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标题 | 咨询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 |
提交日期 | 2021-02-07 16:18:56 |
内容 | 来信咨询因经营者停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 |
受理回复 | |
回复日期 | 2021-02-16 16:18:56 |
回复单位 |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回复内容 | 您好! 《365体育手机投注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按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该法律条文明确了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 《365体育手机投注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经营者未事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又无法联络的,视为欺诈行为。”该法律条文明确了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