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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体育手机投注物价局关于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旅游价格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3 15:22 字体:[ ]

苏价规〔2016〕1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现将《365体育手机投注旅游价格行为规范(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365体育手机投注物价局   

  2016年12月16日  

  

 

365体育手机投注旅游价格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旅游价格行为,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365体育手机投注价格条例》和《365体育手机投注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365体育手机投注境内的旅游价格行为。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旅游价格行为,包括旅游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价格调控和价格监督检查。

  本规范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条 旅游价格区分商品和服务的不同类型,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属于财政资金建设、国家自然资源、文化公共资源或依托这些资源兴建的公益性景区门票价格(含园中园门票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等垄断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其他旅游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服务价格,按照定价目录权限管理。设区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上调4A级(含4A级)以上景区门票价格前,须报经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实施。

  第七条 价格主管部门在定价程序启动前,应当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服务经营主体、经营资质、竞争状况、开放条件等进行调研。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旅游服务价格时,应依法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信息公开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价格政策规定。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新建景区,经成本调查后可制定门票试行价格,试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

  第八条 旅游经营者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交通运输和停车服务等价格,应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明码标价格式公示。可采用价目簿、价目表或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在收费地点或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

  旅游经营者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旅游商品和服务价格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旅游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必须标明旅游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等基本信息;提供服务时必须明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及优惠条件等。旅游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告知并经消费者确认所消费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旅游经营者在结算时应当出具列有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的单据。

  第九条 旅游经营者发布旅游出行线路及服务价格,应当做到信息全面真实有效,不得故意隐瞒重要价格信息或不利条件,不得在旅游消费合同之外或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强制收费。

  旅游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推介服务项目的,应当标明或者说明商品的运输费用、配送方式、价款支付方式等内容;给予优惠的,应当标明或者说明优惠方式。

  第十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景区,要按规定严格落实对未成年人、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定群体的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上述优惠政策应当对外公示。

  各类景区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散客及团队游客可实行灵活的价格优惠措施。

  第十一条 旅游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全面推进旅游市场价格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旅游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档案,主动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加强行业价格自律。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违法的旅游经营者进行价格失信等级认定,情节严重的,纳入365体育手机投注失信黑名单。

  第十三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健全旅游价格监管应急处置预案,完善旅游价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重点做好消费旺季及重大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应急监管工作。

  第十四条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门票及服务价格建立约谈制度,出现价格上调频率过快、涨幅过高等情况,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约谈相关经营者,督促其整改。

  第十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旅游主管部门,畅通旅游消费维权渠道,建立健全多元解决机制,规范旅游价格举报投诉快速受理处置流程,提高旅游消费者价格举报投诉处理满意度。

  第十六条 旅游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有下列价格行为:

  (一)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

  (二)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

  (三)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的;

  (四)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五)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六)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七)使用不正当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的;

  (八)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旅游消费者接受交易价格的行为;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旅游经营者违反本规范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第十八条 本规范由365体育手机投注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二年。期间国家如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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