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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365体育APP关于推动民族乡(镇)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12-18 10:47 字体:[ ]

苏政发〔2012〕170号  2012年12月18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就推动365体育手机投注民族乡(镇)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动民族乡(镇)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

  江苏是少数民族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总量不大,但成份齐全,呈现大分散、小聚居、快增长的特点。近年来,365体育APP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大力实施农村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努力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民族聚居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但由于自然、历史、区位等多种原因,365体育APP民族聚居地发展很不平衡,部分地区民族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少数民族群众收入相对较低,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加快民族乡(镇)村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十二五”时期,是365体育手机投注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没有民族乡(镇)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365体育APP的全面小康。加快民族乡(镇)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各民族大团结,不仅关系到少数民族的繁荣和幸福,而且关系到365体育手机投注实现“两个率先”的全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民族乡(镇)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让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江苏改革发展成果。

  二、准确把握推动民族乡(镇)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目标,全面落实第六次365体育APP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暨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适度倾斜、优先发展”的原则,大力促进民族乡(镇)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开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稳步推进以“经济快速发展、生活幸福宽裕、生态环境友好、民族团结和睦”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族乡(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逐步改变民族乡(镇)村经济、社会、文化落后状况,与365体育APP同步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苏北、苏中地区民族村全部纳入365体育APP经济薄弱村“整村推进”规划,到2015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民族村年集体收入分别达到70万元、30万元和15万元以上,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带动、服务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少数民族村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达到或超过所在县(市、区)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民族关系更加和谐。

  三、全面落实推动民族乡(镇)村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

  (一)完善民族乡(镇)村基础设施。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民族乡(镇)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沟渠清淤工程和土地综合开发整治项目;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划,优先安排农村公路提档改善工程;加强民族乡(镇)村内集中居住点间的道路和桥梁建设;不断完善民族乡(镇)村电力、通信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实施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工程,推进民族乡(镇)村与城市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民族乡(镇)村结合环境整治和秸秆回收,推进户用沼气、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等农村生态能源建设。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民族乡(镇)村农业产业化发展。采取特殊优惠政策,加快培育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域优势的特色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引导民族乡(镇)村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现代养殖业,实现“一村一品”、“一村多品”的经济发展格局。大力扶持民族乡(镇)村兴办各类企业,全面执行扶持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品生产发展的税收、金融、财政等优惠政策。

  (三)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支持少数民族农户发展高效农业,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民族乡(镇)村建基地、办工厂,扶持民族乡(镇)村开展农产品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积极扶持民族乡(镇)村建立农业、养殖业、服务业专业合作社,引导少数民族农户加入合作社,实现低成本创业和零风险增收。鼓励有条件的民族村和少数民族农户发展“农家乐”等休闲观光农业增加收入。推动民族乡(镇)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创新,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财产性收入。有针对性地加强民族乡(镇)村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创业就业培训,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办企业、进工厂,扩大收入来源。

  (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及和巩固民族乡(镇)村9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0%以上。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逐步改善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标准化建设,增加现代化教学设施,提高民族中小学师资水平,依法保障和提高教师待遇。积极推行和完善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到2015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基础养老金和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稳步增加,实现“老有所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落实少数民族村民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参合人员个人自付费用比例逐步控制在30%以内,实现“病有所医”。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改善福利设施基础条件,支持民族乡(镇)村福利机构和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加强对回民公墓的规划和管理,妥善解决墓葬用地问题。

  (五)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涉农信息资源建设共享与农业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为重点,加强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文化室、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全面实现民族村通光缆、通宽带、通有线电视的“新三通”目标,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200部、电脑拥有量40台以上。充分利用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帮助农民上网发布或获取相关信息。鼓励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展演和体育活动,支持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民族传统节庆文化活动。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推进民族特需商品传统工艺和技术保护。大力支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联动发展和多样化发展。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加强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建设,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保护和推广力度,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养,开发传统体育表演项目。

  (六)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改善民族乡(镇)村的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指导民族村制定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把新农村建设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结合起来,突出民族特色、文化特色和地方特色,力争建成一批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特色民居保护良好、特色产业蓬勃发展、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65体育APP民族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达到40平方米。稳步推进民族乡(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优先实施民族乡(镇)村清洁工程,优先在民族乡(镇)村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生活垃圾城乡统筹处理体系,大力推进民族乡(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规模化养殖场、散养密集区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民族乡(镇)村森林覆盖率达到20%。

  四、着力完善推动民族乡(镇)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快民族乡(镇)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制定扶持政策,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指标。辖有民族乡(镇)村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推进民族乡(镇)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县(市、区)、乡(镇)两级领导包村责任制,制定帮扶目标、落实帮扶措施。省民委要协调推动兼职委员单位抓好5年规划项目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扶持政策和资金项目落到实处。各兼职委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民族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省财政要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2013年起,按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与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的比例,安排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财政厅、省民委要积极争取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努力提高使用效益。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少数民族人口状况,整合财政资金,共同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省财政继续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和清真网点建设补助资金,满足少数民族的教育和生活需求。安排民族文化专项经费,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提供保障。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动365体育APP民族乡(镇)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评价科学发展、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政策落实、机制保障、监测指标达标及重大举措实施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年初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365体育APP每年组织检查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四)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加大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推进“民族产业发展基地”“民族团结和谐小康示范村”“民族工作示范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团”“清真拉面示范店”等多种形式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民族乡(镇)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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