐噪音扰民问题。
经查,海会寺根据佛教丛林清规,存在晨钟暮鼓(每日定时敲钟)及播放宗教歌曲的情况,确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一、镇江丹阳市高新区云阳水利站对万善公园内被堵塞的景观河实施疏通清淤,待清淤完成后,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将对万善公园景观河河水进行采样监测,视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二、镇江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会同丹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做好海会寺噪声的整改工作。海会寺将晨钟时间由每日早上4:30推迟至早上6:00,缩短敲钟时间至5分钟并在钟椎上包裹隔音棉,减小钟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海会寺对草坪音箱播放音量和时间进行调整,下调播放音量,调整播放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段(播放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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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050076

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菜场南侧双仙路旁的双仙河,河水黑臭,河流南段水质较差,双仙河桥下两侧设有圆形排口,两侧居民区生活污水均排入河流;G36国道往Z007道拐弯弯道处的河流东侧,江苏顺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镇江荣恒机械有限公司、佳果食品有限公司等沿河多家企业,将废水排入该河;西侧金嘉边村的生活污水排入该河,G36国道往Z007道拐弯弯道处至洪旗桥处沿河一路的小作坊,废水排入河流。

镇江市
丹徒区

202246日至7日,镇江市丹徒区政府组织丹徒经济开发区、高资街道会同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一、关于镇江市丹徒高资街道菜场南侧双仙路旁的双仙河,河水黑臭,河流南段水质较差,双仙河桥下两侧设有圆形排口,两侧居民区生活污水均排入河流问题。经调查,双仙河桥两侧圆形排口实为双仙河两侧的挡土墙雨水泄水孔,该孔共44个,南北各22为石驳墙的泄气孔,防止挡墙坍塌所设;双仙河共设雨水排口12个,其中镇标东侧1个排口已封堵,镇标西侧和双仙河南侧2个排口已安装智能污水截留设施,确保晴天污水不下河,雨天初期雨水不下河,其余9个排口正常排放雨水,但存在暴雨天污水入河现象。202246日下午,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盈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双仙河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河水水质为劣V类。
2018,该河被举报为黑臭水体。根据当时现场排查调查,存在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没有纳管,直接下河导致水体黑臭现象。丹徒经济开发区立即对双仙河河道南侧居民生活区涉及营春老小区、营春新小区、丰泽新苑、香山名苑等居民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该工程在2019年完成,污水通过市政管网送至高资污水处理厂处理。双仙河河道北侧为高资集镇生活区,2019年集镇生活区的生活污水已经完成接管,送至高资污水处理厂处理。2020年,丹徒经济开发区开展双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排口治理、岸坡整治、河底清淤、河底基质层修复、水生态系统修复、垂直流湿地建设、曝氧设施建设等。
二、关于“G36国道往Z007道拐弯弯道处的河流东侧,江苏顺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镇江荣恒机械有限公司、佳果食品有限公司等沿河多家企业,将废水排入该河问题。
1.江苏顺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送至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给排水有限公司处理。同时该公司提供了一份与365体育手机投注丹徒经济开发区给排水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污水处理合同(202211日)。经现场核查,该企业与西分洪河有道路相隔,检查未发现有入河管道。
2.镇江市博翔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送至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给排水有限公司处理。同时该公司提供了一份与365体育手机投注丹徒经济开发区给排水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污水处理合同(202211日)。经现场核查,该企业与西分洪河有道路相隔,检查未发现有入河管道。
3.镇江市佳果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预处理(厌氧沉淀曝气)后,通过污水管网送至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给排水有限公司处理。同时该公司提供了一份与365体育手机投注丹徒经济开发区给排水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污水处理合同(202211日)。厂区东侧豆干生产线一条(检查当时该生产线未生产),该车间设置有污水排放口2个,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车间西侧沟渠(沟渠底部有明显淤积和废水排放痕迹),最终流入厂区下方涵洞,涵洞与西分洪河相连。
三、关于西侧金嘉边村的生活污水排入该河问题。经调查,金家边村共有住户313户,全部采用水冲式户厕,其中67户已改成三格式无害户厕,其余246户生活污水未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呈散排状态,汇集到金家边村东边河内,降雨期间存在随雨水流入西分洪河的情况。
四、关于“G36国道往Z007道拐弯弯道处至洪旗桥处沿河一路的小作坊,废水排入河流问题。经调查,西分洪河沿河一路的小作坊共有5个:
1.吴广兵榨油坊:无下水道和卫生间,平时不住人,不产生生活污水。
2.镇江市丹徒区物资回收利用公司高资镇莫山巷收购站:现已关闭。
3.杜国喜废品收购站:建有化粪池,生活污水流入化粪池,沉淀后用于周边自留地灌溉。
4.镇江连合大理石工艺有限公司:此作坊不存在涉水加工设备,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三格式化粪池,沉淀后用于周边自留地灌溉。
5.丹徒区高资镇沙地汽配经营部:经现场查看,该经营部进行洗车作业,废水未有效收集,呈散排状,雨天随雨水入河。

