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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319/2020-00080 分??????????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应急预案?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通知
发?布?机?构: 365体育手机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20-03-13
标??????????题: 365体育APP办公厅关于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题???词:
文??????????号: 苏政办函〔2020〕36号
内?容?概?述: 365体育APP办公厅关于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效: 根据《365体育APP办公厅关于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函〔2021〕108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365体育APP办公厅关于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

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的通知

(苏政办函〔2020〕3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2月1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365体育APP办公厅印发的《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365体育手机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健全太湖蓝藻暴发应急机制,增强应对处置能力,确保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水源地饮用水安全,保护和改善太湖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国家生态环境部重点湖库水华预警工作机制》(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应对以下太湖蓝藻暴发事件应急响应:太湖蓝藻暴发重大事件应对工作;超出事件发生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应对工作;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抓小抓早,提前谋划。

2﹒统筹协调,分级响应。

3﹒快速有效,及时处置。

4﹒平战结合,综合施策。

二、事件分级

按照太湖蓝藻暴发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太湖蓝藻暴发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对应响应级别分别为Ⅰ级、Ⅱ级和Ⅲ级。

(一)重大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1﹒蓝藻水华面积大于(含)湖面面积的60%,且蓝藻水华发生区域藻类生物平均密度大于(含)8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80微克/升。

2﹒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出现水质黑臭。

3﹒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藻类生物平均密度大于(含)6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60微克/升。

4﹒因蓝藻暴发,自来水厂出厂水主要指标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致使3万户以上(含3万户)居民连续停止供水24小时以上(含24小时)。

(二)较大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1﹒蓝藻水华面积大于(含)湖面面积的40%,且蓝藻水华发生区域藻类生物平均密度大于(含)5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50微克/升。

2﹒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外延5公里范围内出现水质黑臭。

3﹒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藻类生物平均密度大于(含)4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40微克/升。

4﹒因蓝藻暴发,自来水厂出厂水部分指标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致使1万户以上(含1万户)居民连续停止供水12小时以上(含12小时)。

(三)一般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1﹒蓝藻水华面积大于(含)湖面面积的20%,且蓝藻水华发生区域藻类生物平均密度大于(含)3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30微克/升。

2﹒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藻类生物平均密度大于(含)3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30微克/升。

3﹒因蓝藻暴发,自来水厂出厂水部分指标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致使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水6小时以上(含6小时)。

三、监测研判和信息报告

(一)监测和信息收集。

省生态环境厅(省太湖办)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和地方开展监测预警。监测预警内容包括:太湖蓝藻水华、太湖水质、湖泛、饮用水源地、自来水厂原水、自来水厂出厂水、水龙头出水、气象环境等。3月1日至10月31日,启动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相关单位和地方每日向省生态环境厅(太湖办)报送2次监测预警信息,周一和周四增加蓝藻水华分析预测。发现异常藻情、水质黑臭、湖泛事件或饮用水水源地、水厂水质异常波动等情况, 1小时内报省生态环境厅(省太湖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研判和报告。

有关监测预警信息证明达到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标准的,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太湖办)立即组织先期处置并召集有关专家研判,判定为一般事件,向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发出预警,地方人民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判定为重大事件和较大事件,在向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发出预警的基础上,及时提出省级应急响应建议,提请省人民政府相应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太湖办)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上海市、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方面及时通报情况。

四、应急响应

(一)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后,省人民政府成立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现场指挥、应急处置、督促指导等工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由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由省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

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参加相应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Ⅱ级应急响应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太湖办)牵头,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在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总体协调、工作指导、督办核查等工作,负责沟通衔接、工作保障、有关会议安排、材料起草、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2﹒监测预警组。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太湖办)牵头,省水利厅、省气象局、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气象环境条件监测和天气预报,开展太湖水质、蓝藻、湖泛的监测预警,组织应急监测。

3﹒饮用水保供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水厂原水和水龙头出水水质监测、处理和供应,开展疫病监测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当水源地发生污染时,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理工艺和措施,当一个或多个水源地因污染停用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应急供水调度方案实施。

4﹒蓝藻打捞组。由省水利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调集打捞队伍及船只突击打捞蓝藻和水草,确保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湖泛易发区、风景名胜区、居民聚集区和交通干道等重点水域蓝藻打捞做到日生日清;对因蓝藻、水草死亡造成的水质黑臭,采取紧急围挡隔离、曝气增氧措施;对打捞出湖的蓝藻、水草妥善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和次生灾害。

5﹒湖泛应急组。由省水利厅牵头,省气象局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重点水域湖泛防控,落实曝气增氧措施、组织应急清淤、适时实施人工增雨等。

6﹒控污限排组。由省生态环境厅(太湖办)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针对事发水域相关入湖河流周边区域排污企业开展排查、执法,视情要求尾水直接排入入湖河道的工业企业和其它非民生保障、社会公益事业类的排污单位停产停排;对于接收工业企业废水的污水处理厂,在提高处理效率的基础上,视情要求接管工业企业限排或停排;对违法排污的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行顶格处罚。

7﹒调水引流组。由省水利厅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协调配合国家水利部实施调水引流,加快水体流动,减缓蓝藻聚集。当太湖湖区出现蓝藻暴发、湖泛,可能危及饮用水源地正常供水时,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加大调水引流的力度。

8﹒应急供应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适时组织调集瓶装纯净水,组织纯净水应急供应生产和零售企业加大生产,确保供应,保障特殊群众的纯净水供应,强化市场监测和价格监控,切实维护纯净水市场秩序。

9﹒宣传报道组。由365体育手机投注宣传部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置期间宣传工作指导、组织、监督

和管理。扎口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或通过政府授权发布、接受记者采访、组织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事件应对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0﹒专家组。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太湖办)牵头,成员从省太湖治理专家委员会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对事件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评估,

对事件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对事件等级做出判定,对饮用水水源地、自来水厂供水等重点应急处置提出方案措施,参与开展应急终止后工作评估。

   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指挥部可视情调整和增加工作组。各工作组除上述职责外,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没有参加工作组的各职能部门主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

事发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一般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重大和较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终止。

连续7(5或3)天蓝藻水华面积和水质指标均低于Ⅲ级预警值时,Ⅰ(Ⅱ或Ⅲ)级预警自动解除。预警解除后,启动应急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处置情况报告。

五、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省有关部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省生态环境厅(省太湖办)、省财政厅审核,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二)装备保障。

省有关部门和地方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应急处置装备、物资的购置和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队伍保障。

省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加强各级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各项处置工作。

六、后期工作

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指挥部组织省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同当地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应急过程评价,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必要时组织修订。对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估。省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七、演练与宣传培训

(一)预案演练。

各有关市、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每年一季度组织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并向省生态环境厅(省太湖办)报送演练评估报告。

(二)宣传培训。

加强太湖生态环境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应急处置专门人才。

八、责任与奖惩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因工作履职不到位、玩忽职守等行为影响应急工作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依纪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给予处理。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省生态环境厅(省太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流域相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太湖办)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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