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

江苏365体育APP办公厅关于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0 15:56 字体:[ ]

  苏政办发〔2017〕89号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65体育手机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8日      

 

 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365体育手机投注“十三五”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专项资金安排采取省级统筹与切块地方相结合、以切块为主的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项目包含省级统筹专项资金项目和切块地方专项资金项目两大类,其中,省级统筹专项资金项目是指省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省本级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和相关工作任务,切块地方专项资金项目是指地方相关部门或企业组织实施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四条 专项资金和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太湖办共同管理。

  第五条 专项资金安排遵循“突出重点、体现公益、注重引导、强化绩效”的原则,以改善水质为导向,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突出支持氮磷等重点污染物控制、重大政策实施、重点治理区域和重大治理项目。

  第六条 建立太湖治理项目库,实施项目动态化和信息化管理。按照构想、前期和计划三个阶段滚动开展入库项目储备。

  第七条 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应符合年度投资指南,且是列入太湖治理项目库和年度目标责任书的项目。

  第八条 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

  (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编制专项资金的年度项目投资指南,做好太湖治理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环保厅、太湖办制定专项资金分配的年度安排建议方案;牵头组织对太湖流域治理规划和方案实施情况适时开展执行情况评估。

  (二)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拨付下达,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三)省太湖办负责牵头确定目标责任书项目;开展目标责任书实施情况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太湖治理科研课题管理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

  (四)省审计厅负责对年度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安排和实施情况等进行审计。

  (五)省环保厅负责核定年度重点考核断面数量、水质达标、改善情况及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六)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承担的省级统筹项目申报、建设、管理工作和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估;制定项目技术标准、建设规范,指导地方项目建设及管理;协调配合开展本行业省级统筹的项目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七)太湖流域市、县(市)人民政府是治理太湖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地区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负总责。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制定年度太湖治理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地方项目储备,组织安排切块地方的资金和项目,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负责切块地方专项资金的拨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太湖办(环保局)、地方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拟定列入目标责任书项目,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督查、考核;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实施,配合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审计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八)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申报、建设、运行及维护,配合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开展项目检查审计、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第九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3年修编)》《365体育手机投注“十三五”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和《“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确定的太湖治理工作任务及重点项目。对2020年前国家及省修编方案中须完成的项目,各地各部门应在年度实施计划中优先安排。

  第十条 省级统筹的资金支持范围。

  (一)调水引流工程,提高太湖水环境容量,实施太湖及省界断面等重点区域的引水、引清、引排建设工程。

  (二)省级组织实施的重大治理工程、试点示范项目以及国家要求省级组织实施的项目。

  (三)跨流域、跨区域,难以明确界定责任主体的项目。

  (四)省本级能力建设项目,包括湖泛防控、省级水环境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科研课题等。

  第十一条 切块地方资金支持范围。符合专项资金的年度项目投资指南支持方向,除上述列入省级统筹支持范围的项目外,其余均属于切块地方资金支持范围。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不得支持景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不得支持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不得用于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设施等与太湖水环境改善没有直接关系的项目。

  第三章 专项资金分配

  第十三条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建议方案,于每年3月底前报365体育APP批准。

  第十四条 省级统筹的资金采用“项目法”分配,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太湖办会同省行业主管部门直接将资金安排至具体项目。

  第十五条 切块地方的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太湖办会同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块分配到太湖流域市、县(市),由市、县(市)将资金安排至具体项目。

  第十六条 切块地方的资金分配因素包括“地方上年度区域水质改善情况、污染物减排情况、地方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3个因素,其权重分别为:0.5、0.2、0.3。

  第十七条 切块地方的资金调节原则。

  (一)对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确定的生态保护引领区、生态保护特区,可适当增加资金额度。

  (二)在审计、督查工作中发现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及运行管理存在问题的,扣减资金额度或在下年度暂停安排。

  第十八条 切块地方的资金对同一项目补助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60%,畜禽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与服务体系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70%。

  第四章 项目资金申报审核

  第十九条 省级统筹的项目资金申报与审核。

  (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信用承诺文件等。

  1﹒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估。省级统筹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完成上一年度各自承担省级统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自评估报告。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申请补助资金的主要理由和依据;

  (2)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

  (3)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内容、实施计划、环境效益、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等);

  (4)项目列入项目库,且纳入目标责任书,并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情况;

  (5)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3﹒项目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单位要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

  (二)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申报材料,其中,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级统筹委托地方实施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环保厅、太湖办进行审核;省级统筹委托地方实施的项目由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四)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依据审核结果下达资金和项目计划。

  第二十条 切块地方的项目资金申报与审核。

  切块地方的项目资金申报与审核,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同级财政、太湖办(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切块地方资金额度和《投资指南》要求组织实施,并确保切块地方资金额度的50%以上用于补助氮磷削减类项目。各地需在省财政厅下达切块地方资金60日内,将资金安排至具体项目,并将安排结果抄送省发展改革委以及省相关部门。

  第五章 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办理。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第二十二条 鼓励各级人民政府有效整合和统筹安排现有各类环境保护资金。积极创新支持方式,综合采取资本金注入、财政奖励、投资补贴及融资费用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采取基金化、PPP等模式,加大对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投入。

  第二十三条 专项资金项目实行项目单位负责制,按照《江苏365体育APP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开展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 项目单位应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确需变更的,应上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履行变更手续。项目单位每半年将项目进展情况录入省太湖治理项目库。

  第六章 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第二十五条 太湖流域市、县(市)政府应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健全监管机制。对项目前期工作、资金落实和使用、信息公开、建设管理和运行效果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项目考核,切实发挥环境治理效益。

  第二十六条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项目申报立项、申请资金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作为项目立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在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同时,编制绩效评价报告。项目验收应查验项目绩效情况。

  第二十七条 项目单位应加强资金的核算和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对提出的申报材料负责,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对资金使用负责。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365体育手机投注财政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项目单位被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再受理其资金申请等事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太湖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太湖流域市、县(市)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365体育手机投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4〕45号)同时废止。

 

  附件:切块地方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计算方法

 

  附件    

 切块地方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计算方法

  一、计算公式

  切块地方的资金额度=[(重点考核断面改善率占比×0.8+河网水功能区改善率占比×0.2)×0.5+(化学需氧量削减率占比×0.1+氨氮削减率占比×0.2+总氮削减率占比×0.2+总磷削减率占比×0.5)×0.2+地方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0.3]×当年度切块地方的总资金规模。由省太湖办负责提出切块地方的资金分配初步方案。

  二、指标说明

  切块地方的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突出重点区域和水质改善指标权重占比。“因素法”主要采用地方上年度区域水质改善情况、污染物减排率、地方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3个因素,其权重分别为:0.5、0.2、0.3。

  (一)区域水质改善情况是指省、市、县(市)目标责任书明确的重点考核断面水质和河网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提升情况。重点考核断面改善率占比计算权重为0.8,水功能区改善率占比计算权重为0.2。

  具体数据由省太湖办会同省环保厅、水利厅考核提供,其中切块市县重点断面改善率由省环保厅核定;切块市县河网水功能区改善率由省水利厅核定。改善率为负值时,按0来计算。

  (二)减排任务量完成情况是指目标责任书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权重系数分别为0.1、0.2、0.2、0.5,削减量为负值或暂时无法统计的,按0来计算。具体数据由省环保厅考核提供。

  (三)地方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是指365体育APP与流域各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值。具体数据由省太湖办牵头会同省行业主管部门考核提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