部分属实

一、关于双仙河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处理整改情况。
1.采取工程措施提高河道自净能力。20224月至5月制定水质提升方案,并于6月底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2.进一步完善截污纳管工作,加强双仙河沿线散排生活污水的收集,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
3.加大对周边商户和居民环保宣传力度,使其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不随意将污水倒入河中;对河道周边雨水排口加强常态化巡查,禁止出现晴天污水下河情况;定期对河道水质进行监测。
二、关于沿河企业废水排入双仙河的问题的处理整改情况。
1.进一步排查园区企业污水接管情况,督促企业对厂区内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做到应接尽接。
2.对镇江市佳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将厂区所有生产、生活废水必须全部接入污水管网。
3.丹徒经济开发区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监管,积极配合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如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查处,督促企业整改。
三、关于金家边村散排入西分洪河问题的处理整改情况。
2022年底前按照省、市对农村生活污水考核要求,完成金家边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对符合纳管条件的全部纳管,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户厕改造。目前该工程已经完成设计、标的造价工作,下一步进行招投标,进场施工。对西分洪河桥东侧一处公厕化粪池进行三格式化粪池改造施工,2022415日已完工。
四、丹徒区高资镇沙地汽配经营部废水未有效收集的处理整改情况。
督促丹徒区高资镇沙地汽配经营部规范洗车行为,对洗车废水进行收集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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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050048

镇江市句容市宝华镇仙林翠谷九曲花苑,自2021年因水管内涂层脱落导致自来水呈蓝色,影响居民用水。

镇江市
句容市

202238日,镇江句容市宝华镇政府就接到句容市12345热线交办单,交办事项与对该信访件反映事项一致。句容市委、市政府接到交办信访后,立即成立由宝华镇政府、句容市住建局、句容市卫健委、句容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赴现场调查处置。
一、关于2021年因水管内涂层脱落导致自来水呈蓝色问题。调查走访仙林翠谷九曲花苑小区,发现共有8户住户家中自来水呈蓝色,基本集中在小区U区。句容市宝华自来水公司委托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对水样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红外定性为环氧树脂312–313日,宝华镇政府邀请省内供水专家赴现场协助调查,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排查、用户走访、管道拆检等方式,专家现场认为U区地库内输水横管内壁蓝色涂层存在粉化脱落现象,是导致自来水呈蓝色的直接原因。316日、323日,宝华镇政府委托365体育手机投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先后对U区地库横管、W区管道进行检测,结果显示“U区地库横管涂层厚度、附着力等指标不符合《流体输送用钢塑复合管及管件》GB/T 28897-2021的技术要求,W区管材检测指标均符合该技术要求
二、关于影响居民用水问题。39–312日,宝华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小区供水管道进行多次冲洗。委托苏州苏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水厂二次增压站水库水(小区进水)、U区泵房水箱水、U7–203蓝色水样(该住户前期留存的蓝色自来水)及冲洗后的U7–203U6–401U1–506W2–203R2–505户自来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属实

一、38日至今,宝华镇政府为整个小区住户免费上门提供桶装纯净水;同时宝华镇政府会同句容市住建局、句容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多次通过与住户代表面对面交流、入户走访、业主群公告等形式,了解住户诉求,安抚受影响住户情绪,回应住户关切,尽量降低用水影响。
二、进行分析论证。因疫情管控影响,无法进行进一步现场调查,其间工作专班多次组织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分析论证问题原因,通过对前期送检的水质和管材检测结果的分析,进一步验证涂塑管道内涂层脱落是导致自来水呈蓝色的直接原因,针对具体原因研究整改方案,要求疫情形势缓解后立即开展整改实施。
三、47日,在宝华镇政府会同句容市住建、句容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与住户代表经过多次协商的基础上,该小区供水管道更换实施方案通过住户代表已同意并公示。
四、句容市宝华自来水有限公司已暂停相关问题管材使用,同时开展区域供水管道排查,关注类似问题反馈,加强末梢水水质监测,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保障区域供水安全。
下一步,待方案公示结束且居民无异议后,宝华镇政府将在疫情结束、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的情况下,尽快实施问题管道的更换,更换全过程邀请句容市住建局、句容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和住户代表共同参与监督。管道更换工程结束后,句容市住建局将进行核查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句容市卫健委后续将定期对小区水质进行跟踪检测,检测点位适时调整,检测结果做到及时公示;宝华镇政府将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小区各区域住户家中自来水卫生及悬浮物进行抽样检测,在检测合格前将继续提供桶装纯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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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050070

镇江市句容市仙林大道18号恒大雅苑小区211单元,常年电梯运行噪音扰民。

镇江市
句容市

噪音

20224710时,镇江句容市宝华镇政府、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65体育手机投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镇江分院、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和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等单位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在现场,信访举报人主动介入并参与该信访件办理全过程。
关于常年电梯运行噪音扰民问题。经现场对2台电梯进行检查,除南面电梯层门轻微变形,经365体育手机投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镇江分院技术人员现场测试,该电梯开关门噪声测试值略高3.2分贝外,2台电梯其他噪声情况均符合《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的规定。

属实

电梯维护人员已对南面电梯开关门进行校正,同时对2台电梯其他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南面电梯试运行一天后,48日,365体育手机投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镇江分院技术人员对南面电梯进行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该单元南面31层电梯噪声测试值均符合《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的规定。现场,走访群众,对现场测试结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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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050066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欧亚国际小区东大门南侧,唐某强私自设立临时菜市场,占道经营,污水肆流,叫卖声扰民。

泰州市 海陵区

噪音

48日、411日,海陵区委、区政府领导两次赴现场督查,对举报的相关问题进行核实,要求苏陈镇加强对疏导点的管理,并进行专项环境整治。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苏陈镇欧亚国际小区东大门南侧,唐某强私自设立临时菜市场问题。201842日,苏陈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将苏陈镇辖区内原阳光路便民疏导点迁移至紫荆路与园区大道交叉路口西南角。20186月,苏陈镇政府通过招投标,由江苏祥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欧亚疏导点,同年8月竣工并投入使用。20189月,苏陈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站与苏陈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陈农贸市场)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将欧亚疏导点直接发包委托给苏陈农贸市场进行经营管理,苏陈农贸市场与唐某强签订承包经营管理协议,由唐某强承包经营管理。2019年下半年,因紫荆城天岳园小区开发,考虑到安全问题,20205月,原欧亚疏导点迁移到现址,继续由唐某强经营管理。此处为解决周边居民买菜难以及原占道经营、交通秩序混乱问题,经苏陈镇党政联席会设立的临时疏导点。
二、关于占道经营问题。经现场核查,该疏导点设立于紫荆路与园区大道交叉路口西北角的人行道上,对行人通行有一定影响。且早晚高峰期路边偶尔存在周边农户在疏导点外占道经营行为。
三、关于污水肆流问题。2021年底,海陵区住建局对欧亚国际小区及周边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并将该临时疏导点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日常对污水收集设施清理,现场未发现污水肆流现象,但水产区域地面潮湿。
四、关于叫卖声扰民问题。经现场核查,疏导点有个别叫卖人员,叫卖声存在。

基本属实

一、欧亚小区农贸市场已初步建成,位于现疏导点对面,目前正在进行路面、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预计2023年初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届时苏陈镇将主动拆除该临时疏导点。
二、未拆除前,要求城管局每日现场督查,发现有叫卖声扰民现象、占道经营行为,立即予以制止。要求负责人加强对临时疏导点管理,对地面定期进行冲洗清洁,冲洗的脏水排放到污水管网,严禁出现污水乱排、乱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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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050064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保宽村,村内多家养鸡场,未办理环评手续,异味扰民。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题会办、亲自部署。46日、7日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村内多家养鸡场问题。大垛镇保宽村共有5家养鸡场,均在划定的大垛镇保宽村畜禽养殖适养区内,共有养殖大棚14个,存栏蛋鸡约11.3万只。
二、关于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二类别畜牧业,这5家养鸡场需办理环境影响备案登记,目前均已办理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并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三、关于异味扰民问题。5家养殖场位于政府划定的适养区,不在集镇及规划发展村居住区范围内,按照适养区要求,该养殖场周边50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医院等文教卫生单位等敏感点位,距离最近村居集中地1000米。现场检查时,在养殖场区外无明显异味。养殖场内环境状况良好,场地干净整洁,无粪污露天堆存和养殖污水外排情况。鸡舍内鸡粪日产日清,送至兴化市琪锐粪污处理厂处理。检查人员在鸡场养殖区内间断性闻到有轻微气味。近日气温上升,鸡舍降温排风系统持续运转,将鸡舍内空气排出,在排气风扇下风口能闻到有异味,异味影响范围大约20米。

部分属实

一、加强规范处置。大垛镇人民政府督促5家养殖户气温高时要增加鸡粪清理频次,减少异味排放;坚持鸡粪日产日清,做好粪污运送处置台账;继续保持养殖场内干净卫生,做好灭蝇、灭蚊、消毒工作。因疫情管控原因,暂未开展环境监测,待管控放开,及时组织对养殖场恶臭等污染指标进行监测。预计2022430日前完成。
二、长效管理措施。大垛镇人民政府继续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对5家养殖场的日常巡查,指导督促养殖户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降低养殖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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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050060

泰州市姜堰区读书址大桥,新华不锈钢制品公司附近的几家砂石厂,扬尘扰民。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姜堰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溱潼镇和交通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规分局等部门迅速核查处置,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泰州市姜堰区读书址大桥,新华不锈钢制品公司附近的几家砂石厂,扬尘扰民问题。 经调查,泰州市姜堰区读书址大桥,新华不锈钢制品公司附近仅有两家砂石经营单位,分别是姜堰区溱潼镇泰东河沙石场和姜堰区国兴砂石经营部。在2021年码头整治过程中,该2家单位的码头被列为取缔拆除类,于同年9月对吊机等设备予以拆除,沿河退让20米实施复绿。现场有砂石堆场和混凝土搅拌设备。经现场核查,姜堰区溱潼镇泰东河沙石场场地上堆放有约8000吨黄沙,500吨石子;姜堰区国兴砂石经营部场地上堆放有约4000吨黄沙,1000吨石子。2处堆场物料大部分使用防尘网覆盖,部分未覆盖;抑尘措施未完全到位。

属实

一、依法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姜堰生态环境局已于46日对2家砂石经营单位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对溱潼镇泰东河沙石场拟处罚款10000元(泰环案立﹝20226-67号),对姜堰区国兴砂石经营部拟处罚款10000元(泰环案立﹝20226-68号)。47日,2处堆场已覆盖到位。
二、立即予以取缔。责成溱潼镇督促2家砂石经营单位,于415日前自行拆除商品混凝土搅拌设备,截至410日已拆除商品混凝土搅拌设备;场地上堆放的砂石只出不进,630日前全部清除完毕;砂石清运期间,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三、强化监督管理。责成溱潼镇增加巡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2家砂石经营单位关停之前抑尘措施到位,按期完成取缔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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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050056

泰州市高港区通港西路与金港北路交叉口处的变电站,规划不合理,距离学校和居民区过近,存在电磁辐射污染。

泰州市 高港区

辐射

46日,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会同泰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辐射科等相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泰州市高港区通港西路与金港北路交叉口处的变电站,规划不合理,距离学校和居民区过近,存在电磁辐射污染问题。
经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现场核实,110千伏高港变电站原址位于通港西路南侧,现项目地位于通港西路北侧,位于原址正北方100米左右,均在金港北路东侧。原址距离实验小学较近约20米左右,原变电站于2001年投运,20209月停运,202111月完成电气设备拆除。使用权面积3721平方米,建筑面积1332.3平方米,202246日现场检查时该地块电气设备已拆除;现项目占地面积2964平方米,建筑面积2288平方米,距离北侧人武部办公楼约65米,距离东侧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约50米,距离西侧居民区格林美郡最近约50米,距离南侧实验小学最近约110米,202246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工程正在建设中,尚未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由国网365体育手机投注电力有限公司泰州供电分公司负责运行。
经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现场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该项目于2020124日经泰州市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实施(泰高发改发〔2020241号)(附件4);于202156日经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1200202100009号)(附件5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于2021826日经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关于泰州高港110千伏变电站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泰环辐审〔202129号)(附件6根据该《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同意该项目在泰州市高港区金港路与通港路交叉路口东北角拟定地址建设
项目运行期间配套电磁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110千伏主变压器采用户内布置,110千伏配电设备采用户内GIS布置,对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降低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该项目环评分析,本工程建成后对变电站周边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够满足相关要求,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综合现场核实情况,该项目经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该项目目前尚未建成,暂无电磁辐射污染。

部分属实

一、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二、按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刁铺街道为责任单位,加强对项目的日常巡查、监管,确保项目按环保三同时要求规范建设,并会同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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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050020

宿迁市沭阳县玖通木制品厂,无环保审批手续,非法使用大量危化品作为原料,替化天工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生产脲醛树脂和酚醛树脂;无污染处理设施,大量含苯酚废水通过暗管直排厂区外水沟,废气直排,严重污染环境。20213月玖通木制品厂被举报,现又重新生产。

宿迁市沭阳县

土壤

202246日,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贤官镇对宿迁市沭阳县玖通木制品厂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该厂主要生产贴面板,建有2套脲醛树脂生产装置,使用甲醛、尿素、氯化铵、氢氧化钠等原料生产脲醛树脂用于木材加工粘合剂,生产能力为1200/年,未发现其生产酚醛树脂。企业建有3个甲醛储罐(2个储量30吨、1个储量80吨),尿素、氯化铵、氢氧化钠贮存于厂房内。该厂于2016年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并通过了原沭阳县环保局备案,纳入一企一档管理,201911月申领排污许可证。
2.经调查,化天工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注册地不在宿迁市,经电话与该公司注册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化天工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无生产经营实体,经查询其经营范围主要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等,未发现该厂与化天工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
3.该厂生产工艺环节不产生废水,热压工序配套建设了废气UV光氧收集处理设施,制胶工序配套建设了废气UV光氧收集处理设施,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施;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场地冲洗水通过雨水收集槽流入厂房东侧沟渠,存在未按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问题;2021年度、2022年度未开展自行监测;增加了制胶废气排放口,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不符。
4.经调查了解,该厂20214月新扩建制胶设备,被举报至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局已责令完成拆除。沭阳生态环境局20215月接到相关信访线索,现场核查时该厂已拆除新扩建的制胶设备,现有制胶设备与自查评估报告中的一致。

部分属实

1.针对该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违法行为,沭阳生态环境局立案处罚,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180000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针对排污口数量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不符的环境违法行为,沭阳生态环境局立案处罚,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59600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3.针对企业场地冲洗水流入东侧沟渠,沭阳生态环境局已开展监督监测,并对该企业存在未按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立案查处。
4.47日该厂清理东侧沟渠积水;已合并热压、制胶废气排污口,保持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一致,已整改完成。企业已委托检测机构,待整改完成复产后,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